五月癸未,詔北京運米五千石赴開平,其車牛之費並從官給。 乙酉,初立樞密院,以皇子燕王守中書令,兼判樞密院事。 戊子,升開平府為上都,其達魯花赤兀良吉為上都路達魯花赤,總管董銓為上都路總管兼開平府尹。 辛卯,詔立燕京平準庫,以均平物價,通利鈔法。 乙未,敕商州民就戍本州,毋禁弓矢。 丙申,立上都馬、步驛。 丁酉,以元帥楊大淵、張大悅復神山有功,降詔獎諭。 戊戌,以禮部尚書馬月合乃兼領潁州、光化互市,及領已括戶三千,興煽鐵冶,歲輸鐵一百三萬七千斤,就鑄農器二十萬事,易粟四萬石輸官,河南隨處城邑市鐵之家,令仍舊鼓鑄。 庚子,河南路總管劉克興矯制括戶,罷其職,籍家資之半。 升上都路望雲縣為雲州,松山縣為松州。 賞前討渾都海戰功,撒裡都、闊闊出等鈔二千一百七十四錠、幣帛一千四百二十匹。 六月壬子,河間、益都、燕京、真定、東平諸路蝗。 乙卯,以管民官兼統懷孟等軍俺撒戰歿汴梁,命其子忙兀帶為萬戶,佩金符。 戊午,賜綫真田戶六百。 己未,賜高麗國王王禃羊五百。 癸酉,賜拜忽公主所部鈔千錠。 立上都惠民藥局。 建帝堯廟于平陽,仍賜田十五頃。 以綫真為中書右丞相,塔察兒為中書左丞相。 秋七月癸未,詔諸投下毋擅勾攝燕京路州縣官吏。 乙酉,禁野狐嶺行營民,毋入南、北口縱畜牧,損踐桑稼。 給公主拜忽銀五萬兩,合剌合納銀千兩。 乙未,以故東平權萬戶呂義死王事,賜謚貞節。 戊戌,詔弛河南沿邊軍器之禁。 升燕京屬縣安次為東安州,固安為固安州。 河南統軍司言:「屯田民為保甲丁壯射生軍,凡三千四百人,分戍沿邊州郡,乞蠲他徭。 」從之。 庚子,詔賜諸王爪都牛馬價銀六萬三千一百兩。 壬寅,詔禁益都路探馬赤擾民。 以成都經略司隷西川行院。 禁蒙古、漢軍諸人煎、販私鹽。 詔山東經略司徙膠、萊、莒、密之民及灶戶居內地。 中書省臣以妨煮鹽為言,遂令統軍司完復邊戍,居民灶戶毋徙。 詔阿術戒蒙古軍,不得以民田為牧地。 燕京、河間、開平、隆興四路屬縣雨雹害稼。 八月戊申朔,詔霍木海總管諸路驛,佩金符。 辛亥,置元帥府于大理。 詔東平、大名、河南宣慰司市馬千五百五十匹,給阿術等軍。 升宣德州為宣德府,隷上都。 以淄、萊、登三州為總管府,治淄州。 命昔撒昔總制鬼國、大理兩路。 兵部郎中劉芳前使大理,至吐蕃遇害,命恤其家。 壬子,命中書省給北京、西京轉運司車牛價鈔。 彰德路及洺、磁二州旱,免彰德今歲田租之半,洺、磁十之六。 冀州蒙古百戶阿昔等犯鹽禁,沒入馬百二十餘匹,以給軍士之無馬者。 甲寅,命成都路運米萬石餉潼川。 給鈔付劉整市牛屯田。 分劉元禮等軍戍潼川,命按敦將之。 丙辰,詔以成都路綿州隷潼川。 戊午,以阿脫、商挺行樞密院于成都,凡成都、順慶、潼川都元帥府並聽節制。 庚申,以史天倪前為武仙所殺,以武仙第賜其子楫。 癸亥,敕京兆路給賜劉整第一區、田二十頃。 以夢八剌所部貧乏,賜銀七千五百兩給之。 甲子,以西涼經兵,居民困弊,給鈔賑之,仍免租賦三年。 敕諸臣傳旨,有疑者須覆奏。 丙寅,以諸王只必帖木兒部民睏乏,賜銀二萬兩給之。 壬申,復置急遞鋪。 濱、棣二州蝗,真定路旱。 詔西涼流民復業者,復其家三年。 車駕至自上都。 九月壬午,河南、大名兩道宣慰司所獲宋諜王立、張達、刁俊等十八人,遇赦釋免,給衣服遣還。 乙酉,立漕運河渠司。 己丑,賜諸王阿只吉所部種食、牛具。 庚寅,諭高麗、上京等處毋重科斂民。 招諭濟南、濱棣流民。 遣使征諸路賦稅錢帛。 民間所賣布帛有疏薄狹短者,禁之。 冬十月戊午,初置隆興路驛。 十一月甲申,詔以歲不登,量減阿述、怯烈各軍行餉。 東平、大名等路旱,量減今歲田租。 丙戌,享于太廟,以合丹、塔察兒、王磐、張文謙行事。 高麗國王王禃以免置驛、籍民等事,遣其臣韓就奉表來謝,賜中統五年曆並蜀錦一,仍命禃入朝。 立禦衣、尚食二局。 十二月丁未朔,以鳳翔屯軍、汪惟正青居等軍、刁國器平陽軍,令益都元帥欽察統之,戍虎嘯寨。 甲戌,敕駙馬愛不花蒲萄戶依民例輸賦。 也裡可溫、答失蠻、僧、道種田入租,貿易輸稅。 丙子,賜諸王金、銀、幣、帛如歲例。 是歲,天下戶一百五十七萬九千一百一十;賦,絲七十萬六千四百一斤,鈔四萬九千四百八十七錠;斷死罪七人。 至元元年春正月丁丑朔,高麗國王王禃遣使奉表來賀。 壬午,敕諸路宣慰司,非奉旨無輒入覲。 以千戶張好古歿王事,命其弟好義、好禮並襲職為千戶。 癸巳,以益都武衛軍千人屯田燕京,官給牛具。 以鄧州保甲軍二千三百二十九戶隷統軍司。 戊戌,楊大淵進花羅、紅邊絹各百五十段,優詔諭之。 己亥,立諸路平準庫。 癸卯,命諸王位下工匠已籍為民者,並征差賦;儒、釋、道、也裡可溫、達失蠻等戶,舊免租稅,今並征之;其蒙古、漢軍站戶所輸租減半。 西北諸王率部民來歸。 敕北京、西京宣慰司、隆興總管府和糴以備糧餉。 築泠水河城,命千戶土虎等戍之。 罷南邊互市。 申嚴持軍器、販馬、越境私商之禁。 二月辛亥,賀福等六人告平陽、太原漏籍戶,詔賞以官,廷臣以非材對,給鈔與之。 敕選儒士編修國史,譯寫經書,起館舍,給俸以贍之。 壬子,修瓊花島。 發北京都元帥阿海所領軍疏雙塔漕渠。 甲寅,以故亳州千戶邸閏陷于宋,命其子榮祖襲職。 丙辰,罷陝西行戶部。 丁卯,太陰犯南鬥。 癸酉,車駕幸上都。 詔諸路總管史權等二十三人赴上都大朝會。 弛邊城軍器之禁。 三月庚辰,設周天醮于長春宮。 己亥,命尚書宋子貞陳時事,子貞條具以聞,詔獎諭,命中書省議行之。 辛丑,詔四川行院,命阿脫專掌軍政,其刑名錢谷商挺任之。 立漕運司,以王光益為使。 夏四月戊申,以彰德、洺磁路引漳、滏、洹水灌田,致禦河淺澀,鹽運不通,塞分渠以復水勢。 辛亥,太陰犯軒轅禦女星。 壬子,東平、太原、平陽旱,分遣西僧祈雨。 乙卯,詔高麗國王王禃來朝上都,修世見之禮。 辛酉,以四川茶、鹽、商、酒、竹課充軍糧。 楊大淵以部將王仲得宋將昝萬壽書殺之,詔以其事未經鞫問,或墮宋人行間之計,豈宜輒施刑戮,詰責大淵,仍存恤仲家。 禦苑官南家帶請修駐蹕涼樓並廣牧地,詔涼樓俟農隙,牧地分給農之無田者。 丁卯,追治李璮逆黨萬戶張邦直兄弟及姜鬱、李在等二十七人罪。 戊辰,給新附戍軍糧餉。 高麗國王王禃遣其臣金祿來貢。 五月乙亥,詔遣唆脫顏、郭守敬行視西夏河渠,俾具圖來上。 庚辰,敕劍州守將分軍守劍門,置驛於人頭山。 丙戌,太陰犯房。 丁亥,釋宋私商五十七人,給糧遣歸其國。 己丑,以平陰縣尹馬欽發私粟六百石贍饑民,又給民粟種四百餘石,詔獎諭,特賜西錦五端以旌其義。 乙未,初置四川急遞鋪。 丙申,賜諸王欽察銀萬兩,濟其所部貧乏者。 己亥,太陰犯昴。 以中書右丞粘合南合為平章政事。 邛部川六番安撫招討使都王明亞為鄰國建都所殺,敕其子伯佗襲職,賜金符。 六月乙巳,召王鶚、姚樞赴上都。 宋制置夏貴率兵欲攻虎嘯山,敕以萬戶石抹糺札剌一軍益欽察戍之。 戊申,高麗國王王禃來朝。 第1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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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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