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改禮部員外郎,權右司諫、治書侍御史。 詔問時務所當先者,璧上六事,大略言減冗食,備選鋒,緩疑似以慎刑,擇公廉以檢吏,屯戍革朘削之弊,權貴嚴請託之科。 又條自治之策四,謂別賢佞,信賞罰,聽覽以通下情,貶損以謹天戒。 詔以東方饑饉,盜賊並起,以御史中丞完顏伯嘉為宣慰使,監察御史道遠從行。 道遠發永城令簿奸臓,伯嘉與令有違,付令有司,釋簿不問,燕語之際,又許參佐克忠等台職。 璧皆劾之,伯嘉竟得罪去。 初,諜者告歸德行樞密院言,河朔叛軍有竊謀南渡者,行院事胡土門、都水監使毛花輦易其人,不為備。 一日,紅衲數百聯筏南渡,殘下邑而去。 命璧鞫之。 璧以二將託疾營私,聞寇弛備,且來不戰、去不追,在法皆當斬。 或以為言:「二將皆寵臣,而都水者貲累巨萬,若求援禁近,必從輕典。 君徒結怨權貴,果何益耶?」璧嘆曰:「睢陽行闕,東籓重兵所宿,門廷之寇且不能禦,有大於此者,復何望乎!」即具所擬聞。 四年,遷刑部郎中。 關中旱,詔璧與吏部侍郎畏忻審理冤獄。 時河中帥阿虎帶及僚屬十數人皆以棄城罪當死,系同州獄待報。 同州官僚承望風旨,問璧何以處之,璧曰:「河中今日重地,朝議擬為駐蹕之所,若失此則河南、陝西有脣亡之憂。 以彼宗室勛貴故使鎮之,平居無事竭民膏血為浚築計,一旦有警乃遽焚蕩而去,此而不誅,三尺法無用矣。 」竟以無冤上之。 冬十月,出為歸德治中。 未幾,改同知保靜軍節度使。 又改同知集慶軍節度使,到官即上章乞骸骨,進一官致仕。 正大九年,河南破,北歸,又數年卒,年七十有九。 李獻甫,字欽用,獻能從弟也。 博通書傳,尤精《左氏》及地理學。 為人有干局,心所到則絶人遠甚,故時人稱其精神滿腹。 興定五年登進士第,歷咸陽簿,闢行台令史。 正大初,夏使來請和,朝廷以翰林待制馮延登往議,時獻甫為書表官,從行。 夏使有口辯,延登不能折,往複數日不定,至以歲幣為言,獻甫不能平,從旁進曰:「夏國與我和好百年,今雖易君臣之名為兄弟之國,使兄輸幣,寧有據耶?」使者曰:「兄弟且不論。 宋歲輸吾國幣二十五萬疋,典故具在,君獨不知耶?金朝必欲修舊好,非此例不可。 」獻甫作色曰:「使者尚忍言耶?宋以歲幣餌君家而賜之姓,岸然以君父自居,夏國君臣無一悟者,誠謂使者當以為諱,乃今公言之。 使者果能主此議,以從賜姓之例,弊邑雖歲捐五十萬,獻甫請以身任之。 」夏使語塞,和議乃定。 後朝廷錄其功,授慶陽總帥府經歷官。 尋闢長安令。 京兆行台所在,供億甚繁,獻甫處之常若有餘,縣民賴之以安。 入為尚書省令史。 天興元年,充行六部員外郎,守備之策時相倚任之。 以功遷鎮南軍節度副使,兼右警巡使,死於蔡州之難,年四十。 所著文章號《天倪集》,留汴京。 獻甫死,其家亦破,同年華陰王元禮購得之,傳于世。 雷淵,字希顏,一字季默,應州渾源人。 父思,名進士,仕至同知北京轉運使,注《易》行于世。 淵庶出,年最幼,諸兄不齒。 父歿,不能安於家,乃發憤入太學。 衣弊履穿,坐榻無席,自以跣露,恆兀坐讀書,不迎送賓客,人皆以為倨。 其友商衡每為辯之,且周恤焉。 後從李之純游,遂知名。 登至寧元年詞賦進士甲科,調涇州錄事,坐高庭玉獄,幾死。 後改東平,河朔重兵所在,驕將悍卒倚外敵為重,自行台以下皆摩撫之,淵出入軍中,偃然不為屈。 不數月,閭巷間多畫淵像,雖大將不敢以新進書生遇之。 尋遷東阿令,轉徐州觀察判官。 興定末,召為英王府文學兼記室參軍,轉應奉翰林文字。 拜監察御史,言五事稱旨,又彈劾不避權貴,出巡郡邑所至有威譽,奸豪不法者立箠殺之。 至蔡州,杖殺五百人,時號曰「雷半千」。 坐此為人所訟,罷去。 久之,用宰相侯摯薦,起為太學博士、南京轉運司戶籍判官,遷翰林修撰。 一夕暴卒,年四十八。 正大庚寅倒回谷之役,淵嘗上書破朝臣孤注之論,引援深切,灼然易見,主兵者沮之,策竟不行。 為人軀幹雄偉,髯張口哆,顏渥丹,眼如望洋,遇不平則疾惡之氣見于顏間,或嚼齒大罵不休,雖痛自懲創,然亦不能變也。 為文章詩喜新奇。 善結交,凡當涂貴要與布衣名士無不往來。 居京師,賓客踵門未嘗去舍,家無餘貲,及待賓客甚豐腆。 蒞官喜立名,初登第攝遂平縣事,年少氣稅,擊豪右,發奸伏,一邑大震,稱為神明。 嘗擅笞州魁吏,州檄召之不應,罷去。 後凡居一職輒震耀,亦坐此不達。 程震,字威卿,東勝人。 與其兄鼎俱擢第。 震入仕有能聲。 興定初,詔百官舉縣令,震得陳留,治為河南第一,召拜監察御史,彈劾無所撓。 時皇子荊王為宰相,家僮輩席勢侵民,震以法劾之,奏曰:「荊王以陛下之子,任天下之重。 不能上贊君父,同濟艱難。 顧乃專恃權勢,蔑棄典禮,開納貨賂,進退官吏。 縱令奴隷侵漁細民,名為和市,其實脅取。 諸所不法不可枚舉。 陛下不能正家,而欲正天下,難矣。 」於是,上責荊王,出內府銀以償物直,杖大奴尤不法者數人。 未幾,坐為故吏所訟,罷官。 歲余。 嘔血卒。 震為人剛直有材幹,忘身徇國,不少私與。 及為御史,台綱大振,以故小人側目者眾,不能久留于朝,士論惜之。 贊曰:韓玉、馮璧、李獻甫、雷淵,皆金季豪傑之士也。 邠、涇之變,玉募兵旬日而得萬人。 牙吾塔之凶暴,璧以王度繩之,卒不敢動。 夏人援宋例以邀歲幣,獻甫以宋賜夏姓一事折之,夏使語塞而和議定。 淵為御史,權貴斂避,古之國士何加焉。 玉以疑見冤,璧、淵疾惡太甚,議者以酷譏之,瑕豈可以掩瑜哉。 程震劾荊抵罪,比蹤馮、雷,然亦以群小齟齬而死,直士之不容于世也久矣。 籲! 列傳第四十九 列傳第四十九 ○古裡甲石倫 內族訛可 撒合輦 強伸 烏林答胡土 內族思烈 紇石烈牙吾塔 古裡甲石倫,隆安人。 以武舉登第。 為人剛悍,頗自用,所在與人不合。 宣宗以其勇善戰,每任用之。 貞祐二年,累遷副提控、太原府判官,與從宜都提控、振武軍節度使完顏蒲刺都議拒守不合,措置乖方,敵因大入,幾不可禦。 既乃交章論列,以自辨其無罪,上惡其不和,詔分統其兵。 未幾,遷同知太原府事。 奏請招集義軍,設置長校,各立等差。 都統授正七品職,副統正八品,萬戶正九品,千戶正班任使,謀克雜班。 仍三十人為一謀克,五謀克為一千戶,四千戶為一萬戶,四萬戶為一副統,兩副統為一都統,外設一總領提控。 制可。 四年,遷河東宣撫副使,上章言宣撫使烏古論禮不肯分兵禦敵,且所行多不法。 詔禮罷職,石倫遷絳陽軍節度使,權經略使,尋知延安府事、兼鄜延路兵馬都總管。 大元兵圍忻州,石倫率兵往援,以兵護其民入太原,所保軍民甚眾。 興定元年七月,改河平軍節度、兼衛州管內觀察使,詔諭曰:「朕初謂汝勇果,為國儘力,故倚以濟事。 尋聞汝嗜酒不法,而太原知府烏古論德升亦屢嘗為朕言之,然皆瑣屑,乃若不救汾州,豈細事哉?有司議罪如此,汝其悉之,益當戮力,以掩前過。 」是年十一月,遷鎮西軍節度使、兼嵐州管內觀察使、行元帥府事。 二年四月,石倫言:「去歲北兵破太原,遊兵時入嵐州境,而官民將士悉力捍禦,卒能保守無虞。 向者河東內郡,皆駐以精甲,實以資儲,視邊城尤為完富,然兵一至,相繼淪沒。 嵐兵寡而食不足,惟其上下協同,表裡相應,遂獲安帖。 當大軍初入,郡縣倉皇,非此帥府控制,則庾、管、保德、岢嵐、寧化皆不可知矣。 今防秋不遠,乞朝廷量加旌賞,務令益盡心力,易以鎮守。 」詔有功者各遷官一級,仍給降空名宣敕,令樞密院遣授之。 第31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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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
第31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