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庚午朔,天壽節,以皇太后喪,不受朝。 諭尚書省:「去歲山東、河北被災傷處所閣租稅及借貸錢粟,若便征之,恐貧民未蘇,俟豐收日以分數帶徵可也。 」又諭宰臣曰:「隨路提刑司舊止察老病不任職及不堪親民者,如得其實,即改除他路。 若他路提刑司覆察得實,勿復注親民之職。 卿等其議行之。 」甲戌,以郊社署令唐括合達為夏國生日使。 己卯,如秋山。 免圍場經過人戶今歲夏秋租稅之半,曾當差役者復一年。 冬十月壬寅,至自秋山。 丙午,敕御史台,提刑司自今保申廉能官,勿復有乞升品語。 壬子,有司奏增修曲阜宣聖廟畢,敕:「黨懷英撰碑文,朕將親行釋奠之禮,其檢討典故以聞。 」甲寅,敕置常平倉處,並令州、府官以本職提舉,縣官兼管勾其事,以所糴多寡約量升降,以為永制。 賜河南路提刑司所舉逸民游總同進士出身,以年老不樂仕進,授登仕郎,給正八品半俸終身。 戊午,諭尚書省訪求博物多知之士。 癸亥,遣諭諸王府傅尉曰:「朕分命諸王出鎮,蓋欲政事之暇,安便優逸,有以自適耳。 然慮其舉措之間或違於理,所以分置傅尉,使勸導彌縫,不入于過失而已。 若公餘游宴不至過度,亦復何害。 今聞爾等或用意太過,凡王門細碎之事無妨公道者,一一干與,贊助之道,豈當如是?宜各思職分,事舉其中,無失禮體。 仍就諭諸王,使知朕意。 」丙寅,敕應保舉官及試中書判者委官覆察,言行相副者量與升除,隨朝及六品以上各隨所長用之。 己巳,獵于近郊。 十一月庚午朔,尚書省奏:「翰林侍講學士黨懷英舉孔子四十八代孫端甫,年德俱高,該通古學。 濟南府舉魏汝翼有文章德誼,苦學三十餘年,已四舉終場。 蔚州舉劉震亨學行俱優,嘗充舉首。 益都府舉王樞博學善書,事親至孝。 」敕魏汝翼特賜進士及第,劉震亨等同進士出身,並附王澤榜。 孔端甫俟春暖召之。 丙子,詔臣庶名犯古帝王而姓復同者禁之,周公、孔子之名亦令迴避。 戊寅,升相州為彰德府。 以前右副都點檢溫敦忠等為賀宋正旦使。 壬午,尚書省奏:「知河南府事程嶧乞進封父祖。 」權尚書禮部郎中黨懷英言:「凡宰執改除外任長官,其佐官以下相見禮儀皆與他長官不同,其子亦得試補省令史。 其子且爾,父祖封贈理當不同,合舉宰執一例封贈。 」從之。 甲申,改提刑司令為書史。 丙申,以有司言:「河州定羌民張顯孝友力田,焚券已責,又獻粟千石以賑饑。 棣州民榮楫賑米七百石、錢三百貫,冬月散柴薪三千束。 皆別無希覬。 」特各補兩官,仍正班敘。 十二月癸卯,以東上閣門使張汝猷為高麗生日使。 辛亥,諭有司祈雪。 癸丑,獵于近郊。 丙辰,有赤氣見于北方。 丁巳,敕華州下邽縣置武定鎮倉,京兆櫟陽縣置粟邑鎮倉,許州舞陽縣置北舞渡倉,各設倉草都監一人,縣官兼領之。 乙丑,定到任告致仕格。 丁卯,宋、高麗、夏遣使來賀正旦。 第十 本紀第十 章宗二 四年春正月己巳朔,以皇太后喪,不受朝。 辛未,以平章政事夾谷清臣為尚書右丞相,監修國史。 丁丑,遣戶部侍郎李獻可等分路勸農事。 癸未,尚書省奏大興府推官蘇德秀為禮部主事,上曰:「朕既嘗語卿,百官當使久于其職。 彼方任理官,復改戶曹,尋又除禮部,人才豈能兼之?若久于其職,但中材勝於新人,事既經練,亦必有濟,後不可輕易改除。 」上又言:「凡稱政有異跡者,謂其斷事軼才也。 若止清廉,此乃本分,以貪污者多,故顯其異耳。 宰臣又言:『近言事者謂,方今孝弟廉恥道缺,乞正風俗。 』此蓋官吏不能奉宣教化使然。 今之察舉官吏者,多責近效,以幹辦為上,其有秉心寬厚,欲行德化者,輒謂之迂闊。 故人人皆以教化為餘事,此孝弟所以廢也。 若諭所司,官吏有能務行德化者,擢而用之,則教化可行,孝弟可興矣。 今之所察舉,皆先才而後德。 巧猾之徒,雖有臟污,一旦見用,猶為能吏,此廉恥所以喪也。 若諭所司,察舉官吏,必審真偽,使有才無行者不以覬覦,非道求進者加之糾劾,則奔兢之俗息,而廉恥可興矣!」辛卯,賑河北諸路被水災者。 癸巳,諭點檢司:「行宮外地及圍獵之處悉與民耕,雖禁地,聽民持農器出入。 」丙申,東京路副使王勝進鷹,遣諭之曰:「汝職非輕,民間利害,官吏邪正,略不具聞,而乃以鷹進,此豈汝所職也!後毋復爾。 」 二月戊戌朔,如春水。 始以春、秋二仲月上戊日祭社稷。 癸丑,獵于姚村澱。 癸亥,至自春水。 丙寅,參知政事張萬公罷。 三月戊辰朔,諸部提刑司入見,各問以職事,仍誡諭曰:「朕特設提刑司,本欲安民,于今五年,效猶未著。 蓋多不識本職之體,而徒事細碎,以致州縣例皆畏宿而不敢行事。 乃者山東民艱于食,嘗遣使賑濟,蓋卿等不職,故至于此。 既往之失,其思悛改。 」庚午,上將幸景明宮,御史中丞董師中等上書切諫,不報。 壬申,章再上,補闕許安仁、拾遺路鐸皆諫,乃止。 制定民習角牴,槍棒罪。 以工部尚書胥持國為參知政事。 丙子,特賜有司孔端甫及第,授小學教授,尋以年老,命食主簿半俸致仕。 甲申,幸香山永安寺及玉泉山。 甲午,定配享功臣。 敕自今御史台奏事,修起居注並令迴避。 夏四月丁酉朔,幸興陵崇妃第。 是日,始舉樂。 自己亥至癸卯,百官三表請上尊號,上曰:「祖宗古先有受尊號者,蓋有其德,故有其名。 比年五穀不登,百姓流離,正當戒懼修身之日,豈得虛受榮名耶?」不許,仍斷來章。 戊申,親禘于太廟。 庚戌,如萬寧宮。 辛亥,右丞相清臣率百官及耋艾等復請上尊號,學官劉璣亦率六學諸生趙楷等七百九十五人詣紫宸門請上尊號,如唐元和故事,不許。 丁巳,賑河州饑。 敕女直進士及第後,仍試以騎射,中選者升擢之。 乙丑,減尚廄食谷馬。 五月丙寅朔,曹王永升及諸王請上尊號,不許。 以尚廄局使石抹貞為橫賜夏國使。 己巳,上以群臣累上尊號不受,詔諭中外,徒罪以下遞降一等,杖以下原之。 甲戌,觀稼于近郊。 辛巳,諭左司:「遍諭諸路,令月具雨澤田禾分數以聞。 」癸未,以久雨,鋋。 六月癸丑,賜有司所舉德行才能之士安州崔秉仁、袞州翟駒、錦州齊文乙、大名孫可久、陳信仁、應州董戣並同進士出身。 丙辰,以晴,致祭岳鎮海瀆。 壬戌,尚書右丞相夾谷清臣進封戴國公,西京留守完顏守貞為平章政事,封蕭國公。 尚書右丞劉瑋薨。 秋七月辛巳,南京路提刑司自許州遷治南京。 己丑,制三品以上官有故者,若親、賢、勛、舊,尚書省即與聞奏,議加追贈。 命以銀改鑄「禮信之寶」,仍涂以金。 以同判大睦親府事襄為樞密使。 以御史中丞董師中等為賀宋生日使。 八月己亥,樞密使襄帥百僚再請上尊號,不許。 是日,歲星、太白晝見。 庚子,大赦。 甲辰,至自萬寧宮。 丁未,釋奠孔子廟,北面再拜。 辛亥,國史院進《世宗實錄》,上服袍帶,禦仁政殿,降座,立受之。 九月甲子朔,天壽節,禦大安殿,受親王百官及宋、高麗、夏使朝賀。 戊辰,以參知政事來谷衡為尚書右丞,戶部尚書馬琪為參知政事。 敕尚書省:「大定二十九年以后土庶言事,或系國家或邊關大利害已嘗施行者,可特補一官,有益於官民,量給以賞。 」以西上閣門使大枿為夏國生日使。 庚午,如山陵,次奉先縣。 辛未,拜天于縣西。 壬申,致奠諸陵。 癸酉,如秋山。 十一月庚午,右丞相清臣、參知政事持國上表丐閒,優詔不許。 戊寅,以翰林直學士完顏匡等為賀宋正旦使,命匡權易名弼,以避宋諱。 壬午,木冰。 丙戌,詔諸職官以臓污不職被罪、以廉能獲升者,令隨路、京、府、州、縣列其姓名,揭之公署,以示勸懲。 庚寅,夏國嗣子李純佑遣使來訃告。 第3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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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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