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戊午朔,耶律速撒討阻卜。 辛酉,南京留守荊王道隱奏宋遣使獻犀帶請和,詔以無書卻之。 甲子,撻剌干乃萬十醉言宮掖事,法當死,杖而釋之。 辛未,西南面招討使秦王韓匡嗣薨。 癸酉,奉大行皇帝梓宮于涂殿。 庚辰,省置中台省官。 統和元年春正月戊午朔,以大行在殯,不受朝。 乙丑,奉遺詔,召先帝庶兄質睦于涂殿前,復封寧王。 加宰相室、宣徽使普領等恩。 丙寅,荊王道隱有疾,詔遣使存問。 是日,皇太后幸其邸視疾。 戊辰,以烏隈烏骨裡部節度使耶律章瓦同政事門下平章事。 甲戌,荊王道隱薨,輟朝三日,追封晉王,遣使撫慰其家。 丙子,以于越休哥為南京留守,仍賜南面行營總管印綬,總邊事。 渤海撻馬解裡以受先帝厚恩,乞殉葬,詔不許,賜物以旌之。 戊寅,遣使賜于越休哥及奚王籌寧、統軍使頗德等湯藥。 命懇篤持送休哥下車榜,以諭燕民。 辛巳,速撒獻阻卜俘。 壬午,涿州刺史安吉奏宋築城河北,詔留守于越休哥撓之,勿令就功。 趙妃及公主胡骨典、奚王籌寧、宰相安寧、北大王普奴寧、惕隱屈烈、吳王稍、寧王只沒與潢帳、國舅、契丹、漢官等併進助山陵費。 癸未,齊國公主率內外命婦進物如之。 甲申,西南面招討使韓德威奏項十五部侵邊,以兵擊破之。 乙酉,以速撒破阻卜,下詔褒美;仍諭與大漢討項諸部。 丁亥,樞密使兼政事令室以年老請解兼職,詔不允。 二月戊子朔,禁所在官吏軍民不得無故聚眾私語及冒禁夜行,違者坐之。 己丑,南京奏,聞宋多聚糧邊境及宋主將如台山,詔休哥嚴為之備。 甲午,葬景宗皇帝於乾陵,以近幸朗、掌飲伶人撻魯為殉。 上與皇太后因為書附上大行。 丙申,皇太后詣陵置奠,命繪近臣於禦容殿,賜山陵工人物有差。 庚子,以先帝遺物賜皇族及近臣。 辛丑,南京統軍使耶律善補奏宋邊七十餘村來附,詔撫存之。 乙巳,以禦容殿為玉殿,酒谷為聖谷。 速撒奏討項捷,遣使慰勞。 戊申,以惕隱化哥為北院大王,解領為南府宰相。 辛亥,幸聖山,遂謁三陵。 甲寅,以皇女長壽公主下嫁國舅宰相蕭婆項之子吳留。 三月戊午天德軍節度使頽剌父子戰歿,以其弟涅離襲爵。 己未,次獨山。 遣使賞西南面有功將士。 辛酉,以大父帳太尉耶律曷魯寧為惕隱。 甲子,駐蹕遼河之平澱。 辛巳,以國舅、同平章事蕭道寧為遼興軍節度使,仍賜號忠亮佐理功臣。 壬午,以青牛白馬祭天地。 夏四月丙戌朔,幸東京。 以樞密副使耶律末只兼侍中,為東京留守。 庚寅,謁太祖廟。 癸巳,詔賜物命婦寡居者。 丙申,南幸。 辛丑,謁三陵,以東京所進物分賜陵寢官吏。 復詔賜西南路招討使大漢劍,不用命者得專殺。 壬寅,致享于凝神殿。 癸卯,謁乾陵。 乙巳,遣人以酒脯祭平章耶律河陽墓。 庚戌,幸夫人烏骨裡第,謁太祖禦容,禮畢,幸公主胡古典第飲,賜與甚厚。 壬子,大臣以太后預政,宜有尊號,請下有司詳定冊禮。 詔樞密院諭沿邊節將,至行禮日,止遣子弟奉表稱賀,恐失邊備。 樞密請詔北府司徒頗德譯南京所進律文,從之。 遂如徽州。 以耶律慶朗為信州節度使。 五月丙辰朔,國舅、政事門下平章事蕭道寧以皇太后慶壽,請歸父母家行禮,而齊國公主及命婦、群臣各進物。 設宴,賜國舅帳年物有差。 壬戌,西南路招討請益兵討西突厥諸部,詔北王府耶律蒲奴寧以敵畢、迭烈二部兵赴之。 癸亥,以于越休哥在南院過用吏人,詔南大王毋相循襲。 庚午,耶律善補招亡入宋者,得千餘戶歸國,詔令撫慰。 辛未,次永州,祭王子藥師奴墓。 乙亥,詔近臣議皇太后上尊號冊禮,樞密使韓德度以後漢太后臨朝故事草定上之。 丙子,以青牛白馬祭天地。 戊寅,幸木葉山。 西南路招討使大漢奏,近遣拽剌跋剌哥諭項諸部,來者甚眾,下詔褒美。 六月乙酉朔,詔有司,冊皇太后日,給三品以上法服,三品以下用大射柳之服。 西南路招討使奏項酋長執夷離子隈引等乞內附,詔撫納之,仍察其誠偽,謹邊備。 丙戌,還上京。 己丑,有司奏,同政事門下平章事、駙馬都尉盧俊與公主不協,詔離之,遂出俊為興國軍節度使。 辛卯,有事于太廟。 甲午,上率群臣上皇太后尊號曰承天皇太后,群臣上皇帝尊號曰天輔皇帝,大赦,改元統和。 丁未,覃恩中外,文武官各進爵一級。 以樞密副使耶律斜軫守司徒。 秋七月甲寅朔,皇太后聽政。 乙卯,上親錄囚。 王子司徒婁國坐稱疾不赴山陵,笞二十。 辛酉,行再生禮。 癸酉,臨潢尹兗進飲饌。 上與諸王分朋擊鞠。 丙子,韓德威遣詳穩轄馬上破項俘獲數,並送夷離之子來獻。 辛巳,賞西南面有功將士。 八月戊子,上西巡。 己丑,謁祖陵。 辛卯,皇太后祭楚國王蕭思溫墓。 癸巳,上與皇太后謁懷陵,遂幸懷州。 甲午,上與斜軫於太后前易弓矢鞍馬,約以為友。 己亥,獵赤山,遣使薦熊肪、鹿脯于乾陵之凝神殿。 以政事令孫楨無子,詔國舅小翁帳郎君桃隈為之後。 乙巳,詔于越休哥提點元城。 壬子,韓德威表請伐項之復叛者,詔許之;仍發別部兵數千以助之。 九月癸丑朔,以東京、平州旱、蝗,詔振之。 乙卯,謁永興、長寧、惇睦三宮。 丙辰,南京留守奏,秋霖害稼,請權停關征,以通山西易,從之。 庚申,謁宣簡皇帝廟。 辛酉,幸祖州,謁祖陵。 壬戌,還上京。 辛未,有司請以帝生日為千齡節,從之。 皇太后言故于越屋只有傅導功,宜錄其子孫;遂命其子泮泱為林牙。 丙子,如老翁川。 冬十月癸未朔,司天奏老人星見。 戊子,以公主淑哥下嫁國舅詳穩照姑。 癸巳,速撒奏敵烈部及叛蕃來降,悉復故地。 乙未,以燕京留守于越休哥言,每歲諸節度使貢獻,如契丹官例,止進鞍馬,從之。 丁酉,以吳王稍為上京留守,行臨潢尹事。 上將征高麗,親閲東京留守耶律末只所總兵馬。 丙午,命宣徽使兼侍中蒲領、林牙肯德等將兵東討,賜旗鼓及銀符。 十一月壬子朔,觀漁撻馬濼。 癸丑,應州奏,獲宋諜者,言宋除道五台山,將入靈丘界。 詔諜者及居停人並磔于市。 庚辰,上與皇太后祭乾陵,下詔諭三京左右相、左右平章事、副留守判官、諸道節度使判官、諸軍事判官、錄事叄軍等,當執公方,毋得阿順。 諸縣令佐如遇州官及朝使非理徵求,毋或畏徇。 恆加采聽,以為殿最。 民間有父母在,別籍異居者,聽鄰里覺察,坐之。 有孝于父母,三世同居者,旌其門閭。 十二月壬午朔,謁凝神殿,遣使分祭諸陵,賜守殿官屬酒。 是日,幸顯州。 丁亥,以顯州歲貢綾錦分賜左右。 甲午,東幸。 己亥,皇太后觀漁于玉盆灣。 辛丑,觀漁于浚淵。 甲辰,敕諸刑闢已結正決遣而有冤者,聽詣台訴。 是夕,然萬魚燈于雙溪。 戊申,千齡節,祭日月,禮畢,百僚稱賀。 二年春正月甲子,如長濼。 二月癸巳,國舅帳彰德軍節度使蕭闥覽來朝。 甲午,賜將軍耶律敵不春衣、束帶。 丙申,東路行軍、宣徽使耶律蒲寧奏討女直捷,遣使執手獎諭。 庚子,朝皇太后,太后因從觀獵于饒樂川。 乙巳,五國烏隈于厥節度使耶律隗以所轄諸部難治,乞賜詔給劍,便宜行事,從之。 丙午,上與諸王大臣較射。 丁未,韓德威以征項回,遂襲河東,獻所俘,賜詔褒美。 第1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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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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