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祐初,傅堯俞、王岩叟言:「沅、誠州創建以來,設官屯兵,布列砦縣,募役人,調戍兵,費鉅萬,公私騷然,荊湖兩路為之空竭。 又自廣西融州創開道路達誠州,增置潯江等堡,其地無所有,湖、廣移賦以給一方,民不安業,願斟酌廢置。 」朝廷以沅州建置至是十五年,蠻情安習已久,但廢誠州為渠陽軍,而沅州至今為郡。 元祐初,諸蠻復叛,朝廷方務休息,痛懲邀功生事。 廣西張整、融州溫嵩坐擅殺蠻人,皆置之罪。 詔諭湖南、北及廣西路曰:「國家疆理四海,務在柔遠。 頃湖、廣諸蠻近漢者無所統壹,因其請吏,量置城邑以撫治之。 邊臣邀功獻議,創通融州道路,侵逼峒穴,致生疑懼。 朝廷知其無用,旋即廢罷;邊吏失于撫遏,遂爾扇搖。 其叛酋楊晟台等並免追討,諸路所開道路、創置堡砦並廢。 」自後,五溪郡縣棄而不問。 崇寧以來,開邊拓土之議復熾,於是安化上三州及思廣洞蒙光明、樂安峒程大法、都丹團黃光明、靖州西道楊再立、辰州覃都管罵等各願納土輸貢賦。 又令廣西招納左、右江四百五十餘峒。 宣和中,議者以為「招致熟蕃,接武請吏,竭金帛、繒絮以啖其欲,捐高爵、厚奉以侈其心。 開闢荒蕪,草創城邑,張皇事勢,僥倖賞恩。 入版圖者存虛名,充府庫者亡實利。 不毛之地,既不可耕;狼子野心,頑冥莫革。 建築之後,西南夷獠交寇,而溪峒子蠻亦復跳樑。 士卒死於干戈,官吏沒于王事,肝腦塗地,往往有之。 以此知納土之義,非徒無益,而又害之所由生也。 莫若俾帥臣、監司條具建築以來財用出入之數,商較利病,可省者省,可並者並,減戍兵漕運,而夷狄可撫,邊鄙可亡患矣!」乃詔悉廢所置初郡。 其餘諸蠻,自乾興以來,或叛或服,其類不一,各以歲月次之。 乾興初,順州蠻田彥晏率其黨田承恩寇施州暗利砦,縱火而去,夔州發兵擊之,俘獲甚眾。 彥晏在真宗朝為歸德將軍、檢校太子賓客、知順州;承恩者,知保順州田彥曉子也。 明年,彥晏款邊上誓狀,願還所掠金帛、器械,且輸粟二千石自贖。 詔拒其粟,舍其所負金帛,第令歸掠去戶口。 仍加彥晏寧遠將軍、檢校工部尚書,承恩檢校國子祭酒兼監察御史,皆知州如故。 後又有田忠顯者,與其黨百九人入貢。 天聖二年,知古州向光普自言,嘗創佛寺,請名報國,歲度僧一人,許之。 四年,歸順等州蠻田思欽等以方物來獻,時來者三百一人,而夔州路轉運司不先以聞,詔劾之。 既而又詔安、遠、天賜、保順、南、順等州蠻貢京師,道里遼遠而離寒暑之苦,其聽以貢物留施州,所賜就給之。 願入貢者十人,聽三二人至闕下,首領聽三年一至。 七年,黔州蠻、舒延蠻、綉州蠻向光緒皆來貢。 九年,施州屬蠻覃彥綰等寇永寧砦。 景祐中,澧州屬蠻五百餘人入寇。 時州將崔承祐畏避不以聞,為荊湖鈐轄司所奏,詔劾罷之。 寶元二年,辰州犭吉獠三千餘人款附,以州將張昭懿招輯有功,進一官。 慶歷三年,桂陽監蠻徭內寇,詔發兵捕擊之。 蠻徭者,居山谷間,其山自衡州常寧縣屬於桂陽、郴連賀韶四州,環紆千餘里,蠻居其中,不事賦役,謂之徭人。 初,有吉州巫黃捉鬼與其兄弟數人皆習蠻法,往來常寧,出入溪峒,誘蠻眾數百人盜販鹽,殺官軍,逃匿峒中,既招出而殺之,又徙山下民他處。 至是,其黨遂合五千人,出桂陽藍山縣華陰峒,害巡檢李延祚、潭州都監張克明。 事聞,擢楊畋提點刑獄,督攻討事,久之不克。 遂詔湖南轉運使郭輔之等招撫之,始於湖南置安撫司。 蠻所至殺掠居民,縱火劫財物,被害者甚眾。 詔被害者併入山捕蠻,土兵蠲復有差。 初,發兵捕蠻,至或誤殺良民,仁宗命訪之,口給絹五匹,仍拊其家。 時蠻勢方熾,又遣殿中侍御史王絲、三司度支副使徐的經制。 降敕書委知潭州劉沆招諭,能自歸者第錄以官。 沆大發兵臨之,以敕書從事,降二千餘人,使散居所部,錄其首領鄧文志、黃文晟、黃士元皆為三班奉職。 又以內殿承製亓ど、崇班胡元嘗在石亥峒捕殺有勞,進ど莊宅副使,元禮賓副使,時四年冬也。 五年二月,餘黨唐和等復內寇,乃詔湖南安撫、轉運、提點刑獄便宜從事。 又特賜官兵土丁錢有差。 於是沆檄楊畋等八路入討,覆蕩桃油平、能家源等,皆其巢穴,捕斬首級甚眾。 詔官兵有功者九百餘人第遷一資,錄其應募討擊者道州進士十四人,並官之。 然唐和等猶未平。 又詔:「如聞賊黨欲降,其罷出兵,逃匿者諭使歸復,州縣拊存之。 」是冬,蠻復入寇,與胡元及右侍禁郭正、趙鼎、殿侍王孝先戰于華陰峒隘口,元等死之,劉沆、楊畋皆坐黜。 以劉夔代沆為安撫使,夔言:「唐和等既敗官軍,殺將吏,聚眾益自疑,恐浸為邊患,願以詔書招安,就補溪峒首領。 」詔可。 是時,湖湘騷動,兵不得息。 六年夏,仁宗顧謂輔臣曰:「官軍久戍南方,夏秋之交,瘴癘為虐,其令太醫定方和藥,遣使給之。 」自是繼賜緡錢。 未幾,夔言敗唐和于銀江源。 轉運使周沆亦言指揮辛景賢招降賊黨五十六戶二百五十九人,錄其首領,戒所部拊存之。 先是,命三司戶部判官崔嶧為體量安撫,往議討除、招安二策,既而知桂陽監宋守信奏:「唐和嘯聚千餘眾為盜,五六年卒未能克者,朝廷不許窮討故也。 今衡州監酒黃士元頗習溪峒事,願得敢戰士二千、引路土丁二百,優給金帛,使之逐捕,必得然後已,並敕亓ど等合力以進。 彼既勢窮,必將款附。 」詔用其策,於是大發兵討之。 其眾果懼,遁入郴州黃莽山,由趙峒轉寇英、韶州,依山自保。 是冬,帝閔士卒暴露,復諭執政密戒主帥安恤。 七年,唐和遣其子執要領詣官,自言願貸糧米,居所保峒中。 時楊畋復為湖南鈐轄,詔趨連、韶州山下,與廣南東、西轉運使共告諭之,使以兵械上官,質其親屬。 詔補唐和、盤知諒、房承映、承泰、文運等五人為峒主,授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國子祭酒兼監察御史、武騎尉。 知諒等,蓋唐和黨也。 至冬,其眾悉降。 皇祐五年,邵州蠻舒光銀因湖南安撫司官自陳捍禦之勞,願于峒中置中勝州,詔可。 嘉祐二年,羅城峒蠻寇澧州,發兵擊走之。 三年,以施州蠻向永勝所領州為安定州。 五年,以邵州蠻楊光倩知徽州。 光倩,通漢之子也。 通漢,慶歷初嘗入貢,既死,光倩襲之。 舊制,溪峒知州卒,承襲者許進奉行州事,撫遏蠻人,及五年,安撫司為奏給敕告。 至是,光倩行州事七年,無他過,故命之。 宋史卷四百九十四 列傳第二百五十三 ◎蠻夷二 ○西南溪峒諸蠻下梅山峒誠徽州南丹州 紹興三年,臣僚言:「武岡軍溪峒舊嘗集人戶為義保,蓋其風土、習俗、服食、器械悉同徭人。 故可為疆場捍蔽,雖曰籍之於官,然亦未嘗遠戍。 靖康間,調之以勤王,其後湖南盜起,徵斂百出,義保無複舊制,困苦不勝,乃舉其世業,客依蠻峒,聽其繇役。 州縣猶驗舊籍催科,胥隷及門,則挈家遠徙,官失其稅,蠻獠日強。 兼武岡所屬三縣,悉為徭人所有,遠戍之實已無,而鄉戶弩手之名尚在,歲取其直,人戶咨怨。 乞擇本路監司詳議以聞。 」詔從之。 第53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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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下》
第53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