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聖中,復資政殿學士、知大名府,加觀文殿學士、知延州。 夏人復入寇,將以全師圍延安,惠卿修米脂諸砦以備。 寇至,欲攻則城不可近,欲掠則野無所得,欲戰則諸將按兵不動,欲南則懼腹背受敵,留二日即拔柵去,遂陷金明。 惠卿求詣闕,不許。 以築威戎、威羌城,加銀青光祿大夫,拜保寧、武勝兩軍節度使。 徽宗立,易節鎮南。 因曾布有宿憾,徙為杭州,而用范純粹帥延,治其上功罔冒事,奪節度。 布去位,復武昌節度使、知大名。 數歲,又以上表引喻失當,還為銀青光祿大夫,令致仕。 崇寧五年,起為觀文殿學士、知杭州。 坐其子淵聞妖人張懷素言不告,淵配沙門島,惠卿責祁州團練副使,安置宣州,再移廬州。 復觀文殿學士,為醴泉觀使,致仕。 卒,贈開府儀同三司。 始,惠卿逢合安石,驟致執政,安石去位,遂極力排之,至發其私書於上。 安石退處金陵,往往寫「福建子」三字,蓋深悔為惠卿所誤也。 雖章惇、曾布、蔡京當國,咸畏惡其人,不敢引入朝。 以是轉徙外服,訖于死雲。 章惇字子厚,建州浦城人,父俞徙蘇州。 起家至職方郎中,致仕,用惇貴,累官銀青光祿大夫,年八十九卒。 惇豪俊,博學善文。 進士登名,恥出侄衡下,委敕而出。 再舉甲科,調商雒令。 與蘇軾游南山,抵仙遊潭,潭下臨絶壁萬仞,橫木其上,惇揖軾書壁,軾懼不敢書。 惇平步過之,垂索輓樹,攝衣而下,以漆墨濡筆大書石壁曰:「蘇軾、章惇來。 」既還,神彩不動,軾拊其背曰:「君他日必能殺人。 」惇曰:「何也?」軾曰:「能自判命者,能殺人也。 」惇大笑。 召試館職,王陶劾罷之。 熙寧初,王安石秉政,悅其才,用為編修三司條例官,加集賢校理、中書檢正。 時經制南、北江群蠻,命為湖南、北察訪使。 提點刑獄趙鼎言,峽州群蠻苦其酋剝刻,謀內附,辰州布衣張翹亦言南、北江群蠻歸化朝廷,遂以事屬惇。 惇募流人李資、張等往招之,資、淫于夷婦,為酋所殺,遂致攻討,由是兩江搧動。 神宗疑其擾命,安石戒惇勿輕動,惇竟以三路兵平懿、洽、鼎州。 以蠻方據潭之梅山,遂乘勢而南。 轉運副使蔡燁言是役不可亟成,神宗以為然,專委于燁,安石主惇,爭之不已。 既而燁得蠻地,安石恨燁沮惇,乃薄其賞,進惇修起居注,以是兵久不決。 召惇還,擢知制誥、直學士院、判軍器監。 三司火,神宗禦樓觀之,惇部役兵奔救,過樓下,神宗問知為惇,明日命為三司使。 呂惠卿去位,鄧綰論惇同惡,出知湖州,徙杭州。 入為翰林學士。 元豐三年,拜參知政事。 朱服為御史,惇密使客達意于服,為服所白。 惇父冒占民沈立田,立遮訴惇,惇系之開封。 坐二罪,罷知蔡州,又歷陳、定二州。 五年,召拜門下侍郎。 豐稷奏曰:「官府肇新而惇首用,非稽古建官意。 」稷坐左遷。 諫官趙彥若又疏惇無行,不報。 哲宗即位,知樞密院事。 宣仁後聽政,惇與蔡確矯唱定策功。 確罷,惇不自安,乃駁司馬光所更役法,累數千言。 其略曰:「如保甲、保馬一日不罷,有一日害。 若役法則熙寧之初遽改免役,後遂有弊。 今復為差役,當議論盡善,然後行之,不宜遽改,以貽後悔。 」呂公著曰:「惇所論固有可取,然專意求勝,不顧朝廷大體。 」光議既行,暴憤恚爭辨簾前,其語甚悖。 宣仁後怒,劉摯、蘇轍、王覿、朱光庭、王岩叟、孫升交章擊之,黜知汝州。 七八年間,數為言者彈治。 哲宗親政,有復熙寧、元豐之意,首起惇為尚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於是專以「紹述」為國是,凡元祐所革一切復之。 引蔡卞、林希、黃履、來之邵、張商英、周秩、翟思、上官均居要地,任言責,協謀朋奸,報復仇怨,小大之臣,無一得免,死者禍及其孥。 甚至詆宣仁後,謂元祐之初,老奸擅國。 又請發司馬光、呂公著塚,斫其棺。 哲宗不聽,惇意不愜,請編類元祐諸臣章疏,識者知禍之未弭也。 遂治劉安世、范祖禹諫禁中僱乳媼事,又以文及甫誣語書導蔡渭,使告劉摯、梁燾有逆謀,起同文館獄,命蔡京、安惇、蹇序辰窮治,欲覆諸人家。 又議遣呂升卿、董必察訪嶺南,將盡殺流人。 哲宗曰:「朕遵祖宗遺制,未嘗殺戮大臣,其釋勿治。 」然重得罪者千餘人,或至三四謫徙,天下冤之。 惇用邢恕為御史中丞,恕以北齊婁太后宮名宣訓,嘗廢孫少主立子常山王演,托司馬光語范祖禹曰:「方今主少國疑,宣訓事猶可慮。 」又誘高士京上書,言父遵裕臨死屏左右謂士京曰:「神宗彌留之際,王珪遣高士充來問曰:‘不知皇太后欲立誰?’我叱士充去之。 」皆欲誣宣仁後,以此實之。 惇遂追貶司馬光、王珪,贈遵裕奉國軍留後。 結中官郝隨為助,欲追廢宣仁後,自皇太后、太妃皆力爭之。 哲宗感悟,焚其奏,隨覘知之,密語惇與蔡卞。 明日惇、卞再言,哲宗怒曰:「卿等不欲朕入英宗廟乎?」惇、卞乃已。 惇又以皇后孟氏,元祐中宣仁後所立,迎合郝隨,勸哲宗起掖庭秘獄,托以左道,廢居瑤華宮。 其後哲宗頗悔,乃嘆曰:「章惇壞我名節。 」惇又結劉友端相表裡,請建劉賢妃于中宮。 初,神宗用王安石之言,開熙、河,謀靈、夏,師行十餘年不息。 迨聞永樂之敗,神宗當寧慟哭,循致不豫,故元祐宰輔推本其意,專務懷柔外國。 西夏請故地,以非要害城砦還之。 惇以為蹙國棄地,罪其帥臣,遂用淺攻撓耕之說,肆開邊隙,絶夏人歲賜,進築汝遮等城,陝西諸道興役五十餘所,敗軍覆將,復棄青唐,死傷不可計。 知天下怨己,欲塞其議,請詔中外察民妄語者論如律。 優立賞邏,告訐之風浸盛。 民有被酒狂訛者,詔貸其死,惇竟論殺之。 用刑愈峻,然不能遏也。 哲宗崩,皇太后議所立,惇厲聲曰:「以禮律言之,母弟簡王當立。 」皇太后曰:「老身無子,諸王皆是神宗庶子。 」惇復曰:「以長則申王當立。 」皇太后曰:「申王病,不可立。 」惇尚欲言,知樞密院事曾布叱之曰:「章惇,聽太后處分。 」皇太后決策立端王,是為徽宗,遷惇特進,封申國公。 為山陵使,靈陷澤中,逾宿而行。 言者劾其不恭,罷知越州,尋貶武昌軍節度副使、潭州安置。 右正言任伯雨論其欲追廢宣仁後,又貶雷州司戶參軍。 初,蘇轍謫雷州,不許占官舍,遂僦民屋,惇又以為強奪民居,下州追民究治,以僦券甚明,乃已。 至是,惇問舍於是民,民曰:「前蘇公來,為章丞相幾破我家,今不可也。 」徙睦州,卒。 惇敏識加人數等,窮凶稔惡,不肯以官爵私所親,四子連登科,獨季子援嘗為校書郎,余皆隨牒東銓仕州縣,訖無顯者。 妻張氏甚賢,惇之入相也,張病且死,屬之曰:「君作相,幸勿報怨。 」既祥,惇語陳曰:「悼亡不堪,奈何?」曰:「與其悲傷無益,曷若念其臨絶之言。 」惇無以對。 政和中,追贈觀文殿大學士。 紹興五年,高宗閲任伯雨章疏,手詔曰:「惇詆誣宣仁後,欲追廢為庶人,賴哲宗不從其請,使其言施用,豈不上累泰陵?貶昭化軍節度副使,子孫不得仕于朝。 」詔下,海內稱快,獨其家猶為《辨誣論》,見者哂之。 曾布字子宣,南豐人。 年十三而孤,學于兄鞏,同登第,調宣州司戶參軍、懷仁令。 第45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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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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