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遷權刑部侍郎。 時秦檜力主和議,橐疏謂:「金人多詐,和不可信。 且二聖遠狩沙漠,百姓肝腦塗地,天下痛心疾首。 今天意既回,兵勢漸集,宜乘時掃清,以雪國恥;否亦當按兵嚴備,審勢而動。 舍此不為,乃遽講和,何以系中原之望。 」 既而金厚有所邀,議久不決,將再遣使,橐復言:「金每挾講和以售其奸謀。 論者因其廢劉豫又還河南地,遂謂其有意于和,臣以為不然。 且金之立豫,蓋欲自為捍蔽,使之南窺。 豫每犯順,率皆敗北,金知不足恃,從而廢之,豈為我哉?河南之地欲付之他人,則必以豫為戒,故捐以歸我。 往歲金書嘗謂歲帑多寡聽我所裁,曾未淹歲,反覆如此。 且割地通和,則彼此各守封疆可也,而同州之橋,至今存焉。 蓋金非可以義交而信結,恐其假和好之說,騁謬悠之辭,包藏禍心,變出不測。 願深鑒前轍,亦嚴戰守之備,使人人激厲,常若寇至。 苟彼通和,則吾之振飭武備不害為立國之常。 如其不然,決意恢復之圖,勿循私曲之說,天意允協,人心響應,一舉以成大勛,則梓宮、太后可還,祖宗疆土可復矣。 」檜憾之。 橐因力請去。 未幾,金果渝盟。 除徽猷閣待制、知潁昌府。 時河南新疆初復,無敢往者,橐即日就道。 次壽春則潁已不守。 改處州,又改廣州。 兵興後,廣東盜賊無寧歲,十年九易牧守。 橐盡革弊政,以恩先之。 留鎮三年,民夷悅服。 初,朝廷移韓京一軍屯循州,會郴寇駱科犯廣西,詔遣京討之。 橐奏:「廣東累年困于寇賊,自京移屯,敵稍知畏。 今悉軍赴廣西,則廣東危矣。 」檜以橐為京地,坐稽留機事,降秩。 屢上章告老,改婺州,請不已,遂致仕。 又十二年,以疾卒於家,年六十六。 橐博學剛介,不事產業,先世田廬,悉推予兄弟。 在廣積年,四方聘幣一不入私室。 既謝事歸剡中,僑寓僧寺,日糴以食,處之泰然。 王十朋為《風士賦》,論近世會稽人物,曰:「杜祁公之後有陳德應」雲。 胡沂,字周伯,紹興餘姚人。 父宗伋,號醇儒,能守所學,不逐時好。 沂穎異,六歲誦《五經》皆畢,不忘一字。 紹興五年進士甲科,陸沉州縣幾三十載,至二十八年,始入為正字。 遷校書郎兼實錄院檢討官,吏部員外郎。 轉右司,以憂去,終喪還朝。 孝宗受禪,除國子司業、鄧王府直講,尋擢殿中侍御史。 有旨侍從、台諫條具方今時務,沂言:「守禦之利,莫若令沿邊屯田。 前歲淮民逃移,未複舊業,中原歸附,未知所處。 俾之就耕,可贍給,省餉饋。 東作方興,且慮敵人乘時驚擾,宜聚兵險隘防守。 」詔行其言。 御史中丞辛次膺論殿帥成閔黷貨不恤士卒之罪,詔罷殿前司職事,與祠。 沂再言其二十罪,遂落太尉,婺州居住。 沂又言:「將臣定十等之目,令其舉薦,施之擇將之頃則可,施之養士有素則未也。 夫設武舉,立武學,試之以弓馬,又試之以韜略之文、兵機之策,蓋將有所用也。 除高等一二名,余皆吏部授以榷酤、征商,所養非所用,所用非所養,願詔大臣詳議,中舉者定品格,分差邊將下準備差遣,則人人思奮,應上之求矣。 」從之。 時龍大淵、曾覿以藩邸舊恩除知閣門事,張震、劉珙、周必大相繼繳回詞命。 沂論其市權招士,請屏遠之,未聽,而諫官劉度坐抗論左遷。 沂累章,益懇切,曰:「大淵、覿不屏去,安知無柳宗元、劉禹錫輩撓節以從之者。 」好進者嫉其言,共排之,沂亦以言不行請去,遂以直顯謨閣主管台州崇道觀。 乾道元年冬,召為宗正少卿兼皇子慶王府贊讀,尋兼侍講,進中書舍人、給事中。 進對,論命令當謹之於造命之初,上曰:「三代盛時如此。 卿職在繳駁,事有當然,勿謂拂君相不言。 」除吏部侍郎兼權尚書。 沂奏:「七司法自紹興十三年纂修成書,歲且一紀,曆月閲時,不無牴牾。 望令敕令所官討論章旨,此法可行不可行,此條當革不當革,將見行之法與當革之條輯為一書,頒之中外,庶可戢吏胥之奸。 」詔行之。 尋以目疾丐祠。 六年,出為徽猷閣待制、知處州。 復引疾奉祠,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 八年,以待制除太子詹事,尋復拜給事中,進禮部尚書併兼領詹事,又改侍讀。 上顧沂厚,有大用意,而沂資性恬退,無所依附,數請去。 虞允文當國,希旨建策復中原,沂極論金無畔,而我諸將未見可任此事者,數梗其議。 遂以龍圖閣學士仍提舉興國宮。 淳熙元年卒,年六十八。 方疾革,整容素冠不少惰,蓋其為學所得者如此。 謚獻肅。 唐文若,字立夫,眉山人。 父庚在《文苑傳》。 文若少英邁不群,為文豪健。 登進士第,分教潼川府。 給事中勾濤薦自代,詔赴行在所,既至,而勾濤出,不得見。 文若奏書闕下,略曰:「昔漢高慢士,四皓去之,而西鄙少廉恥之人;光武禮賢,嚴光友之,而東都多節義之士。 陛下屈萬乘之尊,駐蹕東南,兩宮將歸,五路初復,正宜市朽骨,式怒蛙,以來豪傑,與之共治,寧遽惜此數刻之對耶?」書奏,翌日召對便殿,高宗大悅,特旨改合入官,通判洋州。 洋西鄉縣產茶,亙陵谷八百餘里,山窮險,賦不盡括。 使者韓球將增賦以市寵,園戶避苛斂轉徙,饑饉相藉,文若力爭之,賦迄不增。 再通判遂寧府。 會大水,民多漂死,文若至城上,發庫錢募游者,振活甚眾。 又力請于朝,除田租二萬一千頃,免場務稅二十餘所,築長堤以捍水勢,自是無水患。 秦檜死,上訪蜀士于魏良臣,以文若對。 二十六年,以光祿丞召,改秘書郎,為《文思箴》以獻,其略曰:「于赫我皇,兵既休矣。 兵休如何?莫若治兵。 居安思危,邦乃攸寧。 爰整其旅,文王以興。 載舞干羽,舜仁用成。 向戍弭兵,《春秋》所懲。 蕭俯去兵,禍亂乃萌。 師則多矣,軍則強矣。 縱弛不繩,猶曰無人。 兵非以殘,以兵休兵。 」凡千五百餘言。 自檜主和,朝論諱言兵,故文若以此風焉。 遷起居郎。 勸上收用西北人材以固根本,上深納之。 將命以掌制,時有為宣和執政請恩,為司諫凌哲所彈,文若喜其直,作《禾黍詩》以美之。 侍御史周方崇以為譏己,劾文若狂誕,出知邵州。 上屢為近臣言唐文若無罪,可改近郡。 知饒州,興學宮,減田租奇耗二萬石,又請歲糴常平義倉之儲什三與民平市,農末俱利,而粟不腐,遂以著令。 余干嘗有劇盜,巡尉不能制,文若遣牙兵捕而戮之。 加直敷文閣,移知溫州。 三十一年,召為宗正少卿。 金人犯邊,文若求對,首建大臣節制江上之議。 上諭大臣以文若與虞允文、杜莘老、馬驥才皆可用,復除起居郎。 時諸將北出,捷書日聞,上下有狃志,獨文若憂之,圖上元嘉北伐故事。 上諭文若以創業所歷艱苦及敵情反覆甚悉,文若對曰:「願陛下深察大勢,趨策之長而避其短,無循前代軌轍,則大善。 」 未幾,諸軍退守,金主自將,圍大將王權于歷陽,權遁,淮南盡沒。 詔百官廷議,文若畫三策,一請上親征,二乞遣大臣勞軍,三乞起張浚。 工部侍郎許尹是其言,眾遂列奏上之,不報。 第14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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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下》
第14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