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去,除直秘閣、湖南提刑。 先是,湖南賊龍淵、李朝擁眾數萬,據衡之茶陵,檜匿不奏,乃以見闕處次膺。 陛辭,上曰:「卿以將母為請,朕不得留。 湖湘風物甚佳,且無盜賊,職名異恩,卒歲當召。 」既抵長沙,賊勢方張,戍將抽回,始悟檜欲陷之。 即單車趨茶陵,擒賊驍將戮之,募賊黨毛義、龍麟等,賫榜諭以朝廷抽回戍將,務欲招安,宜亟降,待以不死。 龍淵、李朝相繼降,仍請料精鋭,可得禁旅萬餘。 次鷹笑曰:「是皆吾民,正當棄兵甲,持鋤櫌,趣令復業。 」奏茶陵為軍。 金好成,赦書至衡陽,次膺極陳其詐,略曰:「臣昨在諫列,嘗數論金人變詐無常,願陛下為宗社生靈深慮。 近觀邸報,樞密院編修官胡銓妄議和好,歷詆大臣,除名遠竄。 已而得銓書槁,乃知朝廷遽欲屈己稱藩,臣未知其可。 大臣懷奸固位,不恤國計,媕婀趨和,謬以為便,臣不知天下之人以為便乎?‘父之仇不與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反兵’。 棄仇釋怨,盡除前事,降萬乘之尊,以求說于敵,天下之人,果能遂亡怨痛以從陛下之志乎?」書奏,不報。 金陷三京。 次膺罷,奉祠。 秦檜以其負重名,欲先移書,當稍收用,次膺笑而不答。 閲十六年,貧益甚,亡毫髮求於人。 檜死,起知婺州,三日被召。 至國門,以足疾求去。 加秘閣修撰,還郡。 再召見,歷言仇怨當國,老母幾委溝壑,因奏國本未立,上改容曰:「誰可?」次膺曰:「知子莫若父。 」上稱善。 擢權給事中。 蔣璨權戶部侍郎,次膺駁璨不守正,事交結,出璨知平江。 御史中丞湯鵬舉劾次膺假權報怨,除待制、宮觀。 起知泉州,移福建帥。 丁母憂,乞納祿。 孝宗即位,手詔趣召。 既至,奏:「陛下用賢必考核事功,勿以一人譽用之,一人毀去之,出令要無反汗,納善要知轉圜。 練兵恤民,經理兩淮,使敵不能乘虛而入。 」是日,除御史中丞。 朝德壽宮,高宗一見,謂「惜間卿于強健時。 」 上將以春饗迎高宗詣延祥觀,幸玉津園。 次膺奏:「欽宗服未終,方停策士,且金人嫚書甫至,意在交兵,矧原野間禁衛稀少,當過為之慮,兼一出費十數萬緡,曷若以資兵食。 」時兩淮盡為荒野,次膺奏:「乞集遺甿歸業,借種牛,或令在屯兵從便耕種,此足兵良法。 」至若成閔之貪饕,湯思退之朋附,葉義問之奸罔,皆以次論劾。 每章疏一出,天下韙之。 上方厲精政事,次膺每以名實為言,多所裨益,呼其官不名。 隆興改元三月,同知樞密院事。 符離之師,捷奏日聞,次膺手疏千言,乞持重。 未幾,軍果潰。 及見,上顏色不樂,奏言:「師潰而歸,張浚彈壓必無他,此上天大儆戒于陛下。 」上嘆其先見。 拜參知政事,以疾力祈免。 且奏曰:「王十朋除侍史,雖上親擢,天下皆知臣嘗薦其賢。 湯思退召將至,亦知臣嘗疏其奸。 臣不引避,人其謂何?」除資政殿學士、提舉洞霄宮。 陛辭,賜茶,甚惜其去。 次膺奏:「臣與思退,理難同列。 」上曰:「有謂湯思退可用者。 」次膺奏:「今日之事,恐非思退能辨。 思退固不足道,竊恐誤國家事。 」乾道六年閏五月卒,年七十九。 次膺孝友清介,立朝謇諤。 仕宦五十年,無絲毫掛吏議。 為政貴清靜,先德化,所至人稱其不煩。 善屬文,尤工于詩。 論曰:孝宗志恢復,特任張浚,俊卿斥奸黨,明公道,以為之佐。 洎居中書,知無不為,言無不盡,蓋其立志一以先哲為法,非他相可擬也。 允文許國之忠,炳如丹青。 金庶人亮之南侵,其鋒甚鋭,中外倚劉錡為長城,錡以病不克進師。 允文儒臣,奮勇督戰,一舉而挫之,亮乃自斃。 昔赤壁一勝而三國勢成,淮淝一勝而南北勢定。 允文采石之功,宋事轉危為安,實繫乎此。 及其罷相鎮蜀,受命興復,剋期而往,志雖未就,其能慷慨任重,豈易得哉?次膺力排群邪,無負言責,涖政不煩,居約有守。 晚再立朝,謇諤尤著,南渡直言之臣,宜為首稱焉。 列傳第一百四十三 ○陳康伯梁克家汪澈葉義問蔣芾葉顒葉衡 陳康伯,字長卿,信之弋陽人。 父亨仲,提舉江東常平。 康伯幼有學行。 宣和三年,中上舍丙科。 累遷太學正。 丁內艱。 貴溪盜將及其鄉,康伯起義丁逆擊,俘其渠魁,邑得全。 建炎末,為敕令刪定官,預修《紹興敕令》。 尋通判衢州,攝郡事。 盜發白馬原,康伯督州兵濟王師進討,克之。 除太常博士,改提舉江東常平茶鹽。 高宗進蹕建康,康伯以職事過闕,得對,因請擇將,上開納。 紹興八年,除樞密院大計議官。 累遷戶部司勛郎中。 康伯與秦檜太學有舊,檜當國,康伯在郎省五年,泊然無求,不偷合。 十三年,始遷軍器監。 借吏部尚書使金,至汴將晡,不供餉,閉戶臥勿問;入夜,館人扣戶謝不敏,亦不對。 後因金使至,詔康伯館伴,端午賜扇帕,與論拜受禮,言者以生事論,罷知泉州。 海盜間作,朝廷遣劉寶、成閔逐捕,康伯以上意招懷,盜多出降,籍為兵。 久之,不逞者陰倡亂,康伯訊得實,論殺之,州以無事。 秩滿,三奉祠,垂十年。 檜死,起知漢州,將出峽,召對,除吏部侍郎。 康伯首請節用寬民,凡州縣取民無藝,許監司互察,台諫彈劾。 尋兼禮、戶部。 乞約歲用,會所入,儲什之一二備水旱。 奏上,議竟不決。 兼刑部。 前此有司希檜意興大獄,康伯平讞直冤,士大夫存歿多賴之。 除吏部尚書。 宰臣擬用「權尚書」出命,高宗顧曰:「朕且大用,何‘權’為?」尋拜參知政事。 自孫道夫使北還,已聞金以買馬非約為言,朝廷特恃和,康伯與同知樞密院事王綸白髮其端綸使還,乃言和好無他,康伯持初論不變。 九月,以通奉大夫守尚書右仆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例賜銀絹,康伯固辭,減半,又辭。 兼史院。 上嘗謂其「靜重明敏,一語不妄發,真宰相也。 」又命與湯思退輔政,事勿憚商論,惟其當而已。 康伯言:「大臣事當盡公,若依阿植黨,此鄙夫患失者,臣非惟不敢,亦素不能。 」高宗嘆其長者。 普安郡王居潛藩,高宗一日謂康伯,當以使相封真王,今宜寇以屬籍,於是詔以為皇子,封建王,實三十年二月也。 明年三月,拜光祿大夫、尚書左仆射。 五月,金遣使賀天申節,出嫚言,求淮、漢地,指取將相大臣,且以淵聖凶問至。 康伯主禮部侍郎黃中之論,持斬衰三年。 先是,葉義問、賀允中使還,言金必敗盟,康伯請早為之備,建四策:一,增劉錡荊南軍,以重上流;二,分畫兩淮地,命諸將結民社,各保其境;三,劉寶獨當淮東,將驕卒少,不可倚;四,沿江諸郡修城積糧,以固內地。 至是,召三衙帥及楊存中至都堂議舉兵,又請侍從、台諫集議,康伯傳上旨曰:「今日更不問和與守,直問戰當如何。 」時上意雅欲視師,內侍省都知張去為陰沮用兵,且陳退避策,中外妄傳幸閩、蜀,人情洶洶。 右相朱倬無一語,同知樞密院事周麟之受命聘金,憚不欲行,康伯獨以為己任,奏曰:「金敵敗盟,天人共憤,今日之事有進無退,聖意堅決,則將士之意自倍。 願分三衙禁旅助襄、漢,待其先發應之。 」康伯勉周麟之以國事,麟之語侵康伯,康伯曰「使某不為宰相,當自行,大臣與國存亡,雖死安避。 」麟之竟以辭行罷,尋貶責。 殿中侍御史陳俊卿言當用張浚,且乞斬張去為以作士氣。 康伯以俊卿振職,奏權兵部侍郎。 第12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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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下》
第12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