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必,字子強,宣州南陵人。 嘗謁王安石于金陵,咨質諸經疑義,為安石稱許。 登進士第。 紹聖中,提舉湖南常平。 時相章惇方置眾君子于罪。 孔平仲在衡州,以倉粟腐惡,乘饑歲,稍損價發之。 必即劾其戾常平法,置鞫長沙,以承惇意,無辜系訊多死者。 平仲坐徙韶州。 惇與蔡卞將大誅流人,遣呂升卿往廣東,必往廣西察訪。 哲宗既止不治,然必所至,猶以慘刻按脅立威,為五書歸奏。 除工部員外郎,中書舍人郭知章封還其命;詔以付趙挺之,權給事中陳次升復封駁不下。 必於是訟知章、次升為元祐黨人。 坐不當訟言者,出知江州,改湖南轉運判官、提點河北刑獄,召為左司員外郎。 初,舒亶守荊南,起邊事,一切詐誕,雲徭人款附,實亦不然,必蓋與之謀。 及是,亶暴卒,加必直龍圖閣往代。 乃城通道等六砦,置靖州折博市易,且移飛山營戍。 公私煩費,荊人病之。 進集賢殿修撰、顯謨閣待制。 卒,年五十六,贈龍圖閣待制。 虞策,字經臣,杭州錢塘人。 登進士第,調台州推官、知烏程縣、通判蘄州。 通判蔣之奇以江、淮發運上計,神宗訪東南人才,以策對。 王安禮、李常咸薦之,擢提舉利州路常平、湖南轉運判官。 元祐五年,召為監察御史,進右正言。 數上書論事,謂人主納諫乃有福,治道以清靜為本。 西夏未順命,策言:「今邊備解弛,戎備不修。 古之人,善鎮靜者警備甚密,務持重者謀在其中,未有鹵莽闊疏,而曰吾鎮靜、吾持重者。 」又乞詔內而省曹、寺監,外而監司、守令,各得以其職陳朝政闕失、百姓疾苦。 星文有變,乞順天愛民,警戒萬事,思治心修身之道,勿以宴安為樂。 哲宗納後,上《正始要言》。 遷左司諫。 曾肇以議北郊事,與朝論不合,免禮部侍郎,為徐州。 策時權給事中,還其命,以為肇禮官也,不當以議禮得罪。 不從。 帝親政,條所當先者五十六事,後多施行。 遷侍御史、起居郎、給事中,以龍圖閣待制知青州,改杭州。 過闕,留為戶部侍郎。 歷刑部、戶部尚書,拜樞密直學士,知永興軍、成都府。 入為吏部尚書,奏疏徽宗,請均節財用,曰:「臣比在戶部,見中都經費歲六百萬,與天下上供之數略相當。 嘗以祖宗故實考之,皇祐所入總三千九百萬,而費才三之一;治平四千四百萬,而費五之一;熙寧五千六十萬,而費盡之。 今諸道隨一月所須,旋為裒會,汲汲然不能終日。 願深裁浮冗,以寬用度。 」屬疾祈外,加龍圖閣學士、知潤州,卒於道,年六十六。 贈左正議大夫。 策在元祐、紹聖時,皆居言職。 雖不依人取進,亦頗持兩端,故黨議之興,己獨得免。 弟奕。 奕字純臣。 第進士。 崇寧,提舉河北西路常平,洺、相饑,徙之東路。 入對,徽宗問行期,對曰:「臣退即行,流民不以時還,則來歲耕桑皆廢矣。 」帝悅。 既而西部盜起,復徙提點刑獄。 時朝廷將遣兵逐捕,奕條上方略,請罷勿用,而自計討賊,不閲月可定。 轉運使張摶以為不可,宰相主摶策,數月不效,卒用奕議,悉降之。 擢監察御史。 親祭北郊,燕人趙良嗣為秘書丞侍祠,奕白其長曰:「今親衛不用三路人,而良嗣以外國降子,顧得預祠事,可乎?」長用其言,具以請,不報。 陽武民傭于富家,其室美,富子欲私之,弗得,怒殺之,而賂其夫使勿言。 事覺,府縣及大理鬻獄,奕受詔鞫訊,皆伏辜。 坐漏泄語言罷去。 再踰年,還故職,提點河北刑獄。 自何承矩創邊地為塘濼,有定界。 既中貴人典領,以屯田開拓為功,肆侵民田,民上訴,屢出使者按治,皆不敢與直。 奕曲折上之,疏其五不可,詔罷屯田。 加直秘閣、淮南轉運副使。 入為開封少尹。 故時大理、開封治獄,得請實蔽罪,其後率任情棄法,法益不用。 奕言:「廷尉持天下平,京師諸夏本,法且不行,何以示萬國。 請自今非情法實不相當,毋得輒請。 」從之。 遷光祿卿、戶部侍郎。 睦州亂,以龍圖閣直學士知鎮江府。 寇平,論勞增兩秩。 還為戶部。 內侍總領內藏,予奪顓己,視戶部如僚屬。 度支郎方討理滯,奉中旨,令開封尹與總領者來。 奕白宰相曰:「計臣不才,當去之而易能者,不可使他人侵其官。 」即自劾不稱職。 詔為罷內侍,而徙奕工部。 襲慶守張漴使郡人詣闕請登封,東平守王靚諫以京東歲凶多盜,不當請封。 為政者不悅,將罪靚,奕言:「靚憂民愛君,所當獎激,奈何用為罪乎?」靚獲免。 未幾卒,年六十,贈龍圖閣學士。 郭知章,字明叔,吉州龍泉人。 第進士,從劉彞廣西幕府,知浮梁、分寧縣。 黃履薦為御史,以憂不克拜,知海州、濮州,提點梓州路刑獄。 復以鄭雍、顧臨薦,為監察御史。 哲宗親政,上書請用淳化、天禧詔增諫官員,曰:「館職無所用,朝廷設之不疑;諫官最急,乃常不足。 是急於所無用,緩其所當急也。 又比歲選授監司,多繇寺監丞,不過知縣資序。 外官莫重於部使者,豈宜輕用若是?宜稍限以節。 如轉運判官擇實任通判者,提點刑獄擇實任郡守者,然後考其治理,簡拔用之。 」又言:「自大河東、北分流,生靈被害。 今水之趨東者已不可遏,順而導之,閉北而行東,其利百倍矣。 」 遷殿中侍御史。 言:「先帝闢地進壤,建策四砦,據高臨下,扼西戎咽喉。 元祐用事者委而棄之,願討賾議奏,顯行黜罰。 」史院究《神宗實錄》誣罔事,知章請貶治呂大防等。 紹聖複製科,知章校試,言:「先朝既策進士,即廢此科,近年復置,誠無所補。 」遂復罷。 又請復元豐役法,大抵迎合時好。 進左司員外郎,改左司諫。 嘗言:「爵祿慶賞,以勸天下之善,願無以假借大臣,使行私恩;刑罰誅戮,以懲天下之惡,願無以假借大臣,使快私忿。 忠於陛下者,必見忌大臣;黨于大臣者,必上負陛下。 惟明主財察。 」權工部侍郎,為中書舍人。 遼使蕭德崇來為夏人請還河西地,命知章報聘。 德崇曰:「兩朝久通好,小國蕞爾疆土,還之可乎?」知章曰:「夏人累犯邊,法當致討,以北朝勸和之故,務為優容。 彼若恭順如初,當自有恩旨,非使人所能預知也。 」歸未至,坐嘗主導河東流議,以集賢殿修撰知和州。 徽宗立,曾布用為工部侍郎,加寶文閣直學士、知太原府。 召拜刑部尚書、知開封府,為翰林學士。 言者又論河事,罷知鄧州,旋入黨籍。 數年,復顯謨閣直學士。 政和初,卒。 論曰:神宗好大喜功之資,王安石、呂惠卿出而與之遇合,流毒不能止也。 哲、徽之世,一變而為蔡確、章惇、曾布,又變而為蔡京、蔡卞,日有甚之,而天下亡矣。 乘時起而附之者甚眾,若崔台符、楊汲以獄殺民;呂嘉問以均輸困民;董必肆酷,欲害流人以取悅;李南公以反覆詭隨;虞策以心持兩端;郭知章迎合時好,且發實錄之誣。 觀諸人所學與其從政,已多可尚,何樂而為此惡哉?不過視一時君相之好尚,將以取富貴而已。 設使神宗如仁宗之治,哲、徽承之,必無紹述之禍,雖安石輩亦將有所薰陶,而未必肆其情以至是,況此諸人乎?世道污隆,士習升降,系於人主一念慮之趣向,可不戒哉!可不懼哉! 列傳第一百一十五 ○劉拯錢遹石豫左膚附許敦仁吳執中吳材劉昺宋喬年子昪強淵明蔡居厚劉嗣明蔣靜賈偉節崔鶠張根弟樸任諒周常 第2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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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下》
第2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