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平中求言,以洙應詔疏時弊要務十七事後多施行,兼史館檢討、同知諫院,乞增諫員以廣言路。 凡有章奏,輒焚其稿,雖親子弟不得聞。 王安石主新法,多逐諫官御史,洙知不可,而鬱鬱不能有所言,但力求補外,得知海州。 免役法行,常平使者欲加斂緡錢,以取贏為功,洙力爭之。 方春旱,發運使調民浚漕渠以通鹽舸,洙持之不下,三上奏乞止其役。 旱蝗為害,致禱于朐山,澈奠,大雨,蝗赴海死。 尋干當三班院。 三班員過萬數,功罪籍不明,前後牴牾,吏左右出入,公為欺奸。 洙革其甚者八事,定為令。 同修起居注,進知制誥。 先是,百官遷敘,用一定之詞,洙建言:「群臣進秩,事理各異,而同用一詞;至或一門之內,數人拜恩,名體散殊,而格以一律。 苟從簡便,非所以暢王言、重命令也。 」詔自今封贈蔭補,每大禮一易,他皆隨等撰定。 元豐初,兼直學士院。 澶州河平,作靈津廟,詔洙為之碑,神宗獎其文。 擢翰林學士,才逾月,得疾。 時參知政事闕,帝將用之,數遣中使、尚醫勞問。 入朝期日,洙小愈,在家習肄拜跽,僨不能興,於是竟卒,年四十九。 帝臨朝嗟惜,常賻外賜錢五十萬。 洙博聞強識,明練典故,道古今事甚有條理。 出語皆成章,雖對親狎者,未嘗發一鄙語。 文詞典麗,有西漢之風。 士大夫共以丞輔期之,不幸早世,一時憫傷焉。 豐稷,字相之,明州鄞人。 登第,為谷城令,以廉明稱。 從安燾使高麗,海中大風,檣折,舟幾覆,眾惶擾莫知所為,稷獨神色自若。 燾嘆曰:「豐君未易量也。 」知封丘縣,神宗召對,問:卿昔在海中遭風波,何以不畏?」對曰:「巨浸連天,風濤固其常耳,憑仗威靈,尚何畏!」帝悅,擢監察御史。 治參知政事章惇請託事,無所移撓,出惇陳州。 徒著作佐郎、吏部員外郎,提點利州、成都路刑獄。 入為殿中侍御史。 上疏哲宗曰:「陛下明足以察萬事之統,而不可用其明;智足以應變曲當,而不可用其智。 順考古道,二帝所以聖;儀刑文王,成王所以賢。 願以《洪範》為元龜,祖訓為寶鑒,一動一言,思所以為則于四海,為法于千載,則教化行,習俗美,而中國安矣。 」劉奉世冊立夏國嗣子乾順,而乾順來賀坤成節,奉世遽出境,稷劾之,奉世以贖論,遷右司諫。 揚、荊二王為天子叔父,尊寵莫並,密令蜀道織錦茵。 稷于正衙論曰:「二聖以儉先天下,而宗王僭侈,官吏奉承,皆宜糾正。 」既退,御史趙幾謂曰:「聞君言,使幾汗流浹背。 」改國子司業、起居舍人,歷太常少卿、國子祭酒。 車駕幸太學,命講《書·無逸篇》,賜四品服,除刑部侍郎兼侍講。 元祐八年春,多雪,稷言:「今嘉祥未臻,沴氣交作,豈應天之實未充,事天之禮未備,畏天之誠未孚歟?宮掖之臣,有關預政事,如天聖之羅崇勛、江德明,治平之任守忠者歟?願陛下昭聖德,祗天戒,總正萬事,以消災祥。 」帝親政,召內侍居外者樂士宣等數人。 稷言:「陛下初親萬機,未聞登進忠良,而首召近幸,恐上累大德。 」 以集賢院學士知潁州、江寧府,拜吏部侍郎,又出知河南府,加龍圖閣待制。 章惇欲困以道路,連歲亟徙六州。 徽宗立,以左諫議大夫召,道除御史中丞。 入對,與蔡京遇,京越班揖曰:「天子自外服召公中執法,今日必有高論。 」稷正色答曰:「行自知之。 」是日,論京奸狀,既而陳瓘、江公望皆言之,未能動。 稷語陳師錫等曰:「京在朝,吾屬何面目居此?」擊之不已,京遂去翰林。 又乞辨宣仁誣謗之禍,且言:「史臣以王安石《日錄》亂《神宗實錄》,今方修《哲宗實錄》,願申飭之。 」時宦官漸盛,稷懷《唐書·仇士良傳》讀於帝前,讀數行,帝曰:「已諭。 」稷為若不聞者,讀畢乃止。 曾布得助嬖昵,將拜相,稷約其僚共論之。 俄轉工部尚書兼侍讀,布遂相。 稷謝表有佞臣之語,帝問為誰,對曰:「曾布也。 陛下斥之外郡,則天下事定矣。 」改禮部。 論宋用臣不當賜美謚,不為書敕。 哲宗升祔,議功臣配享,稷以為當用司馬光、呂公著。 或謂二人嘗得罪,不可用。 稷曰:「止論其有功于時爾,如唐五王豈非得罪于中宗,何嫌于配享?」又言:「陛下以‘建中靖國’紀元,臣謂尊賢納諫,捨己從人,是謂‘建中’;不作奇技淫巧,毋使近習招權,是謂‘靖國’。 以副體元謹始之義。 」禁內織錦緣宮簾為地衣,稷言:「仁宗衾褥用黃絁,服御用縑繒,宜守家法。 」詔罷之。 稷盡言守正,帝待之厚,將處之尚書左丞,而積忤貴近,不得留,竟以樞密直學士守越。 蔡京得政,修故怨,貶海州團練副使、道州別駕,安置台州。 除名徙建州,稍復朝請郎。 卒,年七十五。 建炎中,追復學士,謚曰清敏。 初,文彥博嘗品稷為人似趙抃,及賜謚,皆以「清」得名。 稷三任言責,每草疏,必密室,子弟亦不得見。 退多焚稿,未嘗以時政語人。 所薦士如張庭堅、馬涓、陳瓘、陳師錫、鄒浩、蔡肇,皆知名當世雲。 論曰:熙寧行新法,輕進少年爭趨競進,老成知務者逡巡引退,何其見幾之明耶?獬議論剴切,精練民事,青苗法行,獬獨幡然求去,至窘迫不堪,弗恤也。 襄奮起海隅,屢折不變,學者卒從而化,乃心民事,死猶不已。 公輔以忤安石見黜,洙為諫官不能言,至免役取贏,洙方力爭,所謂不揣其本者歟!稷劾蔡京,論司馬光、呂公著當配享廟庭,蓋亦名侍從也。 呂誨,字獻可,開封人。 祖端,相太宗、真宗。 誨性純厚,家居力學,不妄與人交。 進士登第,由屯田員外郎為殿中侍御史。 時廷臣多上章訐人罪,誨言:「台諫官許風聞言事,蓋欲廣採納以補闕政。 苟非職分,是為侵官。 今乃詆斥平生,暴揚曖昧,刻薄之態浸以成風,請下詔懲革。 」樞密副使程戡結貴幸,致位政地,誨疏其過,以宣徽使判延州。 覆上言:「戡以非才罷,不宜更委邊任;宣徽使地高位重,非戡所當得也。 」兗國公主薄其夫,夜開禁門入訴。 誨請並劾閽吏,且治主第宦者罪,悉逐之。 禦藥供奉官四人遙領團練使,禦前忠佐當汰復留,誨劾樞密使宋庠陰求援助,徇私紊法。 詔罷庠而用陳升之為副使,誨又論之。 升之既去,誨亦出知江州,時嘉祐六年也。 上疏請蚤建皇嗣,曰:「竊聞中外臣僚,以聖嗣未立,屢有密疏請擇宗人。 唯陛下思忠言,奮獨斷,以遏未然之亂。 又聞太史奏,彗躔心宿,請備西北。 按《天文志》,心為天王正位,前星為太子,直則失勢,明則見祥。 今既直且暗,而妖彗乘之,臣恐咎證不獨在西北也。 自夏及秋,雨淫地震,陰盛之沴,固有冥符。 近者宗室之中,訛言事露,流傳四方,人心駭惑,窺覦之志,可不防其漸哉!願為社稷宗廟計,審擇親賢,稽合天意,宸謀已定,當使天下共知。 萬一有奸臣附會其間,陽為忠實,以緩上心,此為患最大,不可不察也。 」仁宗以誨章付中書韓琦,由此定議。 第43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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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中》
第43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