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犯禁貨北珠,乃為公主售,三司久不敢決。 承之曰:「朝廷法令,畏王姬乎?」亟索之。 帝聞之曰:「有司當如此矣。 」進樞密直學士。 坐補吏不當,降待制、知汝州。 未幾,為陝西都轉運使,召拜給事中、吏部侍郎、戶部尚書,復以樞密直學士知青州。 歷應天府、河陽、陳、鄆、揚州而卒。 及之字公達,亦迪弟之子。 由蔭登第,通判安肅軍。 康定中,夏人犯邊,契丹復發兵並塞,疆候戒嚴。 及之言:「契丹以與夏人甥舅之故,特此慰其心,且姑張虛勢以疑我,必不失誓好,願毋過虞。 」已而果然。 徙通判河南府。 亡卒張海倚山嘯聚,白晝掠城市。 及之督捕,單騎與海語,諭使歸命,當奏貸其死。 海感動弛備,奏方上,而眾兵集,悉獲之。 知信州,靈鷲山浮屠,犯法者眾,及之治其奸,流數十人,乃自劾。 朝廷嘉之,釋不問。 入判刑部。 嘗撰次唐史有益治體者,為《君臣龜監》八十捲。 王堯臣上其書,並表其學行,韓琦亦以館職薦之。 召試,除直秘閣,歷開封府判官、知涇、晉、陝三州。 及之吏事精明,所居官皆稱職。 以太中大夫致仕,再轉正議大夫。 卒,年八十五。 柬之子孝基,及之子孝壽、孝稱。 孝基字伯始。 進士高第,唱名至墀下,仁宗顧侍臣曰:「此李迪孫邪?能世其家,可尚也。 」晏殊、富弼薦其材任館閣,欲一見之。 孝基曰:「名器可私謁邪?」竟不往。 知汝陰、雍丘縣,通判閬州、舒州,知隨州。 所治雖劇,然事來亟斷,不為證左回枉,甫日中,庭已空矣。 或問其術,曰:「無他,省事耳。 」閬中江水嚙城幾沒,郡吏多引避,孝基率其下決水歸旁谷,城賴以全。 舒吏受賂鬻獄,以殺人罪加平民,孝基劾治三日,得其情,乃抵吏罪。 以親須養,求監崇福宮,判西京國子監。 凡就閒十年,累官光祿卿,與父柬之同謝事,才年五十,士大夫美之,以比二疏。 孝基為人沖澹,善養生,平居輕安。 弟孝稱進對,帝問起居狀,歡曰:「度越常人遠矣。 」後十一年,無疾卒。 孝壽字景山,為開封府戶曹參軍。 元符中,呂嘉問知府事,受章惇、蔡卞指,鍛鍊上書人,命孝壽攝司錄事,成其獄。 徽宗即位,嘉問先已得罪,孝壽亦削秩。 蔡京為政,以為府推官,遷大理、太仆卿,擢顯謨閣待制,為開封尹。 前此,閭裡亡賴子,自斷截臂腕,托廢疾凌良民,無所憚畏。 孝壽悉搜出之,部付旁郡,一切治理。 加直學士,出知興仁、開德府。 京起蘇州章綖獄,還孝壽開封,使往即訊。 至蘇州,窮治鑄錢,逮系逾千數,方冬慘掠囚,墮指脫足不可計,死則投于垣外。 日夜鍛鍊,疑未就,京猶嫌其緩,召使還。 其後,綖兄弟竟用此黥竄。 又知虢、兗二州。 坐守興仁日與巡檢戲射狂人張立死,除名。 居無何,起知蘇州。 政和初,拜刑部侍郎,復改開封尹。 奉宸庫吏呂壽盜金,系獄而逃。 孝壽盡執守兵,論為故縱,非任事之吏與不上直者,亦以不即追掩繩之。 凡配隷四十人,陰賂杖者使加重,六七人才出關而死。 帝聞之,命悉還餘人。 於是諫議大夫毛注論其殘忍苛虐,乞加譴,不聽。 孝壽猶以獄空上表賀。 孝壽雖亡狀,亦時有可觀。 有舉子為仆所凌,忿甚,具牒欲送府,同捨生勸解,久乃釋。 戲取牒效孝壽花書判云:「不勘案,決杖二十。 」仆明日持詣府,告其主仿尹書判私用刑。 孝壽即追至,備言本末,孝壽幡然曰:「所判正合我意。 」如數與仆杖,而謝舉子。 時都下數千人,無一仆敢肆者,時以此稱之。 明年,以疾,罷為龍圖閣學士、提舉醴泉觀。 卒,贈正奉大夫。 孝稱字彥聞,以蔭登朝。 值郊恩得封父,及之已官通議大夫,有司限以格,孝稱言,恐非朝廷所以推恩優老之意,詔特許之,遂為著令。 崇寧中,提舉湖北、京西常平,提點京西南路刑獄。 蔡京之姻宋喬年為京畿轉運使,有囚逸,捕得之。 孝稱上其功,喬年受賞,而孝稱用是得工部員外郎。 不閲月,遷大理少卿。 連奏獄空,進為卿,且數增秩,擢工部、戶部二侍郎,為開封尹。 陳瓘之子正匯在杭州上書,告京不利社稷。 郡守蔡薿執送京師,並逮瓘詣獄,孝稱脅使證其子,瓘不可。 暨獄上,竟竄正匯海島。 京愈德之,進刑部尚書,而以其兄孝壽代為尹。 孝稱請班兄下,不許。 避親嫌,徙工部。 卒,贈光祿大夫。 王曾,字孝先,青州益都人。 少孤,鞠于仲父宗元,從學于裡人張震,善為文辭。 咸平中,由鄉貢試禮部、廷對皆第一。 楊億見其賦,嘆曰:「王佐器也。 」以將作監丞通判濟州。 代還,當召試學士院,宰相寇準奇之,特試政事堂,授秘書省著作郎、直史館、三司戶部判官。 景德初,始通和契丹,歲遣使致書稱南朝,以契丹為北朝。 曾曰:「從其國號足矣。 」業已遣使,弗果易。 遷右正言、知制誥兼史館修撰。 時瑞應沓至,曾嘗入對,帝語及之。 曾奏曰:「此誠國家承平所致,然願推而弗居,異日或有災沴,則免輿議。 」及帝既受符命,大建玉清昭應宮,下莫敢言者,曾陳五害以諫。 舊用郎中官判大理寺,帝欲重之,特命曾。 且謂曾曰:「獄,重典也,今以屈卿。 」曾頓首謝。 仍賜錢三十萬,因請自闢僚屬,著為令。 遷翰林學士。 帝嘗晚坐承明殿,召對久之,既退,使內侍諭曰:「向思卿甚,故不及朝服見卿,卿勿以我為慢也。 」其見尊禮如此。 知審刑院。 舊違制無故失,率坐徒二年,曾請須親被旨乃坐。 既而有犯者,曾乃以失論。 帝曰:「如卿言,是無復有違制者。 」曾曰:「天下至廣,豈人人盡曉制書,如陛下言,亦無復有失者。 」帝悟,卒從曾議。 再遷尚書主客郎中。 知審官院、通進銀台司,勾當三班院,遂以右諫議大夫參知政事。 時宮觀皆以輔臣為使。 王欽若方挾符瑞,傅會帝意,又陰欲排異己者,曾當使會靈,因以推欽若,帝始疑曾自異。 及欽若相,會曾市賀皇后家舊第,其家未徙去,而曾令人舁土置門外,賀氏訴禁中。 明日,帝以語欽若,乃罷曾為尚書禮部侍郎、判都省,出知應天府。 天禧中,民間訛言有妖起若飛帽,夜搏人,自京師以南,人皆恐。 曾令夜開裡門,敢倡言者即捕之,卒無妖。 徙天雄軍,復參知政事,遷吏部侍郎兼太子賓客。 真宗不豫,皇后居中預政,太子雖聽事資善堂,然事皆決於後,中外以為憂。 錢惟演,後戚也,曾密語惟演曰:「太子幼,非宮中不能立。 加恩太子,則太子安;太子安,所以安劉氏也。 」惟演以為然,因以白後。 帝崩,曾奉命入殿廬草遺詔:「以明肅皇后輔立皇太子,權聽斷軍國大事。 」丁謂入,去「權」字。 曾曰:「皇帝沖年,太后臨朝,斯已國家否運。 稱‘權’,猶足示後。 且增減制書有法,表則之地,先欲亂之邪?」遂不敢去。 仁宗立,遷禮部尚書。 群臣議太后臨朝儀,曾請如東漢故事,太后坐帝右,垂簾奏事,丁謂獨欲帝朔望見群臣,大事則太后召對輔臣決之,非大事令入內押班雷允恭傳奏禁中,畫可以下。 曾曰:「兩宮異處,而柄歸宦官,禍端兆矣。 」謂不聽。 既而允恭坐誅,謂亦得罪。 自是兩宮垂簾,輔臣奏事如曾議。 第38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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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中》
第38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