則無廉名,喜交結,尚風義。 丁謂貶崖州,賓客隨散落,獨則間遣人至海上,饋問如平日。 在福州時,前守陳絳嘗延蜀人龍昌期為眾人講《易》,得錢十萬。 絳既坐罪,遂自成都械昌期至。 則破械館以賓禮,出俸錢為償之。 昌期者,嘗注《易》、《詩》、《書》、《論語》、《孝經》、《陰符經》、《老子》,其說詭誕穿鑿,至詆斥周公。 初用薦者補國子四門助教,文彥博守成都,召置府學,奏改秘書省校書郎,後以殿中丞致仕。 著書百餘卷,嘉祐中,詔取其書。 昌期時年八十餘,野服自詣京師,賜緋魚,絹百匹。 歐陽修言其異端害道,不當推獎,奪所賜服罷歸,卒。 薛顏字,彥回,河中萬泉人。 舉《三禮》中第,為嘉州司戶參軍。 代還引見,太宗顧問之,對稱旨,改將作監丞、監華州酒稅。 以秘書省著作佐郎使夔、峽,疏決刑獄。 還,改太子左贊善大夫、知雲安軍,徙渝、閬二州,擢三司鹽鐵判官,河北計置糧草。 初,丁謂招撫溪蠻,有威惠,部人愛之。 留五年,詔謂自舉代,謂薦顏為峽路轉運使,累遷尚書虞部員外郎。 始,孟氏據蜀,徙夔州于東山,據峽以拒王師,而民居不便也,顏為復其故城。 宜州陳進反,命勾當廣南東、西路轉運司事。 賊平,遷金部員外郎,改河東轉運使。 祀汾陰,徙陝西。 河中浮橋歲為水所敗,顏即北岸釃上流為支渠,以殺水怒,因取渠水溉其旁田,民頗利之。 坊州募人煉礬,歲久課益重,至有破產被系不能償者。 顏奏:「罷坊礬,則晉礬當大售。 」後如其策。 徙河北。 歷知河陽、杭徐州,累遷光祿少卿,以少府監知江寧府。 邏者晝劫人,反執平人以告。 顏視其色動,曰:「若真盜也。 」械之,果引伏。 轉右諫議大夫、知河南府。 仁宗即位,遷給事中。 丁謂分司西京,以顏雅與善,徙知應天府,又徙耀州。 部有豪姓李甲,結客數十人,號「沒命社」,少不如意,則推一人以死鬥之,積數年,為鄉人患,莫敢發。 顏至,大索其黨,會赦當免,特杖甲流海上,余悉籍于軍。 以光祿卿分司西京,卒於家。 嘗屬杜衍為墓誌,衍卻之。 仁宗聞其事,他日,謂衍曰:「薛顏有醜行,卿不欲志其墓,誠清識也。 」孫向,自有傳。 許元,字子春,宣州宣城人。 以父蔭為太廟齋郎,改大理寺丞,累遷國子博士,監在京榷貨務,三門發運判官。 元為吏強敏,尤能商財利。 慶歷中,江、淮歲漕不給,京師乏軍儲,參知政事范仲淹薦元可獨倚辦,擢江、淮制置發運判官。 至,則悉發瀕江州縣藏粟,所在留三月食,遠近以次相補,引千餘艘轉漕而西。 未幾,京師足食,朝廷以為任職,就遷副使。 遂以尚書主客員外郎為使,進金部,特賜進士出身,遷侍御史。 嘗欲與施昌言分行二浙、江南調發軍食。 仁宗聞之,語輔臣曰:「東南歲比不登,民力匱乏,嘗詔損歲漕百萬石,而元與昌言乃更欲分道而出,是必誅求疲民以自為功,非朕志也。 」下詔戒飭。 既而元欲專六路財賦,收羨餘以媚三司,憚諸部不從,請以六路轉運司自隷,既可之矣,而轉運使多論其罪,事遂寢。 擢天章閣待制,再遷郎中,以疾請還。 歷知揚、越、泰州,卒。 元在江、淮十三年,以聚斂刻剝為能,急於進取,多聚珍奇以賂遺京師權貴,尤為王堯臣所知。 發運使治所在真州,衣冠之求官舟者,日數十輩。 元視勢家貴族,立榷巨艦與之;即小官惸獨,伺候歲月,有不能得。 人以是憤怨,而元自為以當然,無所愧憚。 鐘離瑾,字公瑜,廬州合肥人。 舉進士,為簡州推官,以殿中丞通判益州。 建言:「州郡既上雨,後雖凶旱,多隱之以成前奏,請令監司劾其不實者。 」擢開封府推官,出提點兩浙刑獄。 衢、潤州饑,聚餓者食之,頗廢農作,請發米二萬斛賑給,家毋過一斛。 後徙淮南轉運副使,歷京西、河東、河北轉運使,改江、淮制置發運使。 殿直王乙者,請自揚州召伯埭東至瓜州,浚河百二十里,以廢二埭。 詔瑾規度,以工大不可就,止置閘召伯埭旁,人以為利。 累遷尚書刑部郎中,為三司戶部副使,除龍圖閣待制、權知開封府。 未逾月,得疾,仁宗封藥賜之,使未及門而卒。 孫沖,字升伯,趙州平棘人。 舉明經,歷古田青陽尉、鹽山麗水主簿。 嘗並喪父母去官,有司循五代故事,必六年乃聽調,沖援古制,以書干宰相,不納。 後舉進士,登甲科。 授將作監丞,歷通判晉、絳、保州,坐與保州守爭事,降監吉州酒,累遷太常博士。 河決棣州,知天雄軍寇準請徙州治河,命衝往按視。 還言:「徙州動民,亦未免治堤,不若塞河為便。 」遂以沖知棣州,自秋至春,凡四決,沖皆塞之,就除殿中侍御史。 準為樞密使,卒徙州陽信。 而沖坐守護河堤過嚴,民輸送往來堤上者輒榜之,為使者論奏,徙知襄州。 沖覆上疏論徙州非便,著《河書》以獻。 會京西蝗,真宗遣中使督捕,至襄,怒衝不出迎,乃奏蝗唯襄為甚,而州將日置酒,無恤民意。 帝怒,命即州置獄。 沖得屬縣言歲稔狀,馳驛上之。 時使者猶未還,帝悟,為追使者笞之。 以侍御史為京西轉運。 塞滑州決河,權知滑州。 參知政事魯宗道總河事,用太常博士李渭策,欲盛夏興役。 沖言徒費薪楗,困人力,雖塞必決。 遂罷知河陽。 累遷刑部郎中,歷湖北、河東轉運使。 會南郊賞賜軍士,而汾州廣勇軍所得帛不逮他軍,一軍大噪,捽守佐堂下劫之,約與善帛乃免。 城中戒備,遣兵圍廣勇營。 沖適至,命解圍弛備,置酒張樂,推首惡十六人斬之,遂定。 初,守佐以亂軍所約者上聞,詔給善帛。 使者至潞,沖促之還,曰:「以亂而得所欲,是愈誘之亂也。 」卒留不與。 入判登聞鼓院,以目疾改兵部郎中、直史館、知河中府,徙潞州,復為河東轉運使,遷太常少卿,擢右諫議大夫,復知潞州,遷翰林院學士。 及徙同州,權西京留司御史台,遷給事中。 喪明,卒。 沖為吏,所至以強干稱,能任鈎距,多得事情,然無家法,晚節尤寡廉聲。 孫永,自有傳。 崔嶧,字之才,京兆長安人。 進士及第,累官尚書職方員外郎、知遂州。 建議瞿塘峽置關如劍門,以察奸人。 事既施行,徙提點刑獄。 嘉陵江歲調民丁治堤堨,嶧更用州兵代其役。 文州蕃卒數剽攻邊戶,守臣慮生事,多以牛酒和遣。 嶧請守臣歲時得行邊,益募勇壯,伺其發,一切捕擊之,後無復內寇。 就除轉運使。 歷三司戶部判官、河東轉運使。 會更錢法,潞州民大擾,推其首惡誅之,人心遂定。 後為戶部副使,以右諫議大夫為河東都轉運使,遷給事中,還,糾察在京刑獄。 諫官、御史言宰相陳執中縱嬖妾殺婢,命按治。 嶧以為執中自以婢不恪笞之死,非妾殺之,頗左右執中,即授龍圖閣待制、知慶州。 羌井坑族亂,潛兵討平。 歷知同州、鳳翔府,改工部侍郎、集賢院學士、知河中府。 嶧所至貪奸,比老益甚。 在鳳翔,轉運使薛向按之急,不得已至河中。 請老,以刑部侍郎致仕,卒。 田瑜,字資忠,河南壽安人。 舉進士,歷袁、郢、合三州軍事推官,遷大理寺丞,知鹿邑、建陽縣,徙知蒙、江二州,累遷尚書司封員外郎、提點廣南西路刑獄。 慶歷中,區希范誘溪洞環州蠻叛,上以瑜習知南方事,就除荊湖北路轉運使。 瑜檄屬郡募民擊賊,又督轉粟以守要害,故兵所至皆不乏食,賊勢大挫。 第34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宋史 中》
第34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