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嗣宗,字希阮,汾州人。 曾祖同節,寶鼎令。 祖待價,汾州防禦推官。 父夢證,成州軍事判官。 嗣宗少力學自奮,游京師,以文謁王祐,頗見優待。 開寶八年,登進士甲科,補秦州司寇參軍。 侍御史路沖知州事,為政苛急,盜賊群起。 嗣宗乘間極言其闕失,沖大怒,系嗣宗于獄,又教無賴民被罪者訟嗣宗治獄枉濫。 朝廷遣殿中丞王廷范按之,具獲訟者誣罔狀,嗣宗乃得釋。 太宗征河東,嗣宗陳邊事,召赴行在,授大理寺丞、通判睦州,改右贊善大夫、徙河州。 太宗遣武德卒潛察遠方事,嗣宗械送京師,因奏曰:「陛下不委任天下賢俊,猥信此輩以為耳目,臣竊不取。 」太宗怒其橫,遣使械嗣宗下吏,削秩。 會赦,復官,尋以秘書丞通判澶州,並河東西,植樹萬株,以固堤防。 上言:「本州榷酤斗量,校以省鬥不及七升,民犯私釀者三石以上坐死,有傷深峻,臣恐諸道率如此制,望詔自今並準省鬥定罪。 」從之。 入為三司開拆推官,以左正言充河北轉運副使。 時邊境用兵,崔翰為大將,嗣宗每以苦言激其展效,就賜緋魚。 太宗將議親征,嗣宗上疏言契丹必不至之狀,甚見嘉納。 改左司諫,賜白金千兩。 入為度支判官,改駕部員外郎。 妻病,夜抉本司署門取藥,為直官宋鎬所發,坐罷職。 頃之,出知興元府,徙京西轉運使。 又移河北,賜金紫,貝州驍捷卒五十餘人謀竊發,嗣宗率吏悉擒之,優詔嘉獎。 遷虞部郎中,賜錢百萬。 至道初,移河東轉運使,以為政暴率聞。 徙知耀州,又知同州,加比部郎中、淮南轉運使、江浙荊湖發運使。 揚、楚間有窄家神廟,民有疾不餌藥,但竭致祀以徼福。 嗣宗撤其廟,選名方,刻石州門,自是民風稍變。 初,漕運經泗州浮橋,舟多覆壤,嗣宗徙置城隅,遂獲安濟。 又建議外任官奉薄,貪猥者或致豐給,廉謹者終嬰貧匱,請以公田均賜之。 就改職方郎中。 咸平三年,以漕運稱職,就拜太常少卿。 踰年,以右諫議大夫充三司戶部使,改鹽鐵使。 嘗與度支使梁鼎、戶部使梁顥同對,言曰:「國家經費甚繁,賦入漸少,加以冗食者眾,尤為耗蠹,所宜裁節。 若用度不足,即復重擾於民矣。 況西北二邊未平,有饋運之煩,臣等會議,事可省者,願條列以聞。 」從之。 明年,將郊祀,嗣宗因條上應奉諸物以及工作,凡減雜物十萬六千,省工九萬九千。 又言計省條奏,事有可紀者,望令判使一員,撰錄送史館。 詔以三司務繁,不當日有纂錄,可逐季錄送。 會罷三部使,改左諫議大夫,知通進、銀台司兼門下封駁事,出知并州兼併代部署。 州境有臥龍王廟,每窮冬,闔境致祭,值風雪寒甚,老幼踣于道,嗣宗亟毀之。 轉運使鄭文寶上其政績,有詔褒美。 先是,西邊市馬,以給北邊戰士,有瘠弱者即送闕下,署月道遠多死。 嗣宗建議,以汾州地涼,接樓煩諸監,美水草,請就牧放,從之。 召拜御史中丞。 大中祥符間,真宗告謁太廟,嗣宗立班失儀,因自首。 真宗謂憲官當守禮法,以其性粗略,不之責。 加兼工部侍郎、權判吏部銓。 嗣宗剛果率易,無所畏憚,每進見,極談時事,或及人間細務。 頗輕險好進,深詆參知政事馮拯之短,遂結宰相王旦弟旭,使達意于旦以為助。 旦疾其醜行,因力庇拯,嗣宗大怒。 知制誥王曾從妹適孔冕家,閨門不睦。 曾從東封,至冕家啜茗中毒,得良藥乃解。 事已暴露,曾密疏方行大禮,願罷推究。 宰相亦以冕先聖後,將有褒擢,乃隱其事。 嗣宗獨謂曾誣構冕,懼反坐,乃求寢息。 會愆雨,嗣宗請對,言:「孔冕為王曾所訟,儻朝旨鞫問,加之鍛鍊,則冕終負冤枉。 又侯德昭援赦敘緋,年考未滿,以欺詐得之,非吏部令史自首,亦無由知。 沿堂行首李永錫坐臓除名,復引充舊職,尋送銓授令錄。 」真宗亟召王旦等詰之。 旦曰:「孔冕之罪,朝議特為容隱,不令按問,誠非冤枉也。 德昭據吏部奏驗,乃行制命,及其首露,即已追奪。 永錫先為縣吏,坐為本部節度市羊不輸算除名,及沿堂闕人,李沆以其魁梧,因選擬官,復用為副行首。 在省祗事四年,陳牒乞班敘用,因復送銓。 」真宗曰:「止此,乃致旱邪?」嗣宗理屈,復以他辭侵旦,旦不與抗,乃已。 明年十月,嗣宗復請對,言:「去歲八月至今年十月不雨,宿麥不登。 及秋,兗、鄆苦雨,河溢害稼,刑政有失,致成災沴。 孔冕冤枉,播在人口,王曾尚居近班,願示黜退,以正朝典,臣請露章以聞。 」真宗語王旦等曰:「曾實無罪,若嗣宗上章,亦須裁處。 」旦曰:「冕不善之跡甚眾,但以宣聖之後不欲窮究,謂其冤枉,感傷和氣,恐未近理。 」趙安仁曰:「今若再行按問,冕何能免罪?」王欽若曰:「臣請審問嗣宗,若再鞫冕,不能自隱,如何區處?」明日,嗣宗復對,且謝前言之失,真宗亦優容之。 其強妄多此類。 將祀汾陰,以永興重地,思得大臣才兼文武者鎮之。 因謂宰相曰:「嗣宗嘗自言知武事,可授廉車以當此任,宜召問之。 」嗣宗願奉詔,即拜耀州觀察使、知永興軍府。 真宗作詩賜之。 時种放得告歸山,嗣宗逆于傳舍,禮之甚厚。 放既醉,稍倨,嗣宗怒,以語譏放。 放曰:「君以手搏得狀元耳,何足道也!」初,嗣宗就試講武殿,搏趙昌言帽,擢首科,故放及之。 嗣宗愧恨,因上疏言:「所部兼併之家,侵漁眾民,凌暴孤寡,凡十餘族,而放為之首。 放弟侄無賴,據林麓樵採,周回二百餘里,奪編甿厚利。 願以臣疏下放,賜放終南田百畝,徙放嵩山。 」疏辭極于詬辱,至目放為魑魅。 真宗方厚待放,令徙居嵩陽避之。 四年,邠寧陳興擅釋劫盜,徙嗣宗知邠州兼邠寧環慶路都部署。 城東有靈應公廟,傍有山穴,群狐處焉,妖巫挾之為人禍福,民甚信向,水旱疾疫悉禱之,民語為之諱「狐」音。 前此長吏,皆先謁廟然後視事。 嗣宗毀其廟,熏其穴,得數十狐,盡殺之,淫祀遂息。 徙知鎮州,發邊肅奸臓,肅坐貶。 嗣宗嘗言徙种放、掘邠狐、按邊肅,為去三害。 居二歲,召還,授樞密副使、檢校太保。 寇準為使,嗣宗與之不葉,累表解職,授檢校太傅、大同軍節度、知許州。 嗣宗嘗游是州,別墅在焉,時人以為榮。 移知河南府。 天禧初,改感德軍節度,洛下訛言相驚。 徙知陝州,再表請老,且求入覲,遣使召還。 郊祀,改靜難軍節度。 既至闕下,病足,不能朝謁,乃求再知許州,不覆議休退。 寇準為相,素惡之,特命以左屯衛上將軍、檢校太尉致仕。 表求面辭,以足疾艱于拜起,特免舞蹈,許其子扶掖之。 對數刻,賜錢百萬,還許下。 準貶,朝議以嗣宗藩輔舊臣,特令月給奉五十千。 嗣宗尤睦宗族,撫諸侄如己子,著遺戒以訓子孫勿得析居,又令以《孝經》、弓劍、筆硯置壙中。 五年,卒,年七十八。 廢朝,贈侍中。 謚曰景莊。 錄其子二人、甥二人官。 嗣宗事三朝,最為宿舊。 所至以嚴明禦下,尤傲狠,務以醜言凌挫群類。 為中丞日,嘗忿宋白、郭贄、邢昺七十不請老,屢請真宗敕其休致,又遣親屬諷激之。 及嗣宗晚歲疾甚,猶享厚祿,徘徊不去,嘗謂人曰:「仆惟此一事,未能免物議。 」眾皆蚩之。 嗣宗好為文,而札尤甚。 奉祀之歲,近臣皆為頌記,宰相以嗣宗所撰,不足發揮盛德,慮為後所誚,乃不許刻石。 所著有《中陵子》三十捲。 第29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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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中》
第29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