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方以九寺亞列為重,改司農少卿。 淳化二年,拜右諫議大夫,出知江陵府。 歲余,疾。 上聞之,遣中使及尚醫馳往視之,逾月卒,年五十三。 上軫悼之,以其子待用為四門助教。 丙舊名愚,字仲回。 既孤,常夢其父召丙偶立於庭,向空指曰:「老人星見矣。 」丙仰視之,黃明潤大,因望而拜。 既寤,私喜曰:「吉祥也。 」以壽星出丙入丁,乃改名焉,至是無驗。 丙于禮不當更名,古人戒數占夢,無妄喜也。 待用歷金部郎中、東染院使、賀州刺史。 次子列進士及第,至太常丞。 徐休復,字廣初,濮州鄄城人。 太平興國初舉進士,解褐大理評事、通判。 轉運使薦其材,代歸,授太子右贊善大夫,改著作郎、直史館,賜緋魚,遷左拾遺。 六年,加右補闕,充兩浙東北路轉運副使,移知明州。 七年秋,被召赴闕,明年,授庫部員外郎、知制誥。 九年,出知廣州,是歲,加水部郎中。 雍熙二年,就遷比部郎中,充樞密直學士,賜金紫,依舊知州事。 休復與轉運使王延范不協,乃奏延范私養術士,厚待過客,撫部下吏有恩,發書與故人韋務升作隱語,偵朝廷事,反狀已具。 詔遣內侍閻承翰與休復同按劾之,遂抵于法。 端拱初,加左諫議大夫,召為戶部使。 淳化元年,罷使,遷給事中,連知青、潞二州。 休復先上言,以父母藁葬青社,願得領州事,因營丘壟。 至青州踰年,但聚財殖貨,終不言葬事。 至潞州數月,瘍生於腦。 既而疾甚,若見王延范,休復但號呼稱死罪,後數日卒,年五十三。 休復無他能,掌誥命甚不稱職,履行不見稱于搢紳雲。 張觀,字仲賓,常州毗陵人。 在江南登進士第。 歸宋,為彭原主簿。 太平興國初,移興元府掾,復舉進士不第,調鷄澤主簿。 再求試,特授忠武掌書記,就改觀察判官。 上請復刺史及不遣武德卒詣外州偵事,頗稱旨,召拜監察御史,充桂陽監使。 獻所業文,賜進士及第。 會三司言劍外賦稅輕,詔觀乘傳按行諸州,因令稍增之。 觀上疏言:「遠民不宜輕動撓,因而撫之,猶慮其失所,況增賦以擾之乎?設使積粟流衍,用輸京師,愈煩漕輓,固不可也。 或以分兵就食,亦非安存之策,徒斂怨於民,未見國家之利。 」太宗深以為然,因留不遣。 其後,覆上疏曰: 臣憑藉光寵,備位風憲,每遇百官起居日,分立於庭,司察不如儀者舉之。 因見陛下天慈優容,多與近臣論政,德音往複,頗亦煩勞。 至于有司職官,承意將順,簿書叢脞,咸以上聞,豈徒褻黷至尊,實亦輕紊國體。 況帝王之道,言則左史書之,動則右史書之,列于緗素,垂為軌範,不可不慎也。 若夫方今之急者,遠人未服,邊鄙不寧。 陰陽未序,倉廩猶虛。 淳樸未還,奢風尚熾。 縣道未治,逋逃尚多。 刑法未措,禁令猶密。 墜典未復,封祀猶闕。 凡此數者,皆朝廷之急務也。 誠願陛下聽斷之暇,宴息之餘,體貌大臣,以之揚榷,使沃心造膝,極意論思,則治體化源,何所不至? 臣又嘗讀唐史,見貞觀初始置崇文館,命學士、耆儒更直互進,聽朝之際,則入內殿講論文義,商榷時政。 或日旰忘倦,或宵分始罷,書諸信史,垂為不朽。 況陛下左右前後,皆端士偉人,伏望釋循常之務,養浩然之氣,深詔近臣,闡揚玄風,上為祖宗播無疆之休,下為子孫建不拔之業。 與夫較量金谷,剖析毫釐,以有限之光陰,役無涯之細務者,安可同年而語哉! 上覽而稱之,召賜緋魚,以為度支判官。 歲余,遷左司,改鹽鐵判官。 嘗因奏事白上曰:「陛下務敦淳化,殿宇采飾,皆徹去之,惟尚樸素,天下幸甚。 然于服禦器用,臣願亦從純儉。 」上曰:「朕庶事簡約,至于所服,多用絁絹,皆經浣濯爾,卿言甚善。 」觀頓首謝。 觀數在省署及長春殿次中,諮事于其使李惟清,辨說牴牾,失禮容,惟清不能甘,因奏解其任。 觀抗章論列,上亦察其無失,故未幾復授舊職。 又諫罷治佛寺,不報。 俄出為諸路茶鹽制置副使,上疏言:更茶鹽之制,於理非便。 不合旨,改知黃州,遷揚州,皆有善政。 會三司改舊貫,均州縣之籍以分其職,召為三司河東道判官。 有詔計司官屬不得越局言他事,觀自以任諫官,乃上書指陳拾遺補闕之職,言事固當然,不奉詔。 上怒,謂宰相曰:「朕俾警三司僚屬各率其職,非令諫官不言時務,觀乃妄有援引,以諷刺朕,姑為容忍,不欲深責。 」乃令出知道州,移廣南西路轉運使。 坐奏交州黎桓為亂兵所殺、丁濬複位事不實,被劾。 獄未具,卒於桂州,年五十三。 觀廣覽《漢》、《史》,雅好論事,辭理切直,有古人之風焉。 論曰:保勛從其子以死事,宋榼忘其身以恤民,臧丙信友誼以明枉,其所履歷,皆有足觀。 中正粗振風紀而峻深寡恕,袁廓剛狷誇誕以徼寵任,承恭平恕知止而好佞佛,固皆未盡于善。 知古首獻征南之謀,遂階試用,而其攬轡舊都,猶尋宿怨,與昔人所謂不以私怨惡廢鄉黨之好者異矣。 郭載肆為矯誣,而懷恚以死;休復虧慎終之孝,而樂致人于禍,庸何議焉?若觀之獻納忠讜,識達體要,則又可嘉者也。 陳從信,字思齊,亳州永城人。 恭謹強力,心計精敏。 太宗在晉邸,令典財用,王宮事無大小悉委焉。 累官右知客押衙。 開寶三年秋,三司言:倉儲月給止及明年二月,請分屯諸軍盡率民船,以資江、淮漕運。 太祖大怒,責之曰:「國無九年之蓄曰不足,爾不素計而使倉儲垂盡,乃請屯兵括民船以運,是可卒致乎?今設汝安用?苟有所闕,當罪汝以謝眾!」三司使楚昭輔懼,詣太宗求寬釋,使得儘力。 太宗既許,召從信問之,對曰:「從信嘗游楚、泗,知糧運之患。 良以舟人之食,日曆郡縣勘給,是以凝滯。 若自發舟計日往複並支,可以責其程限。 又楚、泗運米于舟,至京復輦入倉,宜宿備運卒,令即時出納,如此,每運可減數十日。 楚、泗至京千里,舊八十日一運,一歲三運。 若去淹留之虛日,則歲可增一運焉。 今三司欲籍民舟,若不許,則無以責辦,許之,則冬中京師薪炭殆絶矣。 不若募舟之堅者漕糧,其損敗者任載薪炭,則公私俱濟。 今市米騰貴,官價鬥錢七十,賈者失利,無敢致于京師,雖居商厚儲亦匿而不糶,是以米益貴,民將餓殍。 若聽民自便,即四方奔湊,米多而價自賤矣。 」太宗明日具奏,太祖可之,其事果集焉。 太宗即位,遷東上閣門使,充樞密都承旨。 會八作副使綦廷珪,因疾假滿不落籍,愈日不朝參,即入班中,宣徽使潘美、王仁贍並坐奪奉一季,從信與閣門使商鳳責授閒廄使、閣門祗候,余抵罪有差。 太平興國三年,改左衛將軍,復為樞密都承旨。 太宗征並、汾,以為大內副部署。 七年,坐秦王廷美事,以本官罷。 明年,分使三部,以從信為度支使,賜第于浚儀寶積坊,加右衛大將軍。 九年,卒,年七十三,贈太尉。 從信好方術,有李八百者,自言八百歲,從信事之甚謹,冀傳其術,竟無所得。 又侯莫陳利用者,所為多不法,始因從信推薦,人以是少之。 第24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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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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