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真宗未出閣,贄已授經,上嘗至其家;後楊可法繼其任,上以為輔導不及贄,嘗稱贄純厚長者。 至是,在秘府,屢賜對,詢訪舊事。 且愍其已老,特拜工部尚書、翰林侍讀學士,作詩賜之,有「啟發沖言曉典常」語。 東封,遷禮部尚書。 太宗在晉邸時,凡制篇詠,多令屬和。 真宗嘗訪其賜本,贄集為四卷以獻,詔獎之。 大中祥符三年,卒,年七十六。 上以舊學之故,特親臨哭之,贈左仆射,謚文懿。 錄其子昭度為大理寺丞,昭升、昭用並大理評事,昭允左贊善大夫。 贄屬文敏速而不雕刻,昭度集為三十捲上之,賜名《文懿集》。 性溫和,頗能延譽時雋。 宋白以文學沉下位,贄薦引之,遂同掌誥命。 趙昌言兒時,一見器之,及掌貢部,以為奏名之首,後卒貴顯。 贄初充賦有聲,邑人同在籍中者忌之,潛加構毀,自是連上不中選。 洎贄再知貢舉,邑人子以明經充薦,詔下日,悔泣而去。 贄聞之,命其所親召還,慰諭俾就舉,遂預薦中第。 然吝嗇,切于治生,晚節不事事,人頗以是少之。 李至,字言幾,真定人。 母張氏,嘗夢八仙人自天降,授字圖使吞之,及寤,猶若有物在胸中,未幾,生至。 七歲而孤,鞠于飛龍使李知審家。 幼沉靜好學,能屬文。 及長,辭華典贍。 舉進士,釋褐將作監丞,通判鄂州。 旋擢著作郎、直史館。 會征太原,命督澤、潞芻糧,累遷右補闕、知制誥。 太平興國八年,轉比部郎中,為翰林學士。 冬,拜右諫議大夫、參知政事。 雍熙初,加給事中。 時議親征范陽,至上疏以為:「兵者兇器,戰者危事,用之之道,必務萬全。 幽州為敵右臂,王師所向,彼必拒張,攻城數萬,兵食倍之。 今日邊庾未充,況范陽之傍,坦無陵阜,去山既遠,取石尤難。 金湯之堅,必資機石,儻有未備,願且繕完。 畜威養鋭,觀釁以伐謀,更縱彌年,亦未為晚。 必若聖心獨斷,在於必行,則京師天下之本,陛下恭守宗廟,不離京國,示敵人以閒暇,慰億兆之仰望,策之上也。 大名,河朔之咽喉,或暫駐鑾輅,揚言自將,以壯軍威,策之中也。 若乃遠提師旅,親抵邊陲,北有契丹之虞,南有中原之慮,則曳裾之懇切,斷鞅之狂愚,臣雖不肖,恥在二賢后也。 」至以目疾累表求解機政,授禮部侍郎,進秩吏部。 會建秘閣,命兼秘書監,選三館書置閣中,俾至總之。 至每與李昉、王化基等觀書閣下,上必遣使賜宴,且命三館學士皆與焉。 至是升秘閣,次於三館,從至請也。 上嘗臨幸秘閣,出草書《千字文》為賜,至勒石,上曰:「《千文》乃梁武得破碑鐘繇書,命周興嗣次韻而成,理無足取。 若有資于教化,莫《孝經》若也。 」乃書以賜至。 薦潘慎修、舒雅、杜鎬、吳淑等入充直館校理。 請購亡書,間以新書奏禦,必便坐延見,恩禮甚厚。 淳化五年,兼判國子監。 至上言:「《五經》書疏已板行,惟二《傳》、二《禮》、《孝經》、《論語》、《爾雅》七經疏未備,豈副仁君垂訓之意。 今直講崔頤正、孫奭、崔偓佺皆勵精強學,博通經義,望令重加讎校,以備刊刻。 」從之。 後又引吳淑、舒雅、杜鎬檢正訛謬,至與李沆總領而裁處之。 至道初,真宗初正儲位,以至與李沆併兼賓客,詔太子事以師傅禮。 真宗每見必先拜,至等上表,不敢當禮。 詔答曰:「朕旁稽古訓,肇建承華,用選端良,資于輔導。 藉卿宿望,委以護調,蓋將勖以謙沖,故乃異其禮數。 勿飾當仁之讓,副予知子之心。 」至等相率謝。 太宗謂曰:「太子賢明仁孝,國本固矣。 卿等可盡心規誨,若動皆由禮,則宜贊助,事有未當,必須力言。 至于《禮》、《樂》、《詩》、《書》義有可裨益者,皆卿等素習,不假朕之言諭也。 」 真宗即位,拜工部尚書、參知政事。 一日,上訪以靈武事,至上疏曰:「河湟之地,夷夏雜居,是以先王置之度外。 繼遷異類,騷動疆埸,然臍不足弭其患,擢髮不足數其罪。 然聖人之道,務屈己含垢以安億民,蓋所損者小,所益者大。 望陛下以元元為念,不以巨憝介意。 料彼脅從亦厭兵久矣,苟朝廷舍之不問,啖以厚利,縻以重爵,亦安肯迷而不復訖于淪胥哉?昨鄭文寶絶青鹽使不入漢界,禁粒食使不及羌夷,致彼有詞,而我無謂,此之失策,雖悔何追。 今若復禁止不許通糧,恐非制敵懷遠、不戰屈人之意。 昔唐代宗雖罪田承嗣而不禁魏鹽,陛下宜行此事,以安邊鄙。 使其族類有無交易,售鹽以利之,通糧以濟之,彼雖遠夷,必然向化,互相誥諭。 一旦懷恩,舍逆效順,則繼遷豎子孤而無輔,又安能為我蜂蠆哉!今靈州不可不棄,非獨臣愚以為當然,若移朔方軍額于環州,亦一時之權也。 或指靈州為咽喉之地,西北要衝,安可棄之以為敵有,此不智之甚,非臣之所敢知也。 」後靈武卒不能守。 咸平元年,以目疾求解政柄,授武信軍節度,入辭節制,不允。 居二年,徙知河南府。 四年,以病求歸本鎮,許之。 詔甫下,卒,年五十五。 贈侍中,詔給其子惟良、惟允、惟熙等奉終制。 至嘗師徐鉉,手寫鉉及其弟鍇集,置於几案。 又賦《五君詠》,為鉉及李昉、石熙載、王祐、李穆作也。 至剛嚴簡重,人士罕登其門。 性吝嗇。 幼育于知審,及貴,即逐其養子以利其資。 知審因至亦至右金吾衛大將軍。 辛仲甫,字之翰,汾州孝義人。 曾祖實,石州推官。 祖迪,壽陽令。 父藩,河東節度判官。 仲甫少好學,及長,能吏事,偉姿儀,器局沉厚。 周廣順中,郭崇掌親軍,領武定節制,置仲甫掌書記。 顯德初,出鎮澶淵,仍署舊職。 崇所親吏為廂虞候,部民有被劫殺者,訴陰識賊魁,即捕盜吏也,官不敢詰。 仲甫請自捕逮,鞫之,吏故稽其獄,仲甫曰:「民被寇害而使自誣服,蠹政甚矣,焉用僚佐為?」請易吏以雪冤憤。 崇悟,移鞫之,乃得實狀。 崇移鎮真定,改深、趙、鎮觀察判官。 太祖受命,以崇為監軍。 陳思誨密奏崇有奸狀,上怒且疑,遣中使馳往驗之。 未至,崇憂懣失據,謂賓佐曰:「苟主人不察,為之奈何?」皆愕相視。 仲甫曰:「皇帝膺運,公首效節,軍民處置,率循常度,且何以加辭。 第遠偵使者,率僚屬盡郊迎禮,聽彼伺察,久當自辨矣。 」崇如其言。 使者至,視崇無他意,還奏,上大喜,歸罪于思誨。 仲甫又隨崇為平盧軍節度判官。 崇卒,改鄆、齊觀察判官,累雪冤枉。 乾德五年,入拜右補闕,出知光州。 州有橫河與城直,會霖潦暴疾,水溢潰廬舍。 仲甫集船數百艘,軍資民儲,皆賴以濟。 六年,移知彭州。 州卒誘營兵及諸屯戍,謀以長春節宴集日為亂。 屬春初,仲甫出城巡視,見壕中草深,意可藏伏,命燒薙之。 凶黨疑謀泄,有自首者。 禽百餘人,盡斬之。 先是州少種樹,暑無所休。 仲甫課民栽柳蔭行路,郡人德之,名為「補闕柳」。 太祖問群臣文武兼資者為誰,趙普以仲甫對。 徙益州兵馬都監,代還,選為三司戶部判官。 第21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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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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