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者謂什伍之制,于都法為便,然都法恐非臨陣對敵決勝之術也。 況八陣之法,久失其傳,聖制一新,稽之前聞,若合符節。 夫法一定,易以致人。 敵好擊虛,吾以虛形之;敵好背實,吾以實形之。 然而所擊者非其虛,所背者非其實,故逸能勞之,飽能饑之,此所謂致人而不致於人也。 七年七月,詔諸路安撫使各具可用陣隊法,及訪求知陣隊法者以聞。 九月,崇儀使郭固以同詳定古今陣法賜對,於是內出《攻守圖》二十五部付河北。 八年二月,帝批:「見校試七軍營陣,以分數不齊,前後抵牾,難為施用。 可令見校試官摭其可取者,草定八軍法以聞。 」初,詔樞密院曰:「唐李靖兵法,世無全書,雜見《通典》,離析訛舛。 又官號物名與今稱謂不同,武人將佐多不能通其意。 令樞密院檢詳官與王震、曾收、王白、郭逢原等校正,分類解釋,令今可行。 」又命樞密院副都承旨張誠一、入內押班李憲與震、逢原行視寬廣處,用馬步軍二千八百人教李靖營陣法。 以步軍副都指揮使楊遂為都大提舉,誠一、憲為同提舉,震、逢原參議公事,夏元象、臧景等為將副、部隊將、干當公事,凡三十九人。 誠一等初用李靖六花陣法,約受兵二萬人為率,為七軍,內虞候軍各二千八百人,取戰兵千九百人為七十六隊,戰兵內每軍弩手三百,弓手三百,馬軍五百,跳蕩四百,奇兵四百,輜重每軍九百,是為二千八百人。 帝諭近臣曰: 黃帝始置八陣法,敗蚩尤于涿鹿。 諸葛亮造八陣圖于魚復平沙之上,壘石為八行。 晉桓溫見之,曰:「常山蛇勢。 」此即九軍陣法也。 至隋韓擒虎深明其法,以授其甥李靖。 靖以時遇久亂,將臣通曉者頗多,故造六花陣以變九軍之法,使世人不能曉之。 大抵八陣即九軍,九軍者,方陣也。 六花陣即七軍,七軍者,圓陣也。 蓋陣以圓為體,方陣者內圓而外方,圓陣即內外俱圓矣。 故以方圓物驗之,則方以八包一,圓以六包一,此九軍六花陣之大體也。 六軍者,左右虞候軍各一,為二虞候軍;左右廂各二,為四廂軍;與中軍共為七軍。 八陣者,加前後二軍,共為九軍。 開國以來,置殿前、馬步軍三帥,即中軍、前後軍帥之別名;而馬步軍都虞候是為二虞候軍,天武、捧日、龍神衛四廂是為四廂軍也。 中軍帥總制九軍,即殿前都虞候,專總中軍一軍之事務,是其名實與古九軍及六花陣相符而不少差也。 今論兵者俱以唐李筌《太白陰經》中陣圖為法,失之遠矣。 朕嘗覽近日臣僚所獻陣圖,皆妄相眩惑,無一可取。 果如其說,則兩敵相遇,必須遣使豫約戰日,擇寬平之地,夷阜塞壑,誅草伐木,如射圃教場,方可盡其法爾。 以理推之,其不可用決矣。 今可約李靖法為九軍營陣之制。 然李筌圖乃營法,非陣法也。 朕采古之法,酌今之宜,曰營曰陣,本出於一法,特止曰營,行曰陣;在奇正言之,則營為正、陣為奇也。 於是以八月大閲八軍陣于城南荊家陂。 已事,賜遂而下至指使、馬步軍銀絹有差。 八年,詔諸路權住教五軍陣,止教四禦陣。 九年四月,帝于輔臣論營陣法,謂:「為將者少知將兵之理,且八軍、六軍皆大將居中,大將譬則心也,諸軍,四體也。 運其心智,以身使臂,以臂使指,攻左則右救,攻右則左救,前後亦然,則軍何由敗也!」 元豐四年,以九軍法一軍營陣按閲于城南好草陂,已事,獎諭。 七年,詔:「已降五陣法,令諸將教習,其舊教陣法並罷。 」蓋九軍營陣為方、圓、曲、直、鋭,凡五變,是為五陣。 元祐元年,高翔言,乞以禦陣與新陣法相兼教閲,從之。 蓋元豐七年,詔專用五陣法,而舊教禦陣遂廢;至是,復令互教。 紹聖三年,復罷教禦陣。 大觀二年,詔以五陣法頒行諸路。 靖康元年,監察御史胡舜陟奏:「通直郎秦元所著兵書、陣圖、師律三策、大八陣圖一、小圖二,皆酌古之法,參今之宜,博而知要,實為可用。 」詔令賜對。 當時君臣雖無雄謀遠略,然猶切切焉以經武為心。 高宗建炎元年,始頒樞密院教閲法,專習制禦摧鋒破敵之藝、全副執帶出入、短樁神臂弓、長柄刀、馬射穿甲、木挺。 每歲擬春秋教閲法,立新格。 神臂弓日給箭二十,射親去垛百二十步。 刀長丈二尺以上,氈皮裹之,引鬥五十二次,不令刀頭至地。 每營選二十人閲習,經兩閲者五十人為一隊,教習分合,隨隊多少,分隷五軍。 每軍各置旗號,前軍緋旗,飛鳥為號;後軍皂旗,龜為號;左軍青旗,蛟為號;右軍白旗,虎為號;中軍黃旗,神人為號。 又別以五色物號制招旗、分旗。 舉招旗,則五軍以旗相應,合而成陣;舉分旗,則五軍以旗相應,分而成隊。 左右前卻,或分藏為伏,或分出為奇,皆舉旗為號。 更鳴小金、應鼓,備瞻望不及者。 豫約伏藏之所,緩鳴小金即止,急鳴應鼓即奇兵出陣趍戰,急鳴小金即伏兵出。 其春秋大教推賞,依海行格法。 李綱言:「水戰之利,南方所宜。 沿河、淮、海、江帥府、要郡,宜效古製造戰船,以運轉輕捷安穩為良。 又習火攻,以焚敵舟。 」詔命楊觀復往江、浙措置,河、淮別委官。 三年,親閲水軍于鎮江登雲門外。 紹興四年,詔內殿按閲神武中軍官兵推賞。 二十四年,臣僚言:「州郡禁卒,遠方縱馳,多不訓練,春秋教閲,臨時備數,乞申嚴舊制。 」 三十一年,詔:「比聞諸路州廂、禁軍、土軍,有司擅私役,妨教閲。 帥府其嚴責守兵勤兵歸營,訓練精熟,以備點視。 」 孝宗乾道二年,幸候潮門外,次幸白石閲兵,三衙率將佐道駕,射生官兵就禦輦下獻所獲。 是日,有數將獨手運大刀,上曰:「刀重幾何?」李舜舉奏:「刀皆重數十斤。 」有旨:「卿等教閲精明。 」又諭陳敏曰:「軍馬衣裝整肅如此。 」特錫賚鞍馬、金帶,士卒推賞有差。 四年,幸茅灘教閲。 舉黃旗,連三鼓,變方陣;五鼓,舉白旗,變圓陣;次二鼓,舉赤旗,變鋭陣;青旗,變直陣。 畢事,上大悅,賞賚加倍。 兵分東西,呈大刀、火炮,上問李舜舉:「按閲比曩時如何?」舜舉奏:「今日之兵,陛下親訓練,撫以深恩,錫以重賞,忠勇倍常。 」 乾道中,詔弓箭手元射一石四斗力升加三斗,元射一石力升加五斗,弩手元射四石力升加五斗,元射兩石七斗力升加八斗,進秩推賞有差。 宰執進射親賞格,虞允文曰:「拍試以鬥力升請給,今用射親定賞,恐不加意鬥力。 」上曰:「然。 他日雖強弓弩可以取勝,若止習射親,則鬥力不進。 此賞格不須行。 」 淳熙間,立槍手及射鐵簾格。 上謂輔臣曰:「聞射鐵簾,諸軍鼓躍奮厲。 」周必大曰:「兵久不用,此輩無進取,自然氣惰。 今陛下激勸告戒,人人皆勝兵。 」於是殿前、步軍司諸軍及馬軍舊司弓弩手,射鐵簾合格兵共一千八百四十餘。 詔中垛簾弓箭手一石二斗力十箭,弩手四石力八箭,依格進兩秩,各賜錢百緡;弓箭手一石力十箭以上,弩手三石力八箭,各進兩秩。 詔中外諸軍賞格亦如之。 第4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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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中》
第4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