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閏余匏一,簫一,各在巢笙南。 又于午階之西太廟則于泰階之西,宗祀則于西階之東,大朝會則于丹墀香案之西 ,設笛二、篪一、巢笙二、和笙二,為一列,東上。 塤一,在笛南。 七星匏一、九星匏一,在巢笙南。 簫一,在九星匏西。 鐘、磬、柷敔、博拊、琴、瑟工各坐于壇上太廟、宗祀、大朝會則于殿上 ,塤、篪、笙、笛、簫、匏工並立於午階之東西太廟則于泰階之東西,宗祀則于兩階之間,大朝會則于丹墀香案之東西 。 樂正二人在鐘、磬南,歌工四人在敔東,俱東西相向。 執麾挾仗色掌事一名,在樂虡之西,東向。 樂正紫公服大朝會服絳朝服,方心曲領、緋白大帶、金銅革帶、烏皮履 ,樂工黑介幘,執麾人平巾幘:並緋綉鸞衫、白絹夾褲 、抹帶大朝會同 。 又上親祠宮架之制景靈宮、宣德門、大朝會附 : 四方各設編鐘三、編磬三。 東方,編鐘起北,編磬間之,東向。 西方,編磬起北,編鐘間之,西向。 南方,編磬起西,編鐘間之;北方,編鐘起西,編磬間之:俱北向。 設十二鎛鐘、特磬于編架內,各依月律。 四方各鎛鐘三、特磬三。 東方,鎛鐘起北,特磬間之,東向。 西方,特磬起北,鎛鐘間之。 西向。 南方,特磬起西,鎛鐘間之;北方,鎛鐘起西,特磬間之,皆北向景靈宮、天興殿鎛鐘、編鐘、編磬如每歲大祠宮架陳設 。 植建鼓、鞞鼓、應鼓于四隅,建鼓在中,鞞鼓在左,應鼓在右。 設柷、敔于北架內:柷一,在道東;敔一,在道西。 設瑟五十二朝會五十六。 宣德門五十四,列為四行:二行在柷東,二行在敔西。 次,一絃琴七,左四右三。 次三絃琴一十有八;宣德門二十。 次五絃琴一十有八宣德門二十 。 並分左右。 次七絃琴二十有三,次九絃琴二十有三,並左各十有二,右各十有一宣德門七弦、九弦各二十五,並左十有三,右十有二 。 次巢笙二十有八,分左右宣德門三十二。 次匏笙三,在巢笙之間,左二、右一。 次簫二十有八宣德門、大朝會三十 。 次竽二十,次篪二十有八宣德門三十六。 朝會笛三十三:左十有七,右十有六。 次塤一十有八宣德門、朝會二十 。 次笛二十有八,並分左右宣德門笛三十六:朝會三十三,左十有七,右十有六 。 雷鼓、雷鞀各一,在左;又雷鼓、雷鞀各一,在右地祇:靈鼓、靈鞀各二。 太廟:路鼓、路鞀各二。 大朝會晉鼓二。 宣德門不設 。 並在三弦、五絃琴之間,東西相向,晉鼓一,在匏笙間,少南北向。 副樂正二人,在柷、吾攵之前,北向。 歌工三十有二宣德門四十。 朝會三十有六 。 次柷、敔,東西相向,列為四行,左右各二行。 樂師四人,在歌工之南北,東西相向。 運譜二人,在晉鼓之左右,北向。 執麾挾仗色掌事一名,在樂虡之右,東向。 副樂正同樂正服大朝會同樂正朝服 ,樂師緋公服,運譜緣公服大朝會介幘、絳鞲衣、白絹抹帶 ,樂工執麾人並同登歌執麾人服朝會同 。 又上親祠二舞之制大朝會同 : 文舞六十四人,執籥翟;武舞六十四人,執干戚,俱為八佾。 文舞分立於表之左右,各四佾。 引文舞二人,執纛在前,東西相向。 舞色長二人,在執纛之前,分東西若武舞則在執旌之前 。 引武舞,執旌二人,鞀二人,雙鐸二人,單鐸二人,鐃二人,持金錞四人,奏金錞二人,鉦二人,相二人,雅二人,各立於宮架之東西,北向,北上,武舞在其後。 舞色長幞頭、抹額、紫綉袍。 引二舞頭及二舞郎,並紫平冕、皂綉鸞衫、金銅革帶、烏皮履大朝會引文舞頭及文舞郎併進賢冠、黃鸞衫、銀褐裙、綠衤盍襠、革帶、烏皮履;引武舞頭及武舞郎並平巾幘、緋鸞衫、黃畫甲身,紫衤盍襠、豹文大口褲、起梁帶,烏皮鞲。 引武舞人,武弁、緋綉鸞衫、抹額、紅錦臂鞲、白絹褲、金銅革帶、烏皮履大朝會同 。 又上大祠、中祠登歌之制: 編鐘一,在東;編磬一,在西:俱北向。 柷一,在編鐘之北,稍西;敔一,在編磬之北,稍東。 搏拊二:一在柷北,一在吾攵北,俱東西相向。 一弦、三弦、五弦、七弦、九絃琴各一,瑟一,在編鐘之南,西上。 編磬之南亦如之,東上。 壇下午階之東太廟、別廟則于殿下泰階之東,明堂、祠廟則于東階之西 ,設笛一、篪一、塤一,為一列,西上。 和笙一,在笛南;巢笙一,在篪南;簫一,在塤南。 午階之西亦如之,東上太廟、別廟則于泰階之西,明堂、祠廟則于西階之東 。 鐘、磬、柷、吾攵、搏拊、琴、瑟工各坐于壇上明堂、太廟、別廟于殿上,祠廟于堂上 ,塤、篪、笙、笛、簫工並立於午階東西太廟、別廟于太階之東西,明堂、祠廟于兩階之間,若不用宮架,即登歌工人並坐 。 樂正二人在鐘、磬南,歌工四人在敔東,俱東西相向。 執麾挾仗色掌事一名,在樂虡之西,東向。 樂正公服,執麾挾仗色掌事平巾幘,樂工黑介幘,並緋綉鸞衫、白絹抹帶三京帥府等每歲祭社稷,祀風師、雨師、雷神,釋奠文宣王,用登歌樂,陳設樂器並同,每歲大、中祠登歌 。 又上太祠宮架、二舞之制: 四方各設鎛鐘三,各依月律。 編鐘一,編磬一。 北方,應鐘起西,編鐘次之,黃鐘次之,編磬次之,大呂次之,皆北向。 東方,太簇起北,編鐘次之,夾鐘次之,編磬次之,姑洗次之,皆東向。 南方,仲呂起東,編鐘次之,蕤賓次之,編磬次之,林鐘次之,皆北向。 西方,夷則起南,編鐘次之,南呂次之,編磬次之,無射次之,皆西向。 設十二特磬,各在鎛鐘之內。 植建鼓、鞞鼓、應鼓于四隅。 設柷、敔于北架內,柷在左,敔在右。 雷鼓、雷鞀各二地祇以靈鼓,靈鞀,太廟、別廟以路鼓、路鞀 。 分東西,在歌工之側。 瑟二,在柷東。 次,一弦、三弦、五弦、七弦、九絃琴各二,各為一列。 吾攵西亦如之。 巢笙、簫、竽、篪、塤、笛各四,為四列,在雷鼓之後若地祇即在靈鼓後,太廟、別廟在路鼓後 。 晉鼓一,在笛之後:俱北向。 副樂正二人在柷、敔之北。 歌工八人,左右各四,在柷、敔之南,東西相向。 執麾挾仗色掌事一名,在宮架西,北向。 副樂正本色公服,執麾挾仗色掌事及樂正平巾幘,服同登歌樂工凡軒架之樂三面,其制,宮架之南機;判架之樂二面,其制,又去軒架之北面;特架之樂一面 。 文武二舞並同親祠,惟二舞郎並紫平冕、皂綉袍、銀褐裙、白絹抹帶,與親祠稍異。 詔並頒行。 五月,帝禦崇政殿,親按宴樂,召侍從以上侍立。 詔曰:「《大晟》之樂已薦之郊廟,而未施于宴饗。 比詔有司,以《大晟》樂播之教坊,試于殿庭,五聲既具,無惉懘焦急之聲,嘉與天下共之,可以所進樂頒之天下,其舊樂悉禁。 」於是令尚書省立法,新徵、角二調曲譜已經按試者,並令大晟府刊行,後續有譜,依此。 其宮、商、羽調曲譜自從舊,新樂器五聲、八音方全。 塤、篪、匏、笙、石磬之類已經按試者,大晟府畫圖疏說頒行,教坊、鈞容直、開封府各頒降二副。 開封府用所頒樂器,明示依式造粥,教坊、鈞容直及中外不得違。 今輒高下其聲,或別為他聲,或移改增損樂器,舊來淫哇之聲,如打斷、哨笛、呀鼓、十般舞、小鼓腔、小笛之類與其曲名,悉行禁止,違者與聽者悉坐罪。 第39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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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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