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節度使、賓客、太常宗正卿則御史一員、中丞、大夫皆對拜。 兩使留後至刺史、秘書監至五官正、上將軍至郎將、四廂都指揮使及內職軍校遙郡以上、樞密都承旨及內職帶正員官者、四赤縣令、三京司錄、節度行軍至團練副使、幕職官任憲銜者,皆御史一員對拜,中丞、大夫對揖亦令揖訖進言,得參風憲,再揖而退 。 若曾任中書、門下及左右丞皆不赴。 加階勛、食邑、章服,館閣三司、開封府職事及內職轉使額、軍額,亦不赴台謝。 仆射過正衙日,台官大夫以下與百官,並詣幕次致賀文官一品、二品曾任中書、樞密院者不赴 。 大夫、中丞則郎中、少卿監、大將軍以下亦然本官約止則不赴,仆射赴上都省者罷此儀 。 志第七十二禮二十二(賓禮四) ○錄周後錄先聖後群臣朝使宴餞朝臣時節饋廩外國君長來朝契丹夏國使副見辭儀高麗附金國使副見辭儀諸國朝貢 昔周滅殷,封微子為殷後,俾修其禮物,作賓于王家,與國咸休。 宋以柴周之後為二恪,又錄孔子之後,亦先王崇德象賢之意也,故皆為賓禮。 其餘則有朝使之宴餞、歲時之廩饋及外國之使聘、遠方之朝貢,著其迓餞宴賚之式,登降揖遜之儀,備一代之制焉。 太祖建隆元年正月四日,詔曰:「封二王之後,備三恪之賓,所以示子傳孫,興滅繼絶。 夏、商之居杞、宋,周、隋之啟介、酅,古先哲王,實用茲道。 矧予氵京德,歷試前朝,雖周德下衰,勉從于禪讓;而虞賓在位,豈忘于烝嘗?其封周帝為鄭王,以奉同嗣,正朔服色,一如舊制。 」又詔曰:「矧惟眇躬,逮事周室。 謳歌獄訟,雖歸新造之邦;廟貌園陵,豈忘舊君之禮?其周朝嵩、慶二陵及六廟,宜令有司以時差官朝拜祭饗,永為定式。 仍命周宗正卿郭行禮。 」乾德六年八月,詔于周太祖、世宗陵寢側各設廟宇塑像,命右贊善大夫王碩管勾修蓋。 開寶六年三月,周鄭王殂,詔輟朝十日。 帝素服發哀于便殿。 十月四日,葬周恭帝于順陵,詔特輟四日、五日朝參。 仁宗天聖六年,錄故虢州防禦使柴貴子肅為三班奉職。 七年,錄故太子少傅柴守禮孫詠為三班奉職。 其後,又錄柴氏之後曰熙、曰愈、曰若拙、曰上善併為三班奉職,曰餘慶、曰誠為州長史、助教,曰貽廓等十一人復其身,仍各賜錢一萬。 又錄世宗曾孫揆、柔及貴曾孫日宣、守禮曾孫若訥皆為三班奉職。 嘉祐四年,著作郎何鬲言:「昔舜受堯、禹受舜之天下,而封丹朱、商均以為國賓。 周、漢以降,以及于唐,莫不崇奉先代,延及苗裔。 本朝受周天下,而近代之盛莫如唐,自梁以下,皆不足以崇襲。 臣願考求唐、周之裔,以備二王之後,授以爵命,封縣立廟,世世承襲,永為國賓。 」事下太常議,曰:「古者立二王后,不惟繼絶,兼取其明德可法。 五代草創,載祀不永,文章制度,一無可考。 上取唐室,世數已遠,于經不合。 惟周則我受禪之所自,義不可廢。 宜訪求子孫,如孔子後衍聖公,授一京官,爵以公號,使專奉廟饗,歲時存問,賜之粟帛、牲器、祭服。 每遇時祀,並從官給,其廟宇亦加嚴飾。 如此,則上不失繼絶之義,度之於今,亦簡而易行。 」從之。 四月,詔曰:「先王推紹天之序,尚尊賢之義,褒其後嗣,賓以殊禮,豈非聖人稽古報功之大典哉?國家受命之元,繼周而王,雖民靈欣戴,曆數允集,而虞賓將遜,德美丕顯。 頃者推命本始,褒及支庶,每遇南郊,許奏白身一名充班行,恩則厚矣,而義未稱。 將上采姚、姒之舊,略循周、漢之典,詳其世嫡,優以公爵,異其仕進之路,申以土田之錫,俾廟寢有奉,饗祀不輟,庶几乎《春秋》通三統、厚先代之制矣。 宜令有司取柴氏譜系,于諸房中推最長一人,令歲時親奉周室祀事。 如白身,即與京主簿,如為班行者,即比類換文資,仍封崇義公,與河南府、鄭州合入差遣,給公田十頃,專管勾陵廟。 應緣祭饗禮料所須,皆從官給。 如至知州資序,即別與差遣,卻取以次近親,令襲爵授官,永為定式。 」八月,太常禮院定到內殿崇班、相州兵馬都監柴詠于柴氏諸族最長,詔換殿中丞,封崇義公,簽書奉寧軍節度判官事,以奉周祀。 又以六廟在西京,而歲時祭饗無器服之數,令有司以三品服一、四品服二及所當用祭器給之。 熙寧四年,西京留司御史台司馬光言:「崇義公柴詠祭祀不以儀式。 周本郭姓,世宗後侄,為郭氏後。 今存周後,則宜封郭氏子孫以奉周祀。 」帝閲奏,問王安石,安石曰:「宋受天下于世宗,柴氏也。 」帝曰:「為人後者為之子。 」安石曰:「為人後於異姓,非禮也。 雖受天下于郭氏,豈可以天下之故而易其姓氏所出?」帝然之。 五年正月,柴詠致仕。 詠長子早亡,嫡孫夷簡當襲。 太常禮院言夷簡有過,合以次子西頭供奉官若訥承襲。 詔以若訥為衛尉寺丞,襲封崇義公,簽書河南府判官廳公事。 政和八年,徽宗詔曰:「昔我藝祖受禪于周,嘉祐中擇柴氏旁支一名封崇義公。 議者謂不當封周。 然禪國者周,而三恪之封不及,禮蓋未盡。 除崇義公依舊外,擇柴氏最長見在者以其祖父為周恭帝后,以其孫世世為宣義郎,監周陵廟,與知縣請給,以示繼絶之仁,為國二恪,永為定製。 」 紹興五年,詔周世宗玄孫柴叔夏為右承奉郎,襲封崇義公,奉周後。 二十六年,叔夏升知州資序,別與差遣。 以子國器襲封,令居衢州。 朝廷有大禮,則入侍祠如故事。 其柴大有、柴安宅亦各補官。 淳祐九年,又以世宗八世孫柴彥穎特補承務郎,襲封崇義公。 時又求隋、唐及朱氏、李氏、石氏、劉氏、郭氏之後,及吳越、荊南、湖南、蜀漢諸國之子孫,皆命以官,使守其祀。 具見《本紀》、《世家》。 錄先聖後,仁宗景祐二年,詔以孔子四十六世孫北海尉宗願為國子監主簿,襲封文宣公。 皇祐三年七月,詔曰:「國朝以來,世以孔氏子孫知仙源縣,使奉承廟祀。 近歲廢而不行,非所以尊先聖也。 宜以孔氏子孫知仙源縣事。 」 至和初,太常博士祖無擇言:「按前史,孔子後襲封者,在漢、魏曰褒成、褒尊、宗聖,在晉、宋曰奉聖,後魏曰崇聖,北齊曰恭聖,後周、隋並封鄒國,唐初曰褒聖,開元中,始追諡孔子為文宣王。 又以其後為文宣公,不可以祖謚而加後嗣。 」遂詔有司定封宗願衍聖公,令世襲焉。 治平初,用京東提點王綱言,自今勿以孔氏子弟知仙源縣,其襲封人如無親屬在鄉裡,令常任近便官,不得去家廟。 熙寧中,以四十八代孫若蒙為沂州新泰縣主簿,襲封。 元祐初,朝議大夫孔宗翰辭司農少卿,請依家世例知兗州以奉祀。 又言:「孔子後襲封疏爵,本為侍祠,今乃兼領他官,不在故郡。 請自今襲封者無兼他職,終身使在鄉裡。 」朝議依所請,命官以司其用度,立學以訓其子孫,襲封者專主祠事,增賜田百頃,供祭祀之餘許均贍族人。 其差墓戶並如舊法。 賜書,置教授一員,教諭其家子弟,鄉鄰或願學者聽。 改衍聖公為奉聖公,及刪定家祭冕服等制度頒賜之。 其後,通直郎孔宗壽等舉若蒙弟若虛襲封,仍請自今眾議擇承襲之人,不必子繼,庶幾留意祖廟,惇睦族人。 第36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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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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