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岩縣水:淳熙十二年,浙東提舉勾昌泰言:「黃岩縣舊有官河,自縣前至溫嶺,凡九十里。 其支流九百三十六處,皆以溉田。 元有五閘,久廢不修。 今欲建一閘,約費二萬餘緡,乞詔兩浙運司于窠名錢內支撥。 」明年六月,昌泰復言:「黃岩縣東地名東浦,紹興中開鑿,置常豐閘。 名為決水入江,其實縣道欲令舟船取徑通過,每船納錢,以充官費。 一日兩潮,一潮一淤,才遇旱乾,更無灌溉之備。 已將此閘築為平陸,乞戒自今永不得開鑿放入江湖,庶絶後患。 」 荊、襄諸水:紹興二十八年,監察御史都民望言:「荊南江陵縣東三十里,沿江北岸古堤一處,地名黃潭。 建炎間,邑官開決,放入江水,設以為險阻以禦盜。 既而夏潦漲溢,荊南、復州千餘里,皆被其害。 去年因民訴,始塞之。 乞令知縣遇農隙隨力修補,勿致損壞。 」從之。 淳熙八年,襄陽府守臣郭杲言:「本府有木渠,在中廬縣界,擁漹水東流四十五里,入宜城縣。 後漢南郡太守王寵,嘗鑿之以泄蠻水,謂之木裡溝,可溉田六千餘頃。 歲久堙塞,乞行修治。 」既而杲又修護城堤以捍江流,繼築救生堤為二閘,一通於江,一達于濠。 當水涸時,導之入濠;水漲時,入之於江。 自是水雖至堤,無湍悍氾濫之患焉。 十年五月,詔疏木渠,以渠旁地為屯田。 尋詔民間侵耕者就給之,毋復取。 慶元二年,襄陽守臣程九萬言:「募工修作鄧城永豐堰,可防金兵衝突之患,且為農田灌溉之利。 」三年,臣僚言:「江陵府去城十餘里,有沙市鎮,據水陸之沖,熙寧中,鄭獬作守,始築長堤捍水。 緣地本沙渚,當蜀江下流,每遇漲潦奔沖,沙水相蕩,摧圮動輒數十丈,見存民屋,岌岌危懼。 乞下江陵府同駐紮副都統制司發卒修築,庶幾遠民安堵,免被墊溺。 」從之。 廣西水:靈渠源即離水,在桂州興安縣之北,經縣郭而南。 其初乃秦史祿所鑿,以下兵于南越者。 至漢,歸義侯嚴出零陵離水,即此渠也;馬伏波南征之師,饟道亦出於此。 唐寶曆初,觀察使李渤立斗門以通漕舟。 宋初,計使邊翊始修之。 嘉祐四年,提刑李師中領河渠事重闢,發近縣夫千四百人,作三十四日,乃成。 紹興二十九年,臣僚言:「廣西舊有靈渠,抵接全州大江,其渠近百餘里,自靜江府經靈川、興安兩縣。 昔年並令兩知縣系銜‘兼管靈渠’,遇堙塞以時疏導,秩滿無闕,例減舉員。 兵興以來,縣道苟且,不加之意;吏部差注,亦不復系銜,渠日淺澀,不勝重載。 乞令廣西轉運司措置修復,俾通漕運,仍俾兩邑今系銜兼管,務要修治。 」從之。 志第五十一禮一 ○吉禮一 五代之衰亂甚矣,其禮文儀注往往多草創,不能備一代之典。 宋太祖興兵間,受周禪,收攬權綱,一以法度振起故弊。 即位之明年,因太常博士聶崇義上《重集三禮圖》,詔太子詹事尹拙集儒學之士詳定之。 開寶中,四方漸平,民稍休息,乃命御史中丞劉溫叟、中書舍人李昉、兵部員外郎、知制誥盧多遜、左司員外郎、知制誥扈蒙、太子詹事楊昭儉、左補闕賈黃中、司勛員外郎和峴、太子中舍陳鄂撰《開寶通禮》二百卷,本唐《開元禮》而損益之。 既又定《通禮義纂》一百卷。 太宗尚儒雅,勤於治政,修明典章,大抵曠廢舉矣。 真宗承重熙之後,契丹既通好,天下無事,於是封泰山,祀汾陰,天書、聖祖崇奉迭興,專置詳定所,命執政、翰林、禮官參領之。 尋改禮儀院,仍歲增修,纖微委曲,緣情稱宜,蓋一時彌文之制也。 自《通禮》之後,其制度儀注傳于有司者,殆數百篇。 先是,天禧中,陳寬編次禮院所承新舊詔敕,不就。 天聖初,王皞始類成書,盡乾興,為《禮閣新編》,大率禮文,無著述體,而本末完具,有司便之。 景祐四年,賈昌朝撰《太常新禮》及《祀儀》,止於慶歷三年。 皇祐中,文彥博又撰《大享明堂記》二十捲。 至嘉祐中,歐陽修纂集散失,命官設局,主《通禮》而記其變,及《新禮》以類相從,為一百卷,賜名《太常因革禮》,異於舊者蓋十三四焉。 熙寧十年,禮院取慶歷以後奉祀制度,別定《祀儀》,其一留中,其二付有司。 知諫院黃履言:「郊祀禮樂,未合古制,請命有司考正群祀。 」詔履與禮官講求以聞。 元豐元年,始命太常寺置局,以樞密直學士陳襄等為詳定官,太常博士楊完等為檢討官。 襄等言:「國朝大率皆循唐故,至于壇壝神位、法駕輿輦、仗衛儀物,亦兼用歷代之制。 其間情文訛舛,多戾于古。 蓋有規摹苟略,因仍既久,而重於改作者;有出於一時之儀,而不足以為法者。 請先條奏,候訓敕以為禮式。 」 未幾,又命龍圖直學士宋敏求同御史台、閣門、禮院詳定《朝會儀注》,總四十六卷:曰《閣門儀》,曰《朝會禮文》,曰《儀注》,曰《徽號寶冊儀》。 《祭祀》總百九十一卷:曰《祀儀》,曰《南郊式》,曰《大禮式》,曰《郊廟奉祀禮文》,曰《明堂袷享令式》,曰《天興殿儀》,曰《四孟朝獻儀》,曰《景靈宮供奉敕令格式》,曰《儀禮敕令格式》。 《祈禳》總四十捲:曰《祀賽式》,曰《齋醮式》,曰《金籙儀》。 《蕃國》總七十一卷:曰《大遼令式》,曰《高麗入貢儀》,曰《女真排辦儀》,曰《諸蕃進貢令式》。 《喪葬》總百六十三卷:曰《葬式》,曰《宗室外臣葬敕令格式》,曰《孝贈式》。 其損益之制,視前多矣。 紹聖而後,累詔續編,起治平,訖政和,凡五十一年,為書三百卷,今皆不傳。 而大觀初,置議禮局于尚書省,命詳議、檢討官具禮制本末,議定請旨。 三年書成,為《吉禮》二百三十一卷、《祭服制度》十六卷,頒焉。 議禮局請分秩五禮,詔依《開寶通禮》之序。 政和元年,續修成四百七十七卷,且命仿是修定儀注。 三年,《五禮新儀》成,凡二百二十捲,增置禮直官,許士庶就問新儀,而詔開封尹王革編類通行者,刊本給天下,使悉知禮意,其不奉行者論罪。 宣和初,有言其煩擾者,遂罷之。 初,議禮局之置也,詔求天下古器,更制尊、爵、鼎、彞之屬。 其後,又置禮制局于編類御筆所。 於是郊廟禋祀之器,多更其舊。 既有詔討論冠服,遂廢靴用履,其他無所改議,而禮制局亦罷。 大抵累朝典禮,講議最詳。 祀禮修於元豐,而成於元祐,至崇寧復有所增損。 其存於有司者,惟《元豐郊廟禮文》及《政和五禮新儀》而已。 乃若圜丘之罷合祭天地;明堂專以英宗配帝,悉罷從祀群神;大蠟分四郊;壽星改祀老人;禧祖已祧而復,遂為始祖;即景靈宮建諸神禦殿,以四孟薦享;虛禘祭;去牙盤食;卻尊號;罷入閣儀並常朝及正衙橫行。 此熙寧、元豐變禮之最大者也。 元祐冊後,政和冠皇子,元符創景靈西宮,崇寧親祀方澤、作明堂、立九廟、鑄九鼎、祀熒惑,大觀受八寶、大祀皆前期十日而戒。 凡此蓋治平以前所未嘗行者。 欽宗即位,嘗詔春秋釋奠改從《元丰仪》,罷《新儀》不用而未暇也。 靖康之厄,蕩析無餘。 第29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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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上》
第29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