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丁巳朔,詔趣修廬、和二州城。 己巳,蠲成都府路民戶歲輸對糴米腳錢三十五萬緡。 乙亥,以王炎為四川宣撫使,仍參知政事。 召虞允文赴行在。 丙子,賜禮部進土鄭僑以下三百九十有二人及第、出身。 壬午,賜郭雍號沖晦處士。 癸未。 罷利州路諸州營田官兵,募民耕佃。 詔侍從、監司、帥臣、管軍薦武舉出身人可將佐者。 夏四月己丑,復置將作、軍器少監。 壬辰,以梁克家兼參知政事。 辛丑,詔福建路貧民生子,官給錢米。 庚戌,修襄陽府城。 辛亥,振恤衢、婺、饒、信四州流民。 五月己巳,帝以射弩弦斷傷目,不視朝。 金牒取俘獲人,王抃議盡遣時旺餘黨,陳俊卿持不可,帝然之。 六月庚寅,太白晝見。 戊戌,始視朝。 己酉,以虞允文為樞密使。 秋七月乙丑,召曾覿入見,陳俊卿及虞允文請罷之,不許。 至行在,俊卿、允文復言其不可留,詔以覿為浙東總管。 八月甲申朔,日有食之。 己丑,以陳俊卿為尚書左仆射,虞允文為尚書右仆射,並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兼制國用使,辛亥,命淮西路鑄小鐵錢。 九月己未,罷淮東屯田官兵,募民耕佃。 辛酉,詔淮東諸州農隙教閲民丁。 甲子,詔侍從、台諫集議欽宗配饗功臣。 壬申,大風。 命淮西安撫司參議官許子中措置淮西山水砦,招集歸正忠義人耕墾官田。 冬十月乙酉,遣汪大猷等使金賀正旦。 戊子,振溫、台二州被水貧民,以守臣、監司失職,降責有差。 戊戌,大風。 己亥,命饒、信二州歲各留上供米三萬石,以備振糶。 癸卯,金遣高德基等來賀會慶節。 十一月癸丑朔,復置淮東萬弩手,名神勁軍。 庚申,增置廣東水軍。 乙丑,以孫擴為右千牛衛大將軍。 以明州定海縣水軍為禦前水軍。 丙寅,為岳飛立廟于鄂州。 己巳,太白晝見。 辛未,詔侍從、台諫、兩省官,各舉京朝官以上、才堪監司、郡守者三人。 壬申,復成閔慶遠軍節度使、鎮江諸軍都統制。 十二月己丑,遣司馬伋等賀金主生辰。 辛卯,大風。 丁酉,置應城縣馬監。 復李顯忠威武軍節度使。 乙巳,復置成都府廣惠倉。 戊申,金遣完顏毅等來賀明年正旦。 六年春正月癸丑,雅州沙平蠻寇邊,焚碉緬砦。 四川制置使晁公武調兵討之,失利。 乙卯,修楚州城。 丁巳,復強盜舊法,其四年十一月指揮勿行。 癸亥,初降金字牌下四川宣撫司,備邊奏。 乙丑,增築豐儲倉。 庚午,以奉國軍承宣使、知廬州郭振為武泰軍節度使。 二月乙酉,詔戶部侍郎二人分領諸路財賦。 丁亥,復置舒州同安監,鑄鐵錢。 辛卯,王炎遣人約沙平蠻歸部,稍損邊稅與之。 丙申,廣西路復行鈔鹽法,仍增收通貨錢四十萬緡,以備漕計。 壬寅,詔諭大臣:均役法,嚴限田,抑游手,務農桑。 己酉,置應城縣孳生監。 庚戌,以曾覿為福州觀察使。 遣司農寺丞許子中詣淮西,措置鐵錢。 三月癸丑,用三省言,兩淮守帥宜久其任,二年後察其能否,以行賞罰。 乙卯,裁減樞密院吏額一百十有四人。 丁巳,詔步軍司權以三萬五千人為額。 起複王抃僉知閣門事,專一措置三衙揀選官兵。 贈彰國軍節度使大周仁為太尉。 庚申,從太上皇、太上皇后幸聚景園。 乙丑,以晁公武、王炎不協,罷四川制置司歸宣撫司。 辛未,從太上皇、太上皇后幸聚景園。 甲戌,裁減三省吏額七十人。 戊寅,以知紹興府史浩為檢校少傅、保寧軍節度使。 己卯,詔兩淮州縣官以繁簡易其任。 復置江、浙、京湖、兩廣、福建等路都大發運使,以新知成都府史正志為之。 夏四月辛巳朔,罷鑄錢司歸發運司。 並淮東總領所歸淮西總領所。 以敷文閣直學士張震知成都府,充本路安撫使,乙未,賜發運使史正志緡錢二百萬,為均輸、和糴之用。 吏部尚書汪應辰三上疏論發運司。 戊戌,以應辰知平江府。 五月甲寅,裁減六部吏額百五十人,其餘百司、三衙以是為差。 己未,陳俊卿、虞允文等上神宗、哲宗、徽宗、欽宗四朝《會要》、太上皇玉牒。 已已,陳俊卿以議遣使不合,罷為觀文殿大學士、知福州。 罷行在至鎮江征稅所比近者十有三。 甲戌,詔戒飭百官。 丁丑,知潮州曾造犯臓,貸命、南雄州編管,籍其家。 戊寅,詔給舍、台諫言事。 閏月壬午,詔監司、帥臣舉守令臧否失實,依舉清要官法定罪。 甲申,印給諸州上供綱目,季申而歲校之,以為殿最。 戊子,遣范成大等使金求陵寢地,且請更定受書禮。 辛卯,吏部侍郎陳良祐論祈請使不當遣,恐生邊釁。 詔以良祐妄興異論,不忠不孝,放罷、送筠州居住。 癸巳,增環衛官奉。 以梁克家為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 壬寅,以江東漕臣黃石不親按行水災州郡,降二官。 甲辰,辛次膺薨。 戊申,復置武臣提刑。 六月壬子,申嚴卿監、郎官更迭補外之制。 壬申,增武學生為百人。 癸酉,置蘄州蘄春監、黃州齊安監,鑄鐵錢。 是月,榮國公挺自東宮出居外第。 秋七月癸未,詔以沙田、蘆場歲收租稅六十餘萬緡入左藏南庫。 丙戌,詔川廣監司、郡守任滿奏事訖方調。 己丑,置興國軍興國監。 甲午,詔除郎官並引對畢供職。 辛丑,復置禦前弓馬子弟所,命吳挺兼提舉。 賜岳飛廟曰忠烈。 八月庚戌,虞允文請蚤建太子。 癸丑,復置詳定一司敕令所。 丙寅,置閣門舍人十員。 是月,虞允文上《乾道敕令格式》。 九月壬辰,賜蘇軾謚曰文忠。 辛丑,沅州OD人相仇殺,守臣孫叔傑出兵擊之,失利。 徭人進迫州城,安撫司諭解之,叔傑尋抵罪。 是月,范成大至自金,金許以遷奉及歸欽廟梓宮,而不易受書禮。 冬十月己酉,以孫攄為左千牛衛大將軍。 丙辰,詔發運使置司行在。 謚司馬樸曰忠潔。 辛酉,遣呂正己等使金賀正旦。 丁卯,金遣耶律子敬等來賀會慶節。 甲戌,起居舍人趙雄請置局議恢復,詔以雄為中書舍人。 十一月丁丑朔,復置軍器監一員。 壬午,合祀天地于圜丘,大赦。 乙未,復置神武中軍,以吳挺為都統制。 召曾覿提舉佑神觀。 丁酉,加上光堯壽聖太上皇帝尊號曰光堯壽聖憲天體道太上皇帝、壽聖太上皇后尊號曰壽聖明慈太上皇后。 是月,遣趙雄等賀金主生辰,別函書請更受書之禮。 置左藏南上庫。 十二月戊申,大閲。 甲子,置江州廣寧監、臨江軍豐余監、撫州裕國監鑄鐵錢。 壬申,金遣蒲察願等來賀明年正旦。 癸酉,罷發運司。 以史正志奏課不實,責為楚州團練副使、永州安置。 是歲,兩浙、江東西、福建水、旱。 七年春正月丙子,率群臣奉上太上皇、太上皇后冊寶于德壽宮。 庚辰,虞允文復請建太子,帝命允文擬詔以進。 壬寅,命三省旬錄宣諭聖語及時政記同進。 是月,復鑄錢司。 二月癸丑,詔立子惇為皇太子,大赦。 以慶王愷為雄武、保寧軍節度使、判寧國府,進封魏王。 丁巳,增置皇太子宮講讀官。 庚申,罷會子庫,仍賜戶部內藏南庫緡錢二百萬、銀九十萬兩,以增給官兵之奉。 甲子,詔寺觀毋免稅役。 丁卯,太傅、大寧郡王吳益薨。 壬申,大風。 第11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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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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