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癸酉,張俊遣王德渡江,屯和州,金人退屯昭關。 邵隆破金人于洪門,復商州。 乙亥,金人復來爭和州,張俊敗之。 命韓世忠以兵援淮西。 丙子,趣岳飛會兵蘄、黃。 王德等敗金人于含山縣東。 己卯,統制關師古、李橫擊敗金人于巢縣,復之。 庚辰,岳飛發鄂州。 辛巳,知泰州王奐兼通、泰二州制置使。 癸未,王德、田師中等擊破金人,復含山縣,奪昭關。 劉錡自東關擊敗金人于青溪。 甲申,金人復犯昭關,王德等又敗之。 李顯忠遣統領崔皋擊敗金人于舒城縣。 丁亥,楊沂中、劉錡等大敗兀軍于柘皋。 己丑,兀親率兵逆戰于店步,沂中等又敗之,乘勝逐北,遂復廬州。 是月,虔、吉州盜賊悉平。 三月庚子朔,張俊進鬻田及賣度牒錢六十三萬緡助軍用。 壬寅,韓世忠引兵趨壽春。 癸卯,復張俊特進。 金人圍濠州。 岳飛發舒州。 甲辰,張俊、楊沂中、劉錡議班師,乙巳,沂中、錡先行,俊以輕兵留後。 丙午,詔釋淮西雜犯死罪以下囚。 丁未,金人陷濠州,執守臣王進,夷其城,鈐轄邵青死之。 戊申,張俊遣楊沂中、王德入濠州,遇金伏兵,敗還。 己酉,韓世忠至濠州,不利而退。 辛亥,岳飛次定遠縣,聞金兵退,還屯舒州。 楊沂中歸行在。 壬子,金人渡淮北歸。 癸丑,張俊歸建康府。 丁巳,劉錡歸太平州。 甲子,行營統制張彥及金人遇于汧陽之劉坊砦,第八將張宏戰沒。 夏四月丙子,復收免行錢。 己卯,孫近罷。 辛巳,以王次翁兼權同知樞密院事。 韓世忠、張俊、岳飛相繼入覲。 壬辰,以世忠、俊併為樞密使,飛樞密副使,命三省、樞密院官復分班奏事。 乙未,張俊請以所部兵隷禦前。 罷三宣撫司,改統制官為禦前統制官,各屯駐舊所。 丙申,以廣西經略使胡舜陟節制廣東、湖南兵,趣討駱科。 慕容洧破新泉砦,又攻會州,將官朱勇破之。 五月辛丑,置兩淮、江東西、湖廣京西三道總領軍馬錢糧官,仍掌報發禦前軍馬文字。 癸卯,賻恤戰沒將士。 丁未,遣張俊、岳飛于楚州巡視邊防。 召劉光世赴行在。 甲寅,命樞密行府置司鎮江,令遍行巡歷措置。 庚申,加楊沂中檢校少保、開府儀同三司。 六月乙亥,造克敵弓。 加秦檜特進,進尚書左仆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 癸未,張俊、岳飛至楚州。 俊以海州城不可守,毀之,遷其民,統韓世忠軍還鎮江,惟背嵬一軍赴行在。 甲申,知河南府李興部兵至鄂州,以興為左軍統制。 乙丑,明州僧王法恩等謀反,伏誅。 壬辰,劉光世罷為萬壽觀使。 秋七月戊戌,秦檜上《徽宗實錄》,進修撰以下各一官。 庚子,以翰林學士范同參知政事。 以旱,減膳祈禱,遣官決滯獄,出繫囚。 丁未,加秦檜少保。 甲寅,罷劉錡兵,命知荊南府。 乙卯,詔優獎永興、鳳翔、秦隴等州縣官,到任半年減磨勘,任滿遷一官。 己未,加張俊太傅。 癸亥,大雨。 是月,命張俊復如鎮江措置軍務,留岳飛行在。 八月戊辰,立祚德廟于臨安,祀韓厥。 甲戌,罷岳飛。 乙亥,命諸王后各推年長一人權主祀事。 癸巳,胡世將起複。 九月癸卯,命軍器少監鮑琚如鄂州根括宣撫司錢谷。 鄂州前軍副統制王俊告副都統制張憲謀據襄陽為變,張俊收憲屬吏以聞。 丁未,坐監司不按臓吏罪。 辛亥,吳璘拔秦州,州將武誼降。 壬子,璘率姚仲及金人戰于丁劉圈,敗之。 楊政克隴州,破岐下諸屯。 郭浩復華州,入陝州。 甲寅,建康大火。 丙申,遣劉光遠等充金國通問使。 吳璘及金人戰于剡家灣,大敗之,遂圍臘家城。 癸亥,璘自臘家城受詔班師,楊政、郭浩皆引軍還。 乙丑,邵隆復虢州,郝晸討禽駱科,斬之。 冬十月丙寅朔,金人陷泗州,遂陷楚州。 丁卯,命樞密都承旨鄭剛中宣諭川、陝。 戊辰,楊政及金人戰于寶鷄縣,敗之,禽通檢孛堇。 乙亥,兀遣劉光遠等還。 戊寅,詔修玉牒。 下岳飛、張憲大理獄,命御史中丞何鑄、大理卿周三畏鞫之。 壬午,遣魏良臣、王公亮為金國稟議使。 乙酉,虛恨蠻主歷階詣嘉州降。 癸巳,韓世忠罷為醴泉觀使,封福國公。 是月,金人陷濠州,邵隆復陝州。 十一月己亥,范同罷。 責降李光為建寧軍節度副使、藤州安置。 辛丑,兀遣審議使蕭毅、邢具瞻與魏良臣等偕來。 丁未,范同分司、筠州居住。 罷判大宗正事士亻褭、同知宗正事士撙,申嚴戚裡宗室謁禁。 己酉,雷。 壬子,蕭毅等入見,始定議和盟誓。 乙卯,以何鑄簽書樞密院事,充金國報謝進誓表使。 庚申,命宰執及議誓撰文官告祭天地、宗廟、社稷。 辛酉,以張浚為檢校少傅、崇信軍節度使、萬壽觀使。 是月,與金國和議成,立盟書,約以淮水中流畫疆,割唐、鄧二州界之,歲奉銀二十五萬兩、絹二十五萬匹,休兵息民,各守境土。 詔川、陝宣撫司毋出兵生事,招納叛亡。 駱科餘黨歐幻四等復叛桂陽藍山,犯平陽縣,遣江西兵馬都監程師回討平之。 十二月丁卯,責降徽猷閣待制劉洪道為濠州團練副使使、柳州安置。 癸酉,命尚書省置籍勾考諸路滯獄。 甲戌,罷川、陝宣撫司便宜行事。 乙亥,兀遣何鑄等如會寧見金主,且趣割陝西餘地。 遂命周聿、莫將、鄭剛中分畫京西唐鄧、陝西地界。 壬午,命州縣三歲一置產業簿,籍民貲財田宅以定賦役,禁受賕虧隱舊額。 丁亥,立譏察海舶條法。 癸巳,賜岳飛死於大理寺,斬其子云及張憲于市,家屬徙廣南,官屬於鵬等論罪有差。 本紀第三十 ○高宗七 十二年春正月癸卯,罷樞密行府。 庚申,孫近分司、漳州居住。 二月丁丑,加建國公瑗為檢校少保,進封普安郡王。 己卯,賜楊沂中名存中。 丙戌,詔諸州修學宮。 辛卯,蠲廣南東、西路駱科殘擾州縣今年租。 鎮江、太平、池州、蕪湖大火。 癸巳,金主許歸梓宮及皇太后,遣何鑄等還。 三月丙申,臨安府火。 壬寅,命普安郡王出就第,朝朔望。 辛亥,以士亻褭嘗營護岳飛為朋比,責建州居住。 丙辰,胡世將卒。 夏四月甲子朔,遣孟忠厚為迎護梓宮禮儀使,王次翁為奉迎兩宮禮儀使。 丁卯,皇太后偕梓宮發五國城,金遣完顏宗賢、劉祹護送梓宮,高居安護送皇太后。 庚午,賜禮部進士陳誠之以下二百五十四人及第、出身。 戊寅,封韋淵平樂郡王。 辛巳,皇后邢氏崩訃初至。 甲申,增修臨安府學為太學。 五月甲午,以鄭剛中為川、陝宣撫副使。 乙未,遣沈昭遠等賀金主生辰。 置淮西、京西、陝西諸路榷場。 丙午,增築慈寧殿。 停給度僧牒。 乙卯,複試教官法。 六月甲子,命侍從、台諫、禮官雜議權奉欑宮。 戌辰,以万俟禼為欑宮按行使。 辛未,責降王庶為向德軍節度副使、道州安置。 壬午,金國歸孟庾、李正民。 甲申,以吳璘為檢校少師、階、成、岷、鳳四州經略使。 秋七月壬辰朔,福州簽判胡銓除名、新州編管。 丁酉,上皇后謚曰懿節,祔神主于別廟。 己亥,以何鑄權參知政事。 己酉,始制常行儀仗及造玉輅。 乙卯,蠲廣南、湖北沿邊州軍免行錢。 第9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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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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