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春正月辛未,禦明德門,見李煜于樓下,不用獻俘儀。 壬申,大赦,減死罪一等。 乙亥,封李煜為違命侯,子弟臣僚班爵有差。 己卯,江南昭武軍節度使留後盧絳焚掠州縣。 庚辰,詔郊西京。 癸巳,晉王率文武上尊號,不允。 二月癸卯,三上表,不允。 庚戌,以曹彬為樞密使。 辛亥,命德昭迎勞吳越國王錢俶于宋州。 契丹遣使耶律延以禦衣、玉帶、名馬、散馬、白鶻來賀長春節。 乙卯,吳越王奏內客省使丁德裕貪狠,貶房州刺史。 丁巳,觀禮賢宅。 戊午,以盧多遜為吏部侍郎,仍參知政事。 己未,吳越國王錢俶偕子惟濬等朝于崇德殿,進銀絹以萬計。 賜俶衣帶鞍馬,遂以禮賢宅居之,宴于長安殿。 壬戌,錢俶進賀平升州銀絹、乳香、吳綾、綿、錢茶、犀象、香藥,皆億萬計。 甲子,召晉王、吳越國王並其子等射于苑中,俶進禦衣、壽星通犀帶及金器。 丁卯,幸禮賢宅,賜俶金器及銀絹倍萬。 三月己巳,俶進助南郊銀絹、乳香以萬計。 庚午,賜俶劍履上殿,詔書不名。 癸酉,以皇子德芳為檢校太保、貴州防禦使,中書侍郎、同平章事沈義倫為大內都部署,右衛大將軍王仁贍權判留司、三司兼知開封府事。 丙子,幸西京。 己卯,次鞏縣,拜安陵,號慟隕絶者久之。 庚辰,賜河南府民今年田租之半,奉陵戶復一年。 辛巳,至洛陽。 庚寅,大雨,分命近臣詣諸祠廟祈晴。 辛卯,幸廣化寺,開無畏三藏塔。 夏四月己亥,雨霽。 庚子,有事圓丘,回禦五鳳樓,大赦,十惡、故殺者不原,貶降責免者量移敘用,諸流配及逋欠悉放,諸官未贈恩者悉覃賞。 壬寅,大宴,賜親王、近臣、列校襲衣、金帶、鞍馬、器幣有差。 丙午,駕還。 辛亥,上至自洛。 丁巳,曹翰拔江州,屠之,擒牙校宋德明、胡則等。 詔益晉王食邑,光美、德昭並加開府儀同三司,德芳益食邑,薛居正、沈義倫加光祿大夫,樞密使曹彬、宣徽北院使潘美加特進,吳越國王錢俶益食邑,內外文武臣僚咸進階封。 己未,著令旬假為休沐。 丙寅,大食國王珂黎拂遣使蒲希密來獻方物。 五月己巳,幸東水磑,遂幸飛龍院,觀漁金水河。 甲戌,遣司勛員外郎和峴往江南路採訪。 殺盧絳。 庚辰,幸講武池,遂幸玉津園觀稼。 宋州大風,壞城樓、官民舍幾五千間。 甲申,以閣門副使田守奇等充賀契丹生辰使。 晉州以北漢嵐、石、憲三州巡檢使王洪武等來獻。 六月庚子,步至晉王邸,命作機輪,輓金水河注邸中為池。 癸卯,吳越王進銀、絹、綿以倍萬計。 乙卯,熒惑入南鬥。 秋七月戊辰,幸晉王第觀新池。 丙子,幸京兆尹光美第視疾。 戊寅,再幸光美第。 泉州節度使陳洪進乞朝覲。 丙戌 ,命近臣祈晴。 丁亥,命修先代帝王及五嶽、四瀆祠廟。 庚寅,幸光美第。 八月乙未朔,吳越國王進射火箭軍士。 己亥,幸新龍興寺。 辛丑,太子中允郭思齊坐臓棄市。 乙巳,幸等覺院,遂幸東染院,賜工人錢。 又幸控鶴營觀習射,賜帛有差。 又幸開寶寺觀藏經。 丁未,遣侍衛馬軍都指揮使黨進、宣徽北院使潘美伐北漢。 丙辰,遣使率兵分五道入太原。 九月甲子,幸綾錦院。 庚午,權高麗國事王伷遣使來朝獻。 黨進敗北漢軍于太原城北。 辛巳,命忻、代行營都監郭進遷山後諸州民。 庚寅,幸城南池亭,遂幸禮賢宅,又幸晉王第。 冬十月甲午朔旦,賜文武百官衣有差。 丁酉,兵馬監押馬繼恩率兵入河東界,焚蕩四十餘砦。 己亥,幸西教場。 庚子,鎮州巡檢郭進焚壽陽縣,俘九千人。 辛丑,晉、隰巡檢穆彥璋入河東,俘二千餘人。 黨進敗北漢軍于太原城北。 己酉,吳越王獻馴象。 癸丑夕,帝崩于萬歲殿,年五十。 殯于殿西階,謚曰英武聖文神德皇帝,廟號太祖。 太平興國二年四月乙卯,葬永昌陵。 大中祥符元年,加上尊謚曰啟運立極英武睿文神德聖功至明大孝皇帝。 帝性孝友節儉,質任自然,不事矯飾。 受禪之初,頗好微行,或諫其輕出。 曰:「帝王之興,自有天命,周世宗見諸將方面大耳者皆殺之,我終日侍側,不能害也。 」既而微行愈數,有諫,輒語之曰:「有天命者任自為之,不汝禁也。 」一日,罷朝,坐便殿,不樂者久之。 左右請其故。 曰:「爾謂為天子容易耶?早作乘快誤決一事,故不樂耳。 」汴京新宮成,禦正殿坐,令洞開諸門,謂左右曰:「此如我心,少有邪曲,人皆見之。 」吳越錢俶來朝,自宰相以下咸請留俶而取其地,帝不聽,遣俶歸國。 及辭,取群臣留俶章疏數十軸,封識遺俶,戒以途中密觀,俶屆途啟視,皆留己不遣之章也。 俶自是感懼,江南平,遂乞納土。 南漢劉鋹在其國,好置CG以毒臣下。 既歸朝,從幸講武池,帝酌卮酒賜鋹。 鋹疑有毒,捧杯泣曰:「臣罪在不赦,陛下既待臣以不死,願為大梁布衣,觀太平之盛,未敢飲此酒。 」帝笑而謂之曰:「朕推赤心於人腹中,寧肯爾耶?」即取鋹酒自飲,別酌以賜鋹。 王彥升擅殺韓通,雖預佐命,終身不與節鉞。 王全斌入蜀,貪恣殺降,雖有大功,即加貶絀。 宮中葦簾,緣用青布;常服之衣,浣濯至再。 魏國長公主襦飾翠羽,戒勿復用,又教之曰:「汝生長富貴,當念惜福。 」見孟昶寶裝溺器,摏而碎之,曰:「汝以七寶飾此,當以何器貯食?所為如是,不亡何待!」晚好讀書,嘗讀二典,嘆曰:「堯、舜之罪四凶,止從投竄,何近代法網之密乎!」謂宰相曰:「五代諸侯跋扈,有枉法殺人者,朝廷置而不問。 人命至重,姑息藩鎮,當若是耶?自今諸州決大闢,錄案聞奏,付刑部覆視之。 」遂著為令。 乾德改元,先諭宰相曰:「年號須擇前代所未有者。 」三年,蜀平,蜀宮人入內,帝見其鏡背有志「乾德四年鑄」者,召竇儀等詰之。 儀對曰:「此必蜀物,蜀主嘗有此號。 」乃大喜曰:「作相須讀書人。 」由是大重儒者。 受命杜太后,傳位太宗。 太宗嘗病亟,帝往視之,親為灼艾,太宗覺痛,帝亦取艾自灸。 每對近臣言:「太宗龍行虎步,生時有異,他日必為太平天子,福德吾所不及雲。 」 贊曰:昔者堯、舜以禪代,湯、武以征伐,皆南面而有天下。 四聖人者往,世道升降,否泰推移。 當斯民塗炭之秋,皇天眷求民主,亦惟責其濟斯世而已。 使其必得四聖人之才,而後以其行事畀之,則生民平治之期,殆無日也。 五季亂極,宋太祖起介冑之中,踐九五之位,原其得國,視晉、漢、周亦豈甚相絶哉?及其發號施令,名藩大將,俯首聽命,四方列國,次第削平,此非人力所易致也。 建隆以來,釋藩鎮兵權,繩臓吏重法,以塞濁亂之源。 州郡司牧,下至令錄、幕職,躬自引對。 務農興學,慎罰薄斂,與世休息,迄于丕平。 治定功成,制禮作樂。 在位十有七年之間,而三百餘載之基,傳之子孫,世有典則。 遂使三代而降,考論聲明文物之治,道德仁義之風,宋于漢、唐,蓋無讓焉。 烏呼,創業垂統之君,規模若是,亦可謂遠也已矣! 本紀第四 ○太宗一 第1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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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上》
第1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