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質,字子徵,河南人也。 父望,唐司勛郎中。 質幼聰惠,善屬文。 事唐為秘書郎,丁母憂,解職。 後去游太原,晉王以為河東節度掌書記。 質與張承業等定議立莊宗為嗣。 莊宗將即位,以質為大禮使,拜行台禮部尚書。 莊宗即位,欲以質為相。 質性疏逸,不欲任責,因固辭不受。 拜太原尹、北京留守,遷戶部尚書、翰林學士。 從平梁,權判租庸,遷兵部尚書,後為學士承旨,仍賜「論思匡佐功臣」。 天成元年,拜匡國軍節度使。 三年,拜兵部尚書,判太常卿事。 歷鎮河陽、橫海。 初,梁已篡唐,封哀帝為濟陰王,既而CG殺之,瘞于曹州。 同光三年,莊宗將議改葬,而曹太后崩,乃止。 因其故壠,稍廣其封,以時薦饗而已。 質乃建議立廟追諡,謚曰昭宣光烈孝皇帝,廟號景宗。 天成四年八月戍申,明宗禦文明殿,遣質奉冊立廟于曹州。 而議者以謂輝王不幸為賊臣所立,而昭宗、何皇后皆為梁所弒,遂以亡國,而「昭宣光烈」非所宜稱,且立廟稱宗而不入太廟,皆非是。 共以此非質,大臣亦知其不可,乃奏去廟號。 秦王從榮坐謀反誅,質以右仆射權知河南府事。 廢帝反鳳翔,愍帝發兵誅之,竭帑藏以厚賞,而兵至鳳翔皆叛降。 廢帝悉將而東,事成許以重賞,而軍士皆過望。 廢帝入立,有司獻籍數甚少,廢帝暴怒。 自諸鎮至刺史,皆進錢帛助國用,猶不足,三司使王玫請率民財以佐用。 乃使質與玫等共議配率,而貧富不均,怨訟並起,囚系滿獄。 六七日間,所得不滿十萬。 廢帝患之,乃命質等借民屋課五月,由是民大咨怨。 晉高祖入立,質以疾分司西京,拜太子太保。 卒,年七十六,贈太子太師,謚曰文忠。 ○呂琦 呂琦,字輝山,幽州安次人也。 父兗,為橫海軍節度判官。 節度使劉守文與其弟守光以兵相攻,守文敗死,其吏民立其子延祚而事之,以兗為謀主。 已而延祚又為守光所敗,兗見殺。 守光怒兗,並族其家。 琦年十五,見執,將就刑,兗故客趙玉紿其監者曰:「此吾弟也。 」監者信之,縱琦去。 玉與琦得俱走,琦足弱不能行,玉負之而行,逾數百里,變姓名,乞食于道,以免。 琦為人美風儀,重節概,少喪其家,遊學汾、晉之間。 唐莊宗鎮太原,以為代州軍事推官。 後為橫海趙德鈞節度推官,入為殿中侍御史。 明宗時,為駕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 河陽主藏吏盜所監物,下軍巡獄,獄吏尹訓納賂反其獄,其冤家訴于朝,下御史台按驗,得訓臓狀,奏攝訓赴台。 訓為安重誨所庇,不與,琦請不已,訓懼自殺,獄乃辨,蒙活者甚眾。 歲餘,遷禮部郎中、史館修撰。 長興中,廢帝失守河中,罷居清化坊,與琦同巷,琦數往過之。 後廢帝入立,待琦甚厚,拜知制誥、給事中、樞密院直學士、端明殿學士。 是時,晉高祖鎮河東,有二志,廢帝患之,琦與李崧俱備顧問,多所裨畫。 琦言:「太原之患,必引契丹為助,不如先事制之。 」自明宗時王都反定州,契丹遣禿餒、荝剌等助都,而為趙德鈞、王晏球所敗,禿餒見殺,荝剌等皆送京師。 其後契丹數遣使者求荝剌等,其辭甚卑恭,明宗輒斬其使者不報。 而東丹王又亡入中國,契丹由此數欲求和。 琦因言:「方今之勢,不如與契丹通和,如漢故事,歲給金帛,妻之以女,使強籓大鎮顧外無所引援,可弭其亂心。 」崧以琦語語三司使張延朗,延朗欣然曰:「苟能紓國患,歲費縣官十數萬緡,責吾取足可也!」因共建其事。 廢帝大喜,佗日以琦等語問樞密直學士薛文遇,文遇大以為非,因誦戎昱「社稷依明主,安危托婦人」之詩,以誚琦等。 廢帝大怒,急召崧、琦等問和戎計如何。 琦等察帝色怒,亟曰:「臣等為國計,非與契丹求利於中國也。 」帝即發怒曰:「卿等佐朕欲致太平而若是邪?朕一女尚幼,欲棄之夷狄,金帛所以養士而捍國也,又輸以資虜,可乎?」崧等惶恐拜謝,拜無數,琦足力乏不能拜而先止。 帝曰:「呂琦強項,肯以人主視我邪!」琦曰:「臣素病羸,拜多而乏,容臣少息。 」頃之喘定,奏曰:「陛下以臣等言非,罪之可也,雖拜何益?」帝意稍解,曰:「勿拜。 」賜酒一卮而遣之,其議遂寢。 因遷琦御史中丞,居數月,復為端明殿學士。 其後晉高祖起太原,果引契丹為助,遂以亡唐。 琦事晉為秘書監,累遷兵部侍郎。 天福八年卒。 趙玉仕至職方員外郎,琦事之如父,玉疾,親嘗藥扶侍,及卒,為其家主辦喪葬。 玉子文度幼孤,琦教以學,如己子,後舉進士及第雲。 琦有子餘慶、端。 ○薛融 薛融,汾州平遙人也。 少以儒學知名,唐明宗時為右補闕,直弘文館。 晉高祖鎮太原,融為觀察判官。 高祖徙鄆,欲據太原拒命,延見賓佐,問以可否,而坐中或贊成之,或恐懼不敢言,融獨從容對曰:「融本儒生爾,軍旅之事,未嘗學也,進退存亡之理,豈易言哉!」高祖不之責也。 高祖入立,拜吏部郎中,兼侍御史知雜事。 累拜左諫議大夫,遷中書舍人。 融曰:「文辭非臣所長也。 」遂辭不拜。 時詔修洛陽大內,融上疏切諫,高祖褒納其言,即詔罷其役。 遷御史中丞,改尚書右丞,分司西京。 卒,年六十。 ○何澤 何澤,廣州人也。 父鼎,唐末為容管經略使。 澤少好學,長於歌詩。 舉進士,為洛陽令。 唐莊宗好畋獵,數踐民田,澤乃潛身伏草間伺莊宗,當馬諫曰:「陛下未能一天下以休兵,而暴斂疲民以給軍食。 今田將熟,奈何恣畋游以害多稼?使民何以出租賊,吏以何督民耕?陛下不聽臣言,願賜臣死於馬前,使後世知陛下之過。 」莊宗大笑,為之止獵。 拜倉部郎中。 明宗時,數上書言事。 明宗幸汴州,又欲幸鄴,而人情不便,大臣屢言不聽;澤伏閤切諫,明宗嘉之,拜吏部郎中、史館修撰。 澤外雖直言,而內實邪佞,嘗于內殿起居,班退,獨留,以笏叩顙,北望而呼曰:「明主,明主!」聞者皆哂之。 五代之際,民苦于兵,往往因親疾以割股,或既喪而割乳廬墓,以規免州縣賦役。 戶部歲給蠲符,不可勝數,而課州縣出紙,號為「蠲紙」。 澤上書言其敝,明宗下詔悉廢戶部蠲紙。 第10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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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五代史》
第10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