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曰:始唐有天下,惩刈隋敝,敷内谠言,而世长等仇然献忠,时主方褒听,藉以劝天下,虽触禁忌,而无忤情。 及祸乱已平,君位尊安,后者视前人之为,犹以鲠论期荣,故时时遭斥让,为所厌苦。 非言有巧拙,所遭之时异也。 夫性有不可移,虽尧、舜弗能训。 承乾之恶,根著于心,而归责玄素,其何救哉?此士亹辞不能傅太子,谅矣。 列传第二十九 于高张 于志宁,字仲谧,京兆高陵人。 曾祖谨,有功于周,为太师、燕国公。 父宣道 ,仕隋至内史舍人。 大业末,志宁调冠氏县长,山东盗起,弃官归。 高祖入关,率群从迎谒长春宫,诏授渭北道行军元帅府记室,与殷开山参谋议。 薛仁杲平,识褚亮于囚虏中,迁天策府中郎、文学馆学士,引亮与同列。 贞观三年,为中书侍郎。 太宗尝宴近臣,问:「志宁安在?」有司奏:「敕召三品,志宁品第四。 」帝悟,特诏预宴,因加散骑常侍、太子左庶子、黎阳县公。 是时议立七庙,君臣请以凉武昭王为始祖,志宁以凉非王业所因,独建议违之。 帝诏功臣世袭刺史,志宁奏:「古今异时,慕虚名,遗实患,非久安计。 」帝皆从之。 尝谓志宁曰:「古者太子既生,士负之,即置辅弼。 昔成王以周、召为师傅,日闻正道,习以成性。 今太子幼,卿当辅以正道,无使邪僻启其心。 勉之,官赏可不次得也。 」太子承乾数有过恶,志宁欲救止之,上《谏苑》以讽。 帝见大悦,赐黄金十斤、绢三百匹。 俄兼詹事,以母丧免,有诏起复本官,固请终丧,帝遣中书侍郎岑文本敦譬曰:「忠孝不两立,今太子须人教约,卿强起,为我卒辅道之。 」志宁乃就职。 时太子以农时造曲室,累月不止,又好音乐过度。 志宁谏,以为「今东宫乃隋所营,当时号为侈丽,岂容复事磨砻彩饰于其间?丁匠官奴皆犯法亡命,钳凿槌杵,往来出入,监门、宿卫、直长、千牛不得苛问。 爪牙在外,厮役在内,其可无忧乎?又宫中数闻鼓声,太乐伎儿辄留不出,往年口敕丁宁,殿下可不思之?」太子不纳。 而左右多任宦官,志宁复谏曰:「奄官者,体非全气,专柔便佞,托亲近为威权,假出纳为祸福。 故伊戾败宋,易牙乱齐,赵高亡秦,张让倾汉。 近高齐任邓长颙为侍中,陈德信为开府,内预宴私,外干朝政,齐卒颠覆。 今殿下左右前后皆用寺人,轻忽高班,陵轹贵仕,品命失序,经纪不立,行路之人咸以为怪。 」太子益不悦。 东宫仆御旧得番休,而太子不听,又私引突厥,与相狎比。 志宁怀不能言,上疏极言曰:「窃见仆寺司驭,爰及兽医,自春迄夏,不得番息。 或家有慈亲,以阙温清,或室有幼弱,以亏抚养,殆非恕爱之意。 又突厥达哥支等,人状野心,不可以礼教期,不可以仁信待。 狎而近之,无益令望,有损盛德。 况引内閤中,使常亲近,人皆震骇,而殿下独安此乎?」太子大怒,遣张师政、纥干承基往刺之。 二人者入其第,见志宁憔然在苫塊中,不忍杀,乃去。 太子败,帝知状,谓曰:「闻公数谏,承乾不听公,故至此。 」是时宫臣皆罪废,独志宁蒙劳勉。 晋王为皇太子,复拜左庶子,迁侍中,加光禄大夫,进封燕国公,监脩国史。 永徽二年,洛阳人李弘泰诬告太尉长孙无忌反,有诏不待时斩之。 志宁以为:「方春少阳用事,不宜行刑,且诬谋非本恶逆,请依律待秋分乃决。 」从之。 衡山公主既公除,将下嫁长孙氏。 志宁以为:「《礼》,女十五而笄,二十而嫁,有故,二十三而嫁,固知遇丧须终三年。 《春秋》,鲁庄公如齐纳币,母丧未再期而图婚,二家不讥,以其失礼明也。 今议者云‘公除从吉’,此汉文创制,为天下百姓耳。 公主身服斩衰,服可以例除,情不可以例改。 心丧成婚,非人情所忍。 」于是诏公主待服除乃婚。 拜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三品。 顷之,兼太子少师。 四年,陨石十八于冯翊,高宗问曰:「此何祥也?朕欲悔往脩来以自戒,若何?」志宁对:「《春秋》:‘陨石于宋五。 ’内史过曰:‘是阴阳之事,非吉凶所生。 ’物固有自然,非一系人事。 虽然,陛下无灾而戒,不害为福也。 」俄迁太傅。 尝与右仆射张行成、中书令高季辅俱赐田,志宁奏:「臣家自周、魏来,世居关中,赀业不坠。 今行成、季辅始营产土,愿以臣有余赐不足者。 」帝嘉之,分其田以与二人。 显庆四年,以老乞骸骨,诏解仆射,更拜太子太师,仍同中书门下三品。 王皇后之废,长孙无忌、褚遂良固争不见从,志宁不敢言。 武后以其不右己,衔之,后因杀无忌,坐免官,出为荥州刺史,改华州,听致仕。 卒,年七十八,赠幽州都督,谥曰定。 后追复左光禄大夫、太子太师。 志宁爱宾客,乐引后进,然多嫌畏,不能有所荐达也,为士议所少。 凡格式、律令、礼典,皆与论譔,赏赐以巨万。 初,志宁与司空李勣修定《本草》并图,合五十四篇。 帝曰:「《本草》尚矣,今复修之,何所异邪?」对曰:「昔陶弘景以《神农经》合杂家《别录》注铭之,江南偏方,不周晓药石,往往纰缪,四百余物,今考正之,又增后世所用百余物,此以为异。 」帝曰:「《本草》、《别录》何为而二?」对曰:「班固唯记《黄帝内外经》,不载《本草》,至齐《七录》乃称之。 世谓神农氏尝药以拯含气,而黄帝以前文字不传,以识相付,至桐、雷乃载篇册,然所载郡县,多在汉时,疑张仲景、华佗窜记其语。 《别录》者,魏、晋以来吴普、李当之所记,其言华叶形色,佐使相须,附经为说,故弘景合而录之。 」帝曰:「善。 」其书遂大行。 第39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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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書》
第39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