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冬之月正齒位,則縣令為主人,鄉之老人年六十以上有德望者一人為賓,次一人為介,又其次為三賓,又其次為眾賓。 年六十者三豆,七十者四豆、八十者五豆,九十者及主人皆六豆。 賓、主燕飲,則司正北面請賓坐,賓、主各就席立。 司正適篚,跪取觶,興,實之,進,立於楹間,北面,乃揚觶而戒之以忠孝之本。 賓、主以下皆再拜。 司正跪奠觶,再拜,跪取觶飲,卒觶,興,賓、主以下皆坐。 司正適篚,跪奠觶,興,降複位,乃行無算爵。 其大抵皆如鄉飲酒禮。 志第十 禮樂十 五曰凶禮。 《周禮》五禮,二曰凶禮。 唐初,徙其次第五,而李義府、許敬宗以為凶事非臣子所宜言,遂去其《國恤》一篇,由是天子凶禮闕焉。 至國有大故,則皆臨時采掇附比以從事,事已,則諱而不傳,故後世無考焉。 至開元制禮,惟著天子賑恤水旱、遣使問疾、吊死、舉哀、除服、臨喪、冊贈之類,若五服與諸臣之喪葬、衰麻、哭泣,則頗詳焉。 凡四方之水、旱、蝗,天子遣使者持節至其州,位於庭,使者南面,持節在其東南,長官北面,寮佐、正長、老人在其後,再拜,以授制書。 其問疾亦如之,其主人迎使者于門外,使者東面,主人西面,再拜而入。 其問婦人之疾,則受勞問者北面。 若舉哀之日,為位於別殿,文武三品以上入,哭于庭,四品以下哭于門外。 有司版奏「中嚴」、「外辦」。 皇帝已變服而哭,然後百官內外在位者皆哭,十五舉音,哭止而奉慰。 其除服如之。 皇帝服:一品錫衰,三品以上緦衰,四品以下疑衰。 服期者,三朝晡止;大功,朝晡止;小功以下,一哀止。 晡,百官不集。 若為蕃國君長之喪,則設次於城外,向其國而哭,五舉音止。 若臨喪,則設大次於其門西,設素裀榻于堂上。 皇帝小駕、鹵簿,乘四望車,警蹕,鼓吹備而不作。 皇帝至大次,易素服,從官皆易服,侍臣則不。 皇帝出次,喪主人免絰、釋杖、哭門外,望見乘輿,止哭而再拜,先入門右,西向。 皇帝至堂,升自阼階,即哭位。 巫、祝各一人先升,巫執桃立於東南,祝執茢立於西南,戈者四人先後隨升。 喪主人入廷再拜,敕引乃升,立戶內之東,西向。 皇帝出,喪主人門外拜送。 皇帝變服于次,乃還廬。 文、武常服。 皇帝升車,鼓吹不作而入。 其以敕使冊贈,則受冊于朝堂,載以犢車,備鹵薄,至第。 妃主以內侍為使。 贈者以蠟印畫綬。 冊贈必因其啟葬,既葬則受于靈寢,既除則受于廟。 主人公服而不哭,或單衣而介幘。 受必有祭。 未廟,受之寢。 五服之制。 斬衰三年。 正服:子為父,女子子在室與已嫁而反室為父。 加服:嫡孫為後者為祖,父為長子。 義服:為人後者為所後父,妻為夫,妾為君,國官為君。 王公以下三月而葬,葬而虞,三虞而卒哭。 十三月小祥,二十五月大祥,二十七月禫祭。 齊衰三年。 正服:子,父在為母。 加服:為祖後者,祖卒則為祖母,母為長子。 義服:為繼母、慈母,繼母為長子,妾為君之長子。 齊衰杖周。 降服:父卒,母嫁及出妻之子為母,報,服亦如之。 正服:為祖後者,祖在為祖母。 義服:父卒,繼母嫁,從,為之服報;夫為妻。 齊衰不杖周。 正服:為祖父母,為伯叔父,為兄弟,為眾子,為兄弟之子及女子子在室與適人者,為嫡孫,為姑、姊妹與無夫子,報,女子子與適人為祖父母,妾為其子。 加服:女子子適人者為兄弟之為父後者。 降服:妾為其父母,為人後者為其父母,報,女子子適人者為其父母。 義服:為伯叔母,為繼父同居者,妾為嫡妻,妾為君之庶子,婦為舅、姑,為夫之兄弟之子,舅、姑為嫡婦。 齊衰五月。 正服:為曾祖父母,女子子在室及嫁者亦如之。 齊衰三月。 正服:為高祖父母,女子子在室及嫁者亦如之。 義服:為繼父不同居者。 其父卒母嫁,出妻之子為母,鋼為祖後,祖在為祖母,雖周除,仍心喪三年。 大功,長殤九月,中殤七月。 正服:為子、女子子之長殤、中殤,為叔父之長殤、中殤,為姑、姊妹之長殤、中殤,為兄弟之長殤、中殤,為嫡孫之長殤、中殤,為兄弟之子、女子之長殤、中殤。 義服:為夫之兄弟之子、女子子之長殤、中殤。 成人九月正服:為從兄弟,為庶孫。 降服:為女子子適人者,為姑、姊妹適人者報;出母為女子子適人者,為兄弟之女適人者報;為人後者為其兄弟與姑、姊妹在室者報。 義服:為夫之祖父母與伯叔父母報,為夫之兄弟女適人者報;夫為人後者,其妻為本生舅、姑,為眾子之婦。 小功五月殤。 正服:為子、女子子之下殤,為叔父之下殤,為姑、姊妹之下殤,為兄弟之下殤,為嫡孫之下殤,為兄弟之子、女子子之下殤,為從兄弟姊妹之長殤,為庶孫之長殤。 降服:為人後者為其兄弟之長殤,出嫁姑為侄之長殤,為人後者為其姑、姊妹之長殤。 義服:為夫之兄弟之子、女子子之下殤,為夫之叔父之長殤。 成人正服:為從祖祖父報,為從祖父報,為從祖姑、姊妹在室者報,為從祖兄弟報,為從祖祖姑在室者報,為外祖父母,為舅及從母報。 降服:為從父姊妹適人者報,為孫女適人者,為人後者為其姑、姊妹適人者報。 義服:為從祖祖母報,為從祖母報,為夫之姑、姊妹在室及適人者報,娣姒婦報,為同母異父兄弟姊妹報,為嫡母之父母兄弟從母,為庶母慈己者,為嫡孫之婦,母出為繼母之父兄弟從母,嫂叔報。 第7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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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書》
第7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