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邑國,漢日南象林之地,在交州南千餘里。 其國延袤數千里,北與皛州接。 地氣冬溫,不識冰雪,常多霧雨。 其王所居城,立木為柵。 王著日氈古貝,斜絡膊,繞腰,上加真珠金鎖,以為瓔珞,捲髮而戴花。 夫人服朝霞古貝以為短裙,首戴金花,身飾以金鎖真珠瓔珞。 王之侍衛,有兵五千人,能用弩及,以藤為甲,以竹為弓,乘象而戰。 王出則列象千頭,馬四百匹,分為前後。 其人拳髮色黑,俗皆徒跣,得麝香以涂身,一日之中,再涂再洗。 拜謁皆合掌頓顙。 嫁娶之法,得取同姓。 俗有文字,尤信佛法,人多出家。 父母死,子則剔發而哭,以棺盛屍,積柴燔柩,收其灰,藏於金瓶,送之水中。 俗以十二月為歲首,稻歲再熟。 自此以南,草木冬榮,四時皆食生菜,以檳榔汁為酒。 有結遼鳥,能解人語。 武德六年,其王范梵志遣使來朝。 八年,又遣使獻方物。 高祖為設《九部樂》以宴之,及賜其王錦彩。 貞觀初,遣使貢馴犀。 四年,其王范頭黎遣使獻火珠,大如鷄卵,圓白皎潔,光照數尺,狀如水精,正午嚮日。 以艾蒸之,即火燃。 五年,又獻五色鸚鵡。 太宗異之,詔太子右庶子李百藥為之賦。 又獻白鸚鵡,精識辯慧,善於應答。 太宗憫之,並付其使,令放還於林藪。 自此朝貢不絶。 頭黎死,子范鎮龍代立。 太宗崩,詔于陵所刊石圖頭黎之形,列于玄闕之前。 十九年,鎮龍為其臣摩訶漫多伽獨所殺,其宗族並誅夷,范氏遂絶。 國人乃立頭黎之女婿婆羅門為王。 後大臣及國人感思舊主。 乃廢婆羅門而立頭黎之嫡女為王。 自林邑以南,皆捲髮黑身,通號為「崑崙」。 婆利國,在林邑東南海中洲上。 其地延袤數千里,自交州南渡海,經林邑、扶南、赤土、丹丹數國乃至焉。 其人皆黑色,穿耳附榼。 王姓剎利耶伽,名護路那婆,世有其位。 王戴花形如皮弁,裝以真珠瓔珞,身坐金床。 侍女有金花寶縷之飾,或持白拂孔雀扇。 行則駕象,鳴金擊鼓吹蠡為樂。 男子皆拳發,被古貝,布橫幅以繞腰。 風氣暑熱,恆如中國之盛夏。 谷一歲再熟。 有古貝草,緝其花以作布,粗者名古貝,細者名白赩。 貞觀四年,其王遣使隨林邑使獻方物。 盤盤國,在林邑西南海曲中,北與林邑隔小海,自交州船行四十日乃至,其國與狼牙修國為鄰,人皆學婆羅門書,甚敬佛法。 貞觀九年,遣使來朝,貢方物。 貞臘國,在林邑西北,本扶南之屬國,「崑崙」之類。 在京師南二萬七百里,北至愛州六十日行。 其王姓剎利氏。 有大城三十餘所,王都伊奢那城,風俗被服與林邑同。 地饒瘴癘毒。 海中大魚有時半出,望之如山。 每五六月中,毒氣流行,即以牛豕祠之,不者則五穀不登。 其俗東向開戶,以東為上。 有戰象五千頭,尤好者飼以飯肉。 與鄰國戰,則象隊在前,于背上以木作樓,上有四人,皆持弓箭。 國尚佛道及天神,天神為大,佛道次之。 武德六年,遣使貢方物。 貞觀二年,又與林邑國俱來朝獻。 太宗嘉其陸海疲勞,錫賚甚厚。 南方人謂真臘國為吉蔑國。 自神龍以後,真臘分為二半:以南近海多陂澤處,謂之水真臘半;以北多山阜,謂之陸真臘,亦謂之文單國。 高宗、則天、玄宗朝,並遣使朝貢。 水真臘國,其境東西南北約員八百里,東至奔陀浪州,西至墮羅鉢底國,南至小海,北即陸真臘。 其王所居城號婆羅提拔。 國之東界有小城,皆謂之國。 其國多象,元和八年,遣李摩那等來朝。 陀洹國,在林邑西南大海中,東南與墮和羅接,去交趾三月餘日行。 賓服于墮和羅。 其王姓察失利,字婆末婆那。 土無蠶桑,以白氈朝霞布為衣。 俗皆樓居,謂之「干欄」。 貞觀十八年,遣使來朝。 二十一年,又遣使獻白鸚鵡及婆律膏,仍請馬及銅鐘,詔並給之。 訶陵國,在南方海中洲上居,東與婆利、西與墮婆登、北與真臘接,南臨大海。 豎木為城,作大屋重閣,以棕櫚皮覆之。 王坐其中,悉用象牙為床。 食不用匙箸,以手而撮。 亦有文字,頗識星曆。 俗以椰樹花為酒,其樹生花,長三尺餘,大如人膊,割之取汁以成酒,味甘,飲之亦醉。 貞觀十四年,遣使來朝。 大曆三年、四年皆遣使朝貢。 元和十年,遣使獻僧祗僮五人、鸚鵡、頻伽鳥並異種名寶。 以其使李訶內為果毅,訶內請回授其弟,詔褒而從之。 十三年,遣使進僧祗女二人、鸚鵡、玳瑁及生犀等。 墮和羅國,南與盤盤、北與迦羅舍佛、東與真臘接,西鄰大海。 去廣州五月日行。 貞觀十二年,其王遣使貢方物。 二十三年,又遣使獻象牙、火珠,請賜好馬,詔許之。 墮婆登國,在林邑南,海行二月,東與訶陵、西與迷黎車接,北界大海。 風俗與訶陵略同。 其國種稻,每月一熟。 亦有文字,書之於貝多葉。 其死者,口實以金,又以金釧貫于四肢,然後加以婆律膏及龍腦等香,積柴以燔之。 貞觀二十一年,其王遣使獻古貝、象牙、白檀,太宗璽書報之,並賜以雜物。 東謝蠻,其地在黔州之西數百里,南接守宮獠,西連夷子,北至蠻。 土宜五穀,不以牛耕,但為畲田,每歲易。 俗無文字,刻木為契。 散在山洞間,依樹為層巢而居,汲流以飲。 皆自營生業,無賦稅之事。 謁見貴人,皆執鞭而拜;有功勞者,以牛馬銅鼓賞之。 有犯罪者,小事杖罰之,大事殺之,盜物倍還其臓。 婚姻之禮,以牛酒為聘。 女婦夫家,皆母自送之。 女夫慚,逃避經旬乃出。 宴聚則擊銅鼓,吹大角,歌舞以為樂。 好帶刀劍,未嘗舍離。 丈夫衣服,有衫襖大口褲,以綿綢及布為之。 右肩上斜束皮帶,裝以螺殻、虎豹猿狖及犬羊之皮,以為外飾。 坐皆蹲踞。 男女椎髻,以緋束之,後垂向下。 其首領謝元深,既世為酋長,其部落皆尊畏之。 謝氏一族,法不育女,自雲高姓不可下嫁故也。 貞觀三年,元深入朝,冠烏熊皮冠,若今之髦頭,以金銀絡額,身披毛帔,韋皮行滕而著履,中書侍郎顏師古奏言:「昔周武王時,天下太平,遠國歸款,周史乃書其事為《王會篇》。 今萬國來朝,至于此輩章服,實可圖寫,今請撰為《王會圖》。 」從之。 以其地為應州,仍拜元深為刺史,領黔州都督府。 又有南謝首領謝強,與西謝鄰,共元深俱來朝見,為南壽州刺史。 後改為莊州。 第52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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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 下》
第52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