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與德武別後,容貌毀悴,常讀佛經,不禦膏澤。 李氏之姊妹在都邑者,歲時朔望,必命左右致敬而省焉。 裴又嘗讀《烈女傳》,見稱述不改嫁者,乃謂所親曰:「不踐二庭,婦人常理,何為以此載于記傳乎?」後十餘年間,與德武音信斷絶。 矩欲奪其志。 時有柳直求婚,許之。 期有定日,乃以翦刀斷其發,悲泣絶粒。 矩不可奪,乃止。 德武已于嶺表娶爾硃氏為妻,及遇赦得還,至襄州,聞裴守節,乃出其後妻,重與裴合。 生三男四女。 貞觀中,德武終於鹿城令,裴歲余亦卒。 楊慶妻王氏,世充兄之女也。 慶即隋河間王弘之子。 大業末,封郇王,為滎陽太守。 後陷于世充。 世充以兄女妻之,授管州刺史。 及太宗攻圍洛陽,慶謀背世充,欲與其妻俱來歸國。 妻謂慶曰:「鄭國以妾奉箕帚于公者,所以結公心耳。 今既二三其行,負恩背義,自為身謀,妾將奈何?若至長安,則公家之婢耳!願送至東都,公之惠也。 」慶不聽。 伺慶出後,謂侍者曰:「唐兵若勝,我家則戚。 鄭國無危,吾夫又死,進退維谷。 何以生焉?」乃飲藥而卒。 慶既入朝,官至宜州刺史。 時又有獨孤武都,謀叛王世充歸國,事覺誅死。 武都子師仁,年始三歲,世充以其年幼不殺,使禁掌之。 乳母王氏,號蘭英,請髡鉗,求入保養,世充許之。 蘭英撫育提攜,備盡筋力。 時喪亂年饑,人多鋨死,蘭英扶路乞丐捃拾。 遇有所得,便歸與師仁;蘭英唯啖土飲水而已。 後詐採拾,乃竊師仁歸於京師。 高祖嘉其義,下詔曰:「師仁乳母王氏,慈惠有聞,撫鞠無倦,提攜遺幼,背逆歸朝。 宜有褒隆,以錫其號。 可封永壽郡君」。 楊三安妻李氏,雍州涇陽人也。 事舅姑以孝聞。 及舅姑亡沒,三安亦死,二子孩童,家至貧窶。 李晝則力田,夜紡緝,數年間葬舅姑及夫之叔侄兄弟者七喪,深為遠近所嗟尚。 太宗聞而異之,賜帛二百段,遣州縣所在存恤之。 魏衡妻王氏,梓州郪人也。 武德初,薛仁杲舊將房企地侵掠梁郡,因獲王氏,逼而妻之。 後企地漸強盛,衡謀以城應賊。 企地領眾將趨梁州,未至數十里,飲酒醉臥。 王氏取其佩刀斬之,攜其首入城,賊眾乃散。 高祖大悅,封為崇義夫人,舍衡同賊之罪。 樊會仁母敬氏,字像子,蒲州河東人也。 年十五,適樊氏,生會仁而夫喪,事舅姑姊姒以謹順聞。 及服終,母兄以其盛年,將奪其志。 微加諷諭,便悲恨嗚咽,如此者數四。 母兄乃潛許人為婚,矯稱母患以召之。 凡所營具,皆寄之鄰里。 像子既至,省母無疾,鄰家復具餚善,像子知為所欺,佯為不悟者。 其嫂復請像子沐浴。 像子私謂會仁曰:「吾不幸孀居,誓與汝父同穴。 所以不死者,徒以我母羸老,汝身幼弱。 今汝舅欲奪吾志,將加逼迫,于汝何如!」會仁失聲啼泣。 像子撫之曰:「汝勿啼。 吾向偽不覺者,令汝舅不我為意。 聞汝啼,知吾覺悟,必加妨備,則吾難為計矣!」會仁便佯睡,像子於是伺隙攜之遁歸。 中路,兄使追及之,將逼與俱返。 像子誓以必死,辭情甚切,其兄感嘆而止。 後會仁年十八病卒,時像子母已終。 既葬,像子謂其所親曰:「吾老母不幸,又夫死子亡,義無久活。 」於是號慟不食,數日而死。 絳州孝女衛氏,字無忌,夏縣人也。 初,其父為鄉人衛長則所殺。 無忌年六歲,母又改嫁,無兄弟。 及長,常思復仇。 無忌從伯常設宴為樂,長則時亦預坐,無忌以磚擊殺之。 既而詣吏,稱父仇既報,請就刑戮。 巡察大使、黃門侍郎褚遂良以聞,太宗嘉其孝烈,特令免罪,給傳乘徙于雍州,並給田宅,仍令州縣以禮嫁之。 孝女賈氏,濮州鄄城人也。 年始十五,其父為宗人玄基所害。 其弟強仁年幼,賈氏撫育之,誓以不嫁。 及強仁成童,思共報復,乃俟玄基殺之;取其心肝,以祭父墓。 遣強仁自列于縣,司斷以極刑。 賈氏詣闕自陳己為,請代強仁死。 高宗哀之,特下制賈氏及強仁免罪,移其家于洛陽。 鄭義宗妻盧氏,幽州范陽人,盧彥衡之女也。 略涉書史,事舅姑甚得婦道。 嘗夜有強盜數十人,持杖鼓噪,逾垣而入,家人悉奔竄,唯有姑獨在室。 盧冒白刃往至姑側,為賊捶擊之,幾至于死。 賊去後,家人問曰:「群凶擾橫,人盡奔逃,何獨不懼?」答曰:「人所以異於禽獸者,以其仁義也。 昔宋伯姬守義赴火,流稱至今。 吾雖不敏,安敢忘義!且鄰里有急,尚相赴救,況在於姑,而可委棄!若萬一危禍,豈宜獨生!」其姑每嘆云:「古人稱歲寒然後知松柏之後凋也,吾今乃知盧新婦之心矣!」貞觀中卒。 劉寂妻夏侯氏,滑州胙城人,字碎金。 父長雲,為鹽城縣丞,因疾喪明。 碎金乃求離其夫,以終侍養。 經十五年,兼事後母,以至孝聞。 及父卒,毀瘠殆不勝喪,被發徒跣,負土成墳,廬于墓側,每日一食,如此者積年。 貞觀中,有製表其門閭,賜以粟帛。 楚王靈龜妃上官氏,秦州上邽人。 父懷仁,右金吾將軍。 上官年十八,歸於靈龜,繼楚哀王后。 本生具存,朝夕侍奉,恭謹彌甚。 凡有新味,非舅姑啖訖,未曾先嘗。 經數載,靈龜薨。 及將葬,其前妃閻氏,嫁不踰年而卒,又無近族,眾議欲不舉之。 上官氏曰:「必神而靈,寧可使孤魂無托!」於是備禮同葬,聞者莫不嘉嘆。 服終,諸兄姊謂曰:「妃年尚少,又無所生,改醮異門,禮儀常范,妃可思之。 」妃掩泣對曰:「丈夫以義烈標名,婦人以守節為行。 未能即先犬馬,以殉溝壑,寧可復飾妝服,有他志乎!」遽將刀截鼻割耳以自誓,諸兄姊知其志不可奪,嘆息而止。 尋卒。 楊紹宗妻王氏,華州華陰人也。 初,年二歲,所生母亡,為繼母鞠養。 至年十五,父又征遼而歿。 繼母尋亦卒。 王乃收所生及繼母屍柩,並立父形像,招魂遷葬訖,廬于墓側,陪其祖父母及父母墳。 永徽中,詔曰:「故楊紹宗妻王氏,因心為孝,率性成道。 年迫桑榆,筋力衰謝。 以往在隋朝,父歿遼左,招魂遷葬,負土成墳,又葬其祖父母等,遏此老年,親加板築。 痛結晨昏,哀感行路。 永言志行,嘉尚良深。 宜標其門閭,用旌敏德。 」賜物三十段、粟五十石。 第49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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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 下》
第49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