贊曰:崇墉大廈,壯其楹磶。 殿邦禦侮,亦俟明德。 宵人意褊,動不量力。 投鼠敗器,良堪太息。 列傳第一百三十五 良吏上 ○韋仁壽 陳君賓 張允濟 李桐客 李素立 孫至遠 至遠子畬 薛大鼎 賈敦頤 弟敦實 李君球 崔知溫 高智周 田仁會 子歸道 韋機孫岳 岳子景駿 權懷恩 叔祖萬紀 馮元常弟元淑 蔣儼 王方翼 薛季昶 漢宣帝曰:「使政平訟息,民無愁嘆,與我共理,其惟良二千石乎!」故漢代命官,重外輕內,郎官出宰百里,郡守入作三公。 世祖中興,尤深吏術,慎選名儒為輔相,不以吏事責功臣;政優則增秩賜金,績負則論輸左校。 選任之道,皇漢其優。 隋政不綱,彞倫斯紊。 天子事巡遊而務征伐,具僚逞側媚而竊恩權。 是時朝廷無正人,方岳無廉吏。 跨州連郡,莫非豺虎之流;佩紫懷黃,悉奮爪牙之毒。 以至土崩不救,旋踵而亡。 武德之初,餘風未殄。 太宗皇帝削平亂跡,湔洗污風,唯思稼穡之艱,不以珠璣為寶。 以是人知恥格,俗尚貞修,太平之基,率由茲道。 洎天后、玄宗之代,貞元、長慶之間,或以卿士大夫涖方州,或以御史、郎官宰畿甸,行古道也,所病不能。 自武德已還,歷年三百,其間岳牧,不乏循良。 今錄其政術有聞,為之立傳,所冀表吏師而儆不恪也。 韋仁壽,雍州萬年人也。 大業末,為蜀郡司法書佐,斷獄平恕,其得罪者皆曰:「韋君所斷,死而無恨。 」高祖入關,遣使定巴蜀,使者承製拜仁壽巂州都督府長史。 時南寧州內附,朝廷每遣使安撫,類皆受賄,邊人患之,或有叛者。 高祖以仁壽素有能名,令檢校南寧州都督,寄聽政于越巂,使每歲一至其地以慰撫之。 仁壽將兵五百人至西洱河,承製置八州十七縣,授其豪帥為牧宰,法令清肅,人懷歡悅。 及將還,酋長號泣曰:「天子遣公鎮撫南寧,何得便去?」仁壽以城池未立為辭,諸酋長乃相與築城,立廨舍,旬日而就。 仁壽又曰:「吾奉詔但令巡撫,不敢擅住。 」及將歸,蠻夷父老各揮涕相送。 因遣子弟隨之入朝,貢方物,高祖大悅。 仁壽復請徙居南寧,以兵鎮守。 有詔特聽以便宜從事,令益州給兵送之。 刺史竇軌害其功,托以蜀中山獠反叛,未遑遠略,不時發遣。 經歲余,仁壽病卒。 陳君賓,陳鄱陽王伯山子也。 仕隋為襄國太守。 武德初,以郡歸款,封東陽公,拜邢州刺史。 貞觀元年,累轉鄧州刺史。 州邑喪亂之後,百姓流離。 君賓至才期月,皆來複業。 二年,天下諸州並遭霜澇,君賓一境獨免。 當年多有儲積,蒲、虞等州戶口,盡入其境逐食。 太宗下詔勞之曰: 朕以隋末亂離,毒被海內;率土百姓,零落殆盡,州裡蕭條,十不存一;寤寐思之,心焉若疚。 是以日昃忘食,未明求衣,曉夜孜孜,惟以安養為慮。 每見水旱降災,霜雹失所,撫躬責己,自慚德薄。 恐貧乏之黎庶,不免饑餒;傾竭倉廩,普加賑恤。 其有一人絶食,若朕奪之,分命庶僚,盡心匡救。 去年關內六州及蒲、虞、陝、鼎等復遭亢旱,禾稼不登,糧儲既少,遂令分房就食。 比聞刺史以下及百姓等並識朕懷,逐糧戶到,遞相安養,回還之日,各有贏糧。 乃別賫布帛,以申贈遺,如此用意,嘉嘆良深。 一則知水旱無常,彼此遞相拯贍,不慮凶年。 二則知禮讓興行,輕財重義,四海士庶,皆為兄弟。 變澆薄之風,敦仁慈之俗,政化如此,朕復何憂。 其安置客口,官人支配得所,並令考司錄為功最。 養戶百姓,不吝財帛,已敕主者免今年調物。 宜知此意,善相勸勉。 其年,入為太府少卿,轉少府少監。 九年,坐事除名。 後起授虔州刺史,卒。 張允濟,青州北海人也。 隋大業中為武陽令,務以德教訓下,百姓懷之。 元武縣與其鄰接,有人以牸牛依其妻家者八九年,牛孳產至十餘頭;及將異居,妻家不與,縣司累政不能決。 其人詣武陽質于允濟。 允濟曰:「爾自有令,何至此也?」其人垂泣不止,具言所以。 允濟遂令左右縛牛主,以衫蒙其頭,將詣妻家村中,雲捕盜牛賊,召村中牛悉集,各問所從來處。 妻家不知其故,恐被連及,指其所訴牛曰:「此是女婿家牛也,非我所知。 」允濟遂發蒙,謂妻家人曰:「此即女婿,可以牛歸之。 」妻家叩頭服罪。 元武縣司聞之,皆大慚。 又嘗道逢一老母種蔥者,結庵守之。 允濟謂母曰:「但歸,不煩守也。 若遇盜,當來告令。 」老母如其言,居一宿而蔥大失。 母以告允濟。 悉召蔥地十里中男女畢集,允濟呼前驗問,果得盜蔥者。 曾有行人候曉先發,遺衫于路,行十數里方覺。 或謂曰:「我武陽境內,路不拾遺,但能回取,物必當在。 」如言果得。 遠近稱之。 政績尤異。 遷高陽郡丞,時無郡將,允濟獨統大郡,吏人畏悅。 及賊帥王須拔攻圍,時城中糧盡,吏人取槐葉藁節食之,竟無叛者。 貞觀初,累遷刑部侍郎,封武城縣男。 出為幽州刺史,尋卒。 李桐客,冀州衡水人也。 仕隋為門下錄事。 大業末,煬帝幸江都,時四方兵起,謀欲徙都丹陽,召百僚會議。 公卿希旨,俱言「江右黔黎,皆思望幸,巡狩吳會,勒石紀功,復禹之跡,今其時也。 」桐客獨議曰:「江南卑濕,地狹州小,內奉萬乘,外給三軍,吳人力屈,不堪命。 且踰越險阻,非社稷之福。 」御史奏桐客謗毀朝政,僅而獲免。 後隋滅,從宇文化及至黎陽,轉沒竇建德。 建德平,太宗召授秦府法曹參軍。 貞觀初,累遷通、巴二州。 所在清平流譽,百姓呼為慈父。 後卒於家。 李素立,趙州高邑人,北齊梁州刺史義深曾孫也。 祖駼,散騎常侍。 父政藻,隋水部郎中,大業末充使淮南,為盜所殺。 素立,武德初為監察御史。 時有犯法不至死者,高祖特命殺之,素立諫曰:「三尺之法,與天下共之,法一動搖,則人無所措手足。 陛下甫創鴻業,遐荒尚阻,奈何輦轂之下,便棄刑書?臣忝法司,不敢奉旨。 」高祖從之。 自是屢承恩顧。 素立尋丁憂,高祖令所司奪情,授以七品清要官,所司擬雍州司戶參軍。 高祖曰:「此官要而不清。 」又擬秘書郎。 高祖曰:「此官清而不要。 」遂擢授侍御史,高祖曰:「此官清而復要。 」 第42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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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 下》
第42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