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月二十一日,內殿奏對之次,鄭覃與臣同陳論訖。 伏望聖慈早賜處分,一依舊法,不用新條。 唯納榷之時,須節級加價,商人轉賣,必校稍貴,即是錢出萬國,利歸有司。 既不害茶商,又不擾茶戶,上以彰陛下愛人之德,下以竭微臣憂國之心。 遠近傳聞,必當感悅。 從之。 先是,元和十年,出內庫弓箭陌刀賜左右街使,充宰相入朝以為翼衛,及建福門而止。 至是,因訓、注之亂,悉罷之。 楚又奏:「諸道新授方鎮節度使等,具帑抹,帶器仗,就尚書省兵部參辭。 伏以軍國異容,古今定製,若不由舊,斯為改常。 未聞省閣之門,忽內弓刀之器。 鄭注外蒙恩寵,內蓄凶狂,首創奸謀,將興亂兆。 致王璠、郭行余之輩,敢驅將吏,直詣闕庭。 震驚乘輿,騷動京國,血濺朝路,屍僵禁街。 史冊所書,人神共憤,既往不咎,其源尚開。 前件事宜,伏乞速令停罷,如須參謝,即具公服。 」從之。 又奏請罷修曲江亭絹一萬三千七百匹,回修尚書省,從之。 開成元年上巳,賜百僚曲江亭宴。 楚以新誅大臣,不宜賞宴,獨稱疾不赴,論者美之。 以權在內官,累上疏乞解使務。 其年四月,檢校左仆射、興元尹,充山南西道節度使。 二年十一月,卒於鎮,年七十二,冊贈司空,謚曰文。 楚風儀嚴重,若不可犯;然寬厚有禮,門無雜賓。 嘗與從事宴語方酣,有非類偶至,立命徹席,毅然色變。 累居重任,貞操如初。 未終前三日,猶吟詠自若。 疾甚,諸子進藥,未賞入口,曰:「修短之期,分以定矣,何須此物?」前一日,召從事李商隱曰:「吾氣魄已殫,情思俱盡,然所懷未已,強欲自寫聞天,恐辭語乖舛,子當助我成之。 」即秉筆自書曰: 臣永惟際會,受國深恩。 以祖以父,皆蒙褒贈;有弟有子,並列班行。 全腰領以從先人,委體魄而事先帝,此不自達,誠為甚愚。 但以永去泉扃,長辭雲陛,更陳屍諫,猶進瞽言。 雖號叫而不能,豈誠明之敢忘?今陛下春秋鼎盛,寰海鏡清,是修教化之初,當復理平之始。 然自前年夏秋已來,貶譴者至多,誅戮者不少,望普加鴻造,稍霽皇威。 歿者昭洗以雲雷,存者沾濡以雨露,使五穀嘉熟,兆人安康。 納臣將盡之苦言,慰臣永蟄之幽魄。 書訖,謂其子緒、綯曰:「吾生無益於人,勿請謚號。 葬日,勿請鼓吹,唯以布車一乘,余勿加飾。 銘志但志宗門,秉筆者無擇高位。 」當歿之夕,有大星隕于寢室之上,其光燭廷。 楚端坐與家人告訣,言已而終。 嗣子奉行遺旨。 詔曰:「生為名臣,歿有理命。 終始之分,可謂兩全。 鹵簿哀榮之末節,難違往意;誄謚國家之大典,須守彞章。 鹵簿宜停,易名須準舊例。 」後綯貴,累贈至太尉。 有文集一百卷,行于時。 所撰《憲宗哀冊文》,辭情典鬱,為文士所重。 楚弟定,字履常。 元和十一年進士及第,累闢使府。 太和九年,累遷至職方員外郎、弘文館直學士、檢校右散騎常侍、桂州刺史、桂管都防禦觀察等使。 卒,贈禮部尚書。 緒以廕授官,歷隨、壽、汝三郡刺史。 在汝州日,有能政,郡人請立碑頌德。 緒以弟襜在輔弼,上言曰:「臣先父元和中特承恩顧,弟綯官不因人,出自宸衷。 臣伏睹詔書,以臣刺汝州日,粗立政勞,吏民求立碑頌,尋乞追罷。 臣任隨州日,郡人乞留,得上下考。 及轉河南少尹,加金紫。 此名已聞于日下,不必更立碑頌,乞賜寢停。 」宣宗嘉其意,從之。 綯字子直。 太和四年登進士第,釋褐弘文館校書郎。 開成初為左拾遺。 二年,丁父喪。 服闋,授本官,尋改左補闕、史館修撰,累遷庫部、戶部員外郎。 會昌五年,出為湖州刺史。 大中二年,召拜考功郎中,尋知制誥。 其年,召入充翰林學士。 三年,拜中書舍人,襲封彭陽男,食邑三百戶,尋拜御史中丞。 四年,轉戶部侍郎,判本司事。 其年,改兵部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綯以舊事帶尚書省官,合先省上。 上日同列集於少府監。 時白敏中、崔龜從曾為太常博士,至相位,欲榮其舊署,乃改集於太常禮院,龜從手筆志其事于壁。 綯輔政十年,累官至吏部尚書、右仆射、涼國公,食邑二千戶。 十三年,罷相,檢校司空、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河中尹、河中晉絳等節度使。 咸通二年,改汴州刺史、宣武軍節度使。 三年冬,遷揚州大都督府長史、淮南節度副大使、知節度事。 累加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司徒,進食邑至三千戶。 九年,徐州戍兵龐勛自桂州擅還。 七月至浙西,沿江自白沙入濁河,剽奪舟船而進。 綯聞勛至,遣使慰撫,供給芻米。 都押衙李湘白綯曰:「徐兵擅還,必無好意。 雖無詔命除討,權變制在籓方。 昨其黨來投,言其數不逾二千,而虛張舟航旗幟,恐人見其實。 涉境已來,心頗憂惴。 計其水路,須出高郵縣界,河岸鬥峻而水深狹。 若出奇兵邀之,俾荻船縱火於前,勁兵奮擊于後,敗走必矣。 若不于此誅鋤,俟濟淮、泗,合徐人負怨之徒,不下十萬,則禍亂非細也。 」綯性懦緩,又以不奉詔命,謂湘曰:「長淮已南,他不為暴。 從他過去,余非吾事也。 」 其年冬,龐勛殺崔彥曾,據徐州,聚眾六七萬。 徐無兵食,乃分遣賊帥攻剽淮南諸郡,滁、和、楚、壽繼陷。 谷食既盡,淮南之民多為賊所啖。 時兩淮郡縣多陷,唯杜慆守泗州,賊攻之經年,不能下。 初,詔綯為徐州南面招討使。 賊攻泗州急,綯令李湘將兵五千人援之。 賊聞湘來援,遣人致書於綯,辭情遜順,言:「朝廷累有詔赦宥,但抗拒者三兩人耳,旦夕圖去之,即束身請命,願相公保任之。 」綯即奏聞,請賜勛節鉞,仍誡李湘但戍淮口,賊已招降,不得立異。 由是湘軍解甲安寢,去警徹備,日與賊軍相對,歡笑交言。 一日,賊軍乘間,步騎徑入湘壘,淮卒五千人皆被生縶送徐州,為賊蒸而食之。 湘與監軍郭厚本為龐勛斷手足,以徇于康承訓軍。 時浙西杜審權發軍千人,與李湘約會兵,大將翟行約勇敢知名。 浙軍未至而湘軍敗。 賊乃分兵,立淮南旗幟,為交鬥之狀。 行約軍望見,急趨之,千人併為賊所縛。 送徐州。 綯既喪師,朝廷以左衛大將軍、徐州西南面招討使馬舉代綯為淮南節度使。 十二年八月,授檢校司徒、太子太保,分司東都。 十三年,以本官為鳳翔尹、鳳翔隴節度使,進封趙國公,食邑三千戶,卒。 子滈、渙、渢。 第35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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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 下》
第35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