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名者公器,不可多取。 」仆是何者,竊時之名已多。 既竊時名,又欲竊時之富貴,使己為造物者,肯兼與之乎?今之屯窮,理固然也。 況詩人多蹇,如陳子昂、杜甫,各授一拾遺,而屯剝至死。 孟浩然輩不及一命,窮悴終身。 近日孟郊六十,終試協律;張籍五十,未離一太祝。 彼何人哉!況仆之才又不迨彼。 今雖謫佐遠郡,而官品至第五,月俸四五萬,寒有衣,饑有食,給身之外,施及家人。 亦可謂不負白氏子矣。 微之,微之!勿念我哉! 仆數月來,檢討囊帙中,得新舊詩,各以類分,分為卷目。 自拾遺來,凡所遇所感,關於美刺興比者;又自武德至元和,因事立題,題為《新樂府》者,共一百五十首,謂之諷諭詩。 又或退公,或臥病閒居,知足保和,吟玩性情者一百首,謂之閒適詩。 又有事物牽于外,情理動于內,隨感遇而形于嘆詠者一百首,謂之感傷詩。 又有五言、七言、長句、絶句,自百韻至兩韻者,四百餘首,謂之雜律詩。 凡為十五卷,約八百首。 異時相見,當盡致于執事。 微之,古人云:「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 」仆雖不肖,常師此語。 大丈夫所守者道,所待者時。 時之來也,為雲龍,為風鵬,勃然突然,陳力以出;時之不來也,為霧豹,為冥鴻,寂兮寥兮,奉身而退。 進退出處,何往而不自得哉!故仆志在兼濟,行在獨善,奉而始終之則為道,言而發明之則為詩。 謂之諷諭詩,兼濟之志也;謂之閒適詩,獨善之義也。 故覽仆詩者,知仆之道焉。 其餘雜律詩,或誘于一時一物,發於一笑一吟,率然成章,非平生所尚者,但以親朋合散之際,取其釋恨佐歡,今銓次之間,未能刪去。 他時有為我編集斯文者,略之可也。 微之,夫貴耳賤目,榮古陋今,人之大情也。 仆不能遠征古舊,如近歲韋蘇州歌行,才麗之外,頗近興諷;其五言詩,又高雅閒淡,自成一家之體,今之秉筆者誰能及之?然當蘇州在時,人亦未甚愛重,必待身後,人始貴之。 今仆之詩,人所愛者,悉不過雜律詩與《長恨歌》已下耳。 時之所重,仆之所輕。 至于諷諭者,意激而言質;閒適者,思澹而辭迂。 以質合迂,宜人之不愛也。 今所愛者,並世而生,獨足下耳。 然百千年後,安知復無如足下者出,而知愛我詩哉?故自八九年來,與足下小通則以詩相戒,小窮則以詩相勉,索居則以詩相慰,同處則以詩相娛。 知吾罪吾,率以詩也。 如今年春遊城南時,與足下馬上相戲,因各誦新艷小律,不雜他篇,自皇子陂歸昭國裡,迭吟遞唱,不絶聲者二十里餘。 攀、李在傍,無所措口。 知我者以為詩仙,不知我者以為詩魔。 何則?勞心靈,役聲氣,連朝接夕,不自知其苦,非魔而何?偶同人當美景,或花時宴罷,或月夜酒酣,一詠一吟,不覺老之將至。 雖驂鸞鶴、游蓬瀛者之適,無以加于此焉,又非仙而何?微之,微之!此吾所以與足下外形骸、脫蹤跡、傲軒鼎、輕人寰者,又以此也。 當此之時,足下興有餘力,且欲與仆悉索還往中詩,取其尤長者,如張十八古樂府,李二十新歌行,盧、楊二秘書律詩,竇七、元八絶句,博搜精掇,編而次之,號為《元白往還集》。 眾君子得擬議于此者,莫不踴躍欣喜,以為盛事。 嗟乎!言未終而足下左轉,不數月而仆又繼行,心期索然,何日成就?又可為之太息矣! 仆常語足下,凡人為文,私于自是,不忍于割截,或失于繁多。 其間妍媸,益又自惑。 必待交友有公鑒無姑息者,討論而削奪之,然後繁簡當否,得其中矣。 況仆與足下,為文尤患其多。 己尚病,況他人乎?今且各纂詩筆,粗為卷第,待與足下相見日,各出所有,終前志焉。 又不知相遇是何年,相見是何地,溘然而至,則如之何?微之知我心哉! 潯陽臘月,江風苦寒,歲暮鮮歡,夜長少睡。 引筆鋪紙,悄然燈前,有念則書,言無銓次。 勿以繁雜為倦,且以代一夕之話言也。 居易自敘如此,文士以為信然。 十三年冬,量移忠州刺史。 自潯陽浮江上峽。 十四年三月,元稹會居易於峽口,停舟夷陵三日。 時季弟行簡從行,三人于峽州西二十里黃牛峽口石洞中,置酒賦詩,戀戀不能訣。 南賓郡當峽路之深險處也,花木多奇。 居易在郡,為《木蓮荔枝圖》,寄朝中親友,各記其狀曰:「荔枝生巴、峽間,形圓如帷蓋。 葉如桂,冬青;華如橘,春榮;實如丹,夏熟。 朵如蒲萄,核如枇杷,殻如紅繒,膜如紫綃,瓤肉瑩白如雪,漿液甘酸如醴酪。 大略如此,其實過之。 若離本枝,一日而色變,二日而香變,三日而味變,四五日外,色香味盡去矣。 」「木蓮大者高四五丈,巴民呼為黃心樹,經冬不凋。 身如青楊,有白文。 葉如桂,厚大無脊。 花如蓮,香色艷膩皆同,房獨蕊有異。 四月初始開,自開迨謝,僅二十日。 元和十四年夏,命道士毋丘元志寫之。 惜其遐僻,因以三絶賦之。 」有「天教拋擲在深山」之句,咸傳于都下,好事者喧然模寫。 其年冬,召還京師,拜司門員外郎。 明年,轉主客郎中、知制誥,加朝散大夫,始著緋。 時元稹亦征還為尚書郎、知制誥,同在綸閣。 長慶元年三月,受詔與中書舍人王起覆,試禮部侍郎錢徽下及第人鄭朗等一十四人。 十月,轉中書舍人。 十一月,穆宗親試制舉人,又與賈餗、陳岵為考策官。 凡朝廷文字之職,無不首居其選,然多為排擯,不得用其才。 時天子荒縱不法,執政非其人,制禦乖方,河朔復亂。 居易累上疏論其事,天子不能用,乃求外任。 七月,除杭州刺史。 俄而元稹罷相,自馮翊轉浙東觀察使。 交契素深,杭、越鄰境,篇詠往來,不間旬浹。 嘗會于境上,數日而別。 秩滿,除太子左庶子,分司東都。 寶曆中,復出為蘇州刺史。 文宗即位,征拜秘書監,賜金紫。 九月上誕節,召居易與僧惟澄、道土趙常盈對禦講論于麟德殿。 居易論難鋒起,辭辨泉注,上疑宿構,深嗟挹之。 太和二年正月,轉刑部侍郎,封晉陽縣男,食邑三百戶。 三年,稱病東歸,求為分司官,尋除太子賓客。 第33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舊唐書 下》
第33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