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絳,字深之,趙郡贊皇人也。 曾祖貞簡。 祖剛,官終宰邑。 父元善,襄州錄事參軍。 絳舉進士,登宏辭科,授秘書省校書郎。 秩滿,補渭南尉。 貞元末,拜監察御史。 元和二年,以本官充翰林學士。 未幾,改尚書主客員外郎。 踰年,轉司勛員外郎。 五年,遷本司郎中、知制誥。 皆不離內職,孜孜以匡諫為己任。 憲宗即位,叛臣李錡阻兵于浙右。 錡既誅,朝廷將輦其所沒家財。 絳上言曰:「李錡凶狡叛戾,僭侈誅求,刻剝六州之人,積成一道之苦。 聖恩本以叛亂致討,蘇息一方。 今輦運錢帛,播聞四海,非所謂式遏亂略,惠綏困窮。 伏望天慈,並賜本道,代貧下戶今年租稅,則萬姓欣戴,四海歌詠矣。 」憲宗嘉之。 時中官吐突承璀自籓邸承恩寵,為神策護軍中尉,乃于安國佛寺建立《聖政碑》,大興功作,仍請翰林為其文。 絳上言曰: 陛下布惟新之政,剗積習之弊,四海延頸,日望德音。 今忽立《聖政碑》,示天下以不廣。 《易》稱:大人者與天地合德,與日月合明。 執契垂拱,勵精求理,豈可以文字而盡聖德,碑表而贊皇猷?若可敘述,是有分限,虧損盛德,豈謂敷揚至道哉?故自堯、舜、禹、湯、文、武,並無建碑之事。 至秦始皇荒逸之君,煩酷之政,然後有罘、嶧之碑,揚誅伐之功,紀巡幸之跡,適足為百王所笑,萬代所譏。 至今稱為失道亡國之主,豈可擬議于此!陛下嗣高祖、太宗之業,舉貞觀、開元之政,思理不遑食,從諫如順流;固可與堯、舜、禹、湯、文、武方駕而行,又安得追秦皇暴虐不經之事,而自損聖政?近者,閻巨源請立紀聖功碑,陛下詳盡事宜,皆不允許。 今忽令立此,與前事頗乖。 況此碑既在安國寺,不得不敘載遊觀宗飾之事。 述遊觀且乖理要,敘崇飾又匪政經,固非哲王所宜行也。 其碑,伏乞聖恩特令寢罷。 憲宗深然之,其碑遂止。 絳後因浴堂北廊奏對,極論中官縱恣、方鎮進獻之事。 憲宗怒,厲聲曰:「卿所論奏,何太過耶?」絳前論不已,曰:「臣所諫論,于臣無利,是國家之利。 陛下不以臣愚,使處腹心之地,豈可見事虧聖德,致損清時,而惜身不言?仰屋竊嘆,是臣負陛下也。 若不顧患禍,盡誠奏論,旁忤幸臣,上犯聖旨,以此獲罪,是陛下負臣也。 且臣與中官,素不相識,又無嫌隙,只是威福太盛,上損聖朝,臣所以不敢不論耳。 使臣緘默,非社稷之福也。 」憲宗見其誠切,改容慰喻之曰:「卿盡節于朕,人所難言者,卿悉言之,使朕聞所不聞,真忠正誠節之臣也。 他日南面,亦須如此。 」絳拜恩而退。 遽宣宰臣,令與改官,乃授中書舍人,依前翰林學士。 翌日,面賜金紫,帝親為絳擇良笏賜之。 前後朝臣裴武、柳公綽、白居易等,或為奸人所排陷,特加貶黜;絳每以密疏申論,皆獲寬宥。 及鎮州節度使王士真死,朝廷將用兵討除,絳深陳以為未可。 絳既盡心匡益,帝每有詢訪,多協事機。 六年,猶以中人之故,罷學士,守戶產侍郎,判本司事。 嘗因次對,憲宗曰:「戶部比有進獻,至卿獨無,何也?」絳曰:「將戶部錢獻入內藏,是用物以結私恩。 」上聳然,益嘉其直。 吐突承璀恩寵莫二,是歲,將用絳為宰相;前一日,出承璀為淮南監軍。 翌日,降制,以絳為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同列李吉甫便僻,善逢迎上意;絳鯁直,多所規諫,故與吉甫不協。 時議者以吉甫通於承璀,故絳尤惡之。 絳性剛訐,每與吉甫爭論,人多直絳。 憲宗察絳忠正自立,故絳論奏,多所允從。 上嘗謂絳曰:「卜筮之事,習者罕精,或中或否。 近日風俗。 ,尤更崇尚,何也?」對曰:「臣聞古先哲王畏天命,示不敢專,邦有大事可疑者,故先謀于卿士庶人,次決於卜筮,俱協則行之。 末俗浮偽,幸以徼福。 正行慮危,邪謀覬安,遲疑昏惑,謂小數能決之。 而愚夫愚婦,假時日鬼神者,欲利欺詐,參之見聞,用以刺射小近之事,神而異之。 近者,風俗近巫,此誠弊俗。 聖旨所及,實辨邪源。 但存而不論,弊斯息矣。 」 他日延英,上曰:「朕讀《玄宗實錄》,見開元致理,天寶兆亂。 事出一朝,治亂相反,何也?」絳對曰: 臣聞理生於危心,亂生於肆志。 玄宗自天后朝出居籓邸,嘗蒞官守,接時賢于外,知人事之艱難。 臨禦之初,任姚崇、宋璟,二人皆忠鯁上才,動以致主為心。 明皇乘思理之初,亦勵精聽納,故當時名賢在位,左右前後,皆尚忠正。 是以君臣交泰,內外寧謐。 開元二十年以後,李林甫、楊國忠相繼用事,專引柔佞之人,分居要劇,苟媚于上,不聞直言。 嗜欲轉熾,國用不足,奸臣說以興利,武夫說以開邊。 天下騷動,姦盜乘隙,遂至兩都覆敗,四海沸騰,乘輿播遷,幾至難復。 蓋小人啟導,縱逸生驕之致也。 至今兵宿兩河,西疆削盡,甿戶凋耗,府藏空虛,皆因天寶喪亂,以至于此。 安危理亂,實系時主所行。 陛下思廣天聰,親覽國史,垂意精賾,鑒於化源,實天下幸甚。 上又曰:「凡人行事,常患不通於理,已然之失,追悔誠難。 古人處此,復有道否?」絳對曰:「行事過差,聖哲皆所不免,故天子致諍臣以匡其失。 故主心理於中,臣論正于外,制理於未亂,銷患于未萌。 主或過舉,則諫以正之,故上下同體,猶手足之於心膂,交相為用,以致康寧。 此亦常理,非難遵之事。 但矜得護失,常情所蔽。 古人貴改過不吝,從善如流,良為此也。 臣等備位,無所發明,但陛下不廢芻言,則端士賢臣,必當自效。 」帝曰:「朕擢用卿等,所冀直言。 各宜盡心無隱,以匡不逮。 無以護失為慮也!」 其秋,魏博節度使田季安死,其子懷諫幼弱,軍中立其大將田興,使主軍事,興卒以六州之地歸命。 其經始營創,皆絳之謀也。 第32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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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 下》
第32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