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復,字初陽,以父廕累官至江陵府司錄。 精曉吏道,衛伯玉厚遇之,府中之事,多以咨委。 性苛刻,為伯玉所信,奏為江陵縣令,遷少尹,歷饒州、蘇州刺史,皆著政聲。 李希烈背叛,荊南節度張伯儀數出兵,為希烈所敗,朝廷憂之。 以復久在江陵,得軍民心,複方在母喪,起為江陵少尹、兼御史中丞,充節度行軍司馬。 伯儀既受代,以復為容州刺史、兼御史中丞,充本管招討使,加檢校常侍。 先時西原叛亂,前後經略使征討反者,獲其人皆沒為官奴婢,配作坊重役,復乃令訪其親屬,悉歸還之。 在容州三歲,南人安悅。 遷廣州刺史、兼御史大夫、嶺南節度觀察使。 會安南經略使高正平、張應相次卒官,其下參佐偏裨李元度、胡懷義等阻兵,黷亂州縣,奸臓狼藉。 復誘懷義杖殺之,奏元度流于荒裔。 又勸導百姓,令變茅屋為瓦舍。 瓊州久陷于蠻獠中,復累遣使喻之,因奏置瓊州都督府以綏撫之。 復曉於政道,所在稱理,征拜宗正卿,加檢校工部尚書。 未一歲,會華州節度李元諒卒,以復為華州刺史、潼關防禦鎮國軍使,仍檢校戶部尚書,兼御史大夫。 貞元十年,鄭滑節度使李融卒,軍中潰亂,以複檢校兵部尚書,兼滑州刺史、義成軍節度、鄭滑觀察營田等使、兼御史大夫。 復到任,置營田數百頃,以資軍食,不率於民,眾皆悅之。 十二年,加檢校左仆射。 十三年四月卒官,年五十九。 廢朝三日,贈司空。 賻布帛米粟有差。 復久典方面,積財頗甚,為時所譏。 若水,齊物族弟,累官至左金吾大將軍,兼通事舍人。 容貌甚偉,在館三十年,多識舊儀,每宣勞贊導,周旋俯仰,有可觀者。 建中元年八月卒。 李麟,皇室之疏屬,太宗之從孫也。 父浚,開元初置十道按察使,精選吏才,以浚為潤州刺史、江南東道按察使。 轉虢潞二州刺史,益州大都督府長史、攝御史大夫、劍南節度按察使。 所歷以誠信待物,稱為良吏。 八年卒,贈戶部尚書,謚曰誠。 麟以父任補職,累授京兆府戶曹。 開元二十二年,舉宗室異能,轉殿中侍御史,歷戶部、考功、吏部三員外郎。 天寶元年,遷郎中,尋改諫議大夫。 五載,充河西、隴右、磧西等道黜陟使,稱旨,遷給事中。 七載,遷兵部侍郎。 同列楊國忠專權,不悅麟同職,宰臣奏麟以本官權知禮部貢舉。 俄而國忠為御史大夫,麟複本官。 十一載,遷銀青光祿大夫、國子祭酒。 十四年七月,以本官出為河東太守、河東道採訪使,為政清簡,民吏稱之。 其年冬,祿山構逆,朝廷以麟儒者,恐非禦侮之用,仍以將軍呂崇賁代還。 復以祭酒歸朝,賜爵渭源縣男。 六月,玄宗幸蜀,麟奔赴行在。 既至成都,拜戶部侍郎,兼左丞。 遷憲部尚書。 至德二年正月,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時扈從宰相韋見素、房琯、崔渙已赴鳳翔,俄而崔圓繼去,玄宗以麟宗室子,獨留之,行在百司,麟總攝其事。 其年十一月,從上皇還京,策勛行賞,加金紫光祿大夫、刑部尚書、同中書門下三品,進封褒國公。 時張皇后干預朝政,殿中監李輔國以翊衛肅宗之勞,判天下兵馬事,充元帥府行軍司馬,勢傾同朝。 宰相苗晉卿、崔圓已下懼其威權,傾心事之,唯麟正身謹事,無所依附,輔國不悅。 乾元元年,罷麟知政事,守太子少傅。 二年八月卒,時年六十六,贈太子太傅,賻絹二百匹。 葬日,詔京兆府差官護送,官給所須。 麟好學能文,嘗編聚皇朝已來制集五十捲,行于時。 李國貞,淮安王神通子、淄川王孝同之曾孫。 父廣業,劍州長史。 國貞本名若幽,性剛正,有吏才,歷安定、扶風錄事參軍,皆稱職。 乾元中累遷長安令,尋拜河南尹。 會史思明逼城,元帥李光弼東保河陽,國貞領官吏寓于陝。 數月,征為京兆尹。 上元初,改成都尹、兼御史大夫,充劍南節度使。 入為殿中監。 二年八月,遷戶部尚書、兼御史大夫,持節充朔方、鎮西、北庭、興平、陳鄭等節度行營兵馬及河中節度都統處置使,鎮于絳,賜名國貞。 既至,又加充管內河中、晉、絳、慈、隰、沁等州觀察處置等使,余並如故。 國貞既至絳,屬軍中素無儲積,百姓饑饉,難為聚斂,將士等糧賜多闕。 國貞頻以狀聞,未報。 軍中喧喧怨讀,左右以告國貞,國貞喻之曰:「軍將何苦如是,已為奏聞,終有所給。 」信宿軍亂,攻國貞,夜燒衙城門。 國貞莫知所圖,左右勸國貞棄城遁去,國貞曰:「吾銜命為將,不能靖難,安可棄城乎!」左右固勸迴避,乃隱于州獄,詐負縲紲。 會國貞麾下為賊所擒,因指所在,遂於獄中執國貞,將害之,國貞曰:「軍中乏糧,已有陳請,人不堪賦,予無負于將士耳。 」眾引退。 突將王元振獨曰:「今日之事,豈須問焉!」抽刀害國貞及二男、三大將。 國貞有風采,清白守法,為政急於操下,時論以辨吏稱之。 追贈揚州大都督。 子錡,以父廕貞元中累至湖、杭二州刺史。 多以寶貨賂李齊運,由是遷潤州刺史兼鹽鐵使,持積財進奉,以結恩澤,德宗甚寵之。 錡恃恩驕恣,有浙西人布衣崔善貞詣闕上封,論錡罪狀,而德宗械送賜錡,錡遂坑殺善貞,天下切齒。 乃增置兵額,選善弓矢者聚之一營,名曰「輓硬隨身」;以胡、奚雜類虯鬚者為一將,名曰「蕃落健兒」。 德宗復于潤州置鎮海軍,以錡為節度使,罷其鹽鐵使務。 錡雖罷其利權,且得節度,反狀未發。 憲宗即位已二年,諸道倔強者入朝,而錡不自安,亦請入朝,乃拜錡左仆射。 錡乃署判官王澹為留後。 既而遷延發期,澹與中使頻喻之,不悅,遂諷將士以給冬衣日殺澹而食之。 監軍使聞亂,遣衙將趙錡慰喻,又臠食之。 復以兵注中使之頸,錡佯驚救解之,囚于別館。 遂稱兵,飾五劍,分授管內鎮將,令殺刺史。 於是常州刺史顏防用客李雲謀,矯制傳檄于蘇、杭、湖、睦等州,遂殺其鎮將李深;湖州辛秘亦殺其鎮將趙惟忠;而蘇州刺史李素為鎮將姚志安所繫,釘于船舷,生致于錡,未至而錡敗,得免。 初,錡以宣州富饒,有併吞之意,遣兵馬使張子良、李奉仙、田少卿領兵三千分略宣、池等州。 三將夙有向順志,而錡甥裴行立亦思向順,其密謀多決於行立,乃回戈趣城,執錡于幕,縋而出之,斬于闕下,年六十七。 其「輓硬」、「蕃落」將士,或投井自縊,紛紛枕藉而死者,不可勝紀。 第12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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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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