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藏深害其能。 會越王侗徵兵于郡,寶藏遂令德深率兵千人赴東都。 俄而寶藏以武陽歸李密,德深所領皆武陽人也,以本土從賊,念其親戚,輒出都門,東向慟哭而反。 人或謂之曰:「李密兵馬,近在金墉,去此二十餘里,汝必欲歸,誰能相禁?何為自苦如此!」其人皆垂泣曰:「我與魏明府同來,不忍棄去,豈以道路艱難乎!」其得人心如此。 後與賊戰,沒于陣。 貴鄉、館陶人庶,至今懷之。 論曰:為政之道,寬猛相濟,猶寒暑迭代,俱成歲功者也。 然存夫簡久,必藉寬平,大則致鼓腹之歡,小則有息肩之惠。 故《詩》曰:「雖無德與汝,式歌且舞。 」張膺等皆有寬仁之心,至誠待物,化行所屬,愛結人心,故得所去見思,所居而化。 《詩》所謂「愷悌君子,人之父母」,豈徒然哉! 列傳第七十五 酷吏 于洛侯 胡泥 李洪之子神 張赦提趙霸 崔暹 邸珍 田式 燕榮 元弘嗣 王文同 夫為國之體有四焉:一曰仁義,二曰禮制,三曰法令,四曰刑罰。 仁義、禮制,教之本也;法令、刑罰,教之末也。 無本不立,無末不成。 然教化遠而刑罰近,可以助化而不可以專行,可以立威而不可以繁用。 老子曰:「其政察察,其人缺缺。 」又曰:「法令滋章,盜賊多有。 」然則,令之煩苛,吏之嚴酷,不可致化,百世可知。 考覽前載,有時而用之矣。 昔秦任獄吏,赭衣滿道。 漢革其風,矯枉過正,禁綱疏闊,遂漏吞舟。 故大奸巨猾,犯義悖禮。 郅都、寧成之倫,猛氣奮發,摧拉凶邪,一切以救時弊。 雖乖教義,或有所取焉。 于洛侯之徒,前書編之《酷吏》。 或因余緒,或以微功,遭遇時來,忝竊高位。 肆其褊性,多行無禮,君子小人,咸罹其毒。 凡所蒞職,莫不懍然。 居其下者,視之如蛇虺;過其境者,逃之如寇仇。 與人之恩,心非好善;加人之罪,事非疾惡。 其所笞辱,多在無辜。 察其所為,豺狼之不若也。 其禁奸除猾,殆與郅、寧之倫異乎。 君子賤之,故編於《酷吏》。 魏有于洛侯、胡泥、李洪之、高遵、張赦提、羊祉、崔暹、酈道元、谷楷。 齊有邸珍、宋游道、盧斐、畢義雲。 《周書》不立此篇。 《隋書》有庫狄士文、田式、燕榮、趙仲卿、崔弘度、元弘嗣、王文同。 今檢高遵、羊祉、酈道元、谷楷、宋游道、盧斐、畢義雲、庫狄士文、趙仲卿、崔弘度各從其家傳,其餘並列于此雲。 于洛侯,代人也。 為秦州刺史,貪酷安忍。 部人富熾奪人呂勝脛纏一具,洛侯輒鞭富熾一百,截其右腕。 百姓王隴客刺殺人王羌奴、王愈二人,依律罪死。 而洛侯生拔隴客舌,刺其本,並刺胸腹二十餘瘡。 隴客不堪苦痛,隨刀戰動。 乃立四柱,磔其手足。 命將絶,始斬其首,支解四體,分懸道路。 見者無不傷楚嘆愕。 百姓王元壽等一時反叛。 有司糾劾,孝文詔使者于州常刑人處,宣告兵人,然後斬洛侯以謝百姓。 胡泥,代人也。 歷官至司衛監,賜爵永成侯。 泥率勒禁中,不憚豪貴。 殿中尚書叔孫侯頭應內直而闕于一時,泥以法繩之。 侯頭恃寵,遂與口諍。 孝文聞而嘉焉,賜泥衣服一襲,出為幽州刺史,假范陽。 以北平陽尼碩學,遂表薦之。 轉為定州刺史。 以暴虐,刑罰酷濫,受納貨賄,徽還戮之。 將就法,孝文臨太華殿引見,遣侍臣宣詔責之,遂就家賜盡。 李洪之,本名文通,恆農人也。 少為沙門,晚乃還俗。 真君中,為狄道護軍,賜爵安陽男。 會永昌王仁隨太武南征,得元後姊妹二人,洪之潛相餉遺,結為兄弟,遂便如親。 頗得元後在南兄弟名字,乃改名洪之。 及仁坐事誅,元後入宮,得幸于文成,生獻文。 元後臨崩,太后問其親,因言洪之為兄。 與相訣經日,具條列南方諸兄珍之等,手以付洪之。 遂號為獻文親舅。 太安中,珍之等兄弟至都,與洪之相見,敘元後平生故事,計長幼為昆季。 以外戚為河內太守,進爵任城侯,威儀一同刺史。 河內北連上黨,南接武牢,地險人悍,數為劫害,長吏不能禁。 洪之至郡,嚴設科防,募斬賊者,便加重賞,勤勸務本,盜賊止息。 誅鋤奸黨,過為酷虐。 後為懷州刺史,封漢郡公,征拜內都大官。 河西羌胡領部落反叛,獻文親征,命洪之與侍中、東郡王陸定總統諸軍。 輿駕至并州,詔洪之為河西都將,討山胡。 皆保險距戰,洪之築壘于石樓南白鷄原以對之。 時諸將悉欲進攻,洪之乃開以大信,聽其復業。 胡人遂降。 獻文嘉之。 遷拜尚書、外都大官。 後為使持節、安南將軍、秦、益二州刺史。 至任,設禁奸之制。 有帶刃行者,罪與劫同。 輕重品格,各有條章。 於是大饗州中豪傑長老,示之法制。 乃夜密遣騎分部覆諸要路,有犯禁者,輒捉送州,宣告斬決。 其中枉見殺害者,至有百數。 赤葩渴郎羌深居山谷,雖相覊縻,王人罕到。 洪之芟山為道,廣十餘步,示以軍行之勢。 乃興軍臨其境,山人驚駭。 洪之將數十騎至其裡閭,撫其妻子,問所疾苦,因資遺之。 眾羌喜悅,求編課調,所入十倍于常。 洪之善禦戎夷,頗有威惠,而刻害之聲,聞于朝野。 初,洪之微時妻張氏,亦聰強婦人,自貧賤至富貴,多所補益,有男女幾十人。 洪之後得劉芳從姊,重之,疏張氏。 亦多所產育。 為兩宅別居,偏厚劉室,由是二妻妒競,兩宅母子,往來如仇。 及蒞西州,以劉自隨。 洪之素非廉清,每有受納。 時孝文始建祿制,法禁嚴峻,遂鎖洪之赴京,親臨太華,庭集群臣數之。 以其大臣,聽在家自裁。 洪之志性慷慨,多所堪忍。 疹病炙療,艾炷圍將二寸,首足十餘處,一時俱下,言笑自若,接賓不輟。 及臨盡,沐浴衣幍,防卒扶持,出入遍巡家庭,如是再三,泣嘆良久,乃臥而引藥。 始洪之托為元後兄,公私自同外戚。 至此罪後,孝文乃稍對百官辯其誣假。 而諸李猶善相視,恩紀如親。 洪之始見元後,計年為兄。 及珍之等至,洪之以元後素定長幼,其呼拜坐,皆如家人。 暮年,數延攜之宴飲。 醉酣之後,時或言及本末,洪之則起而加敬,笑語自若。 富貴赫奕,舅戚之家。 遂棄宗,專附珍之等。 後頗存振本屬,而猶不顯然。 劉氏四子。 長子神,少有膽略,以氣尚為名。 以軍功封長樂縣男,累遷平東將軍、太中大夫。 孝昌中,行相州事,尋正加撫軍。 葛榮盡鋭攻之,久不能克。 會葛榮見禽,以功進爵為公。 元顥入洛,莊帝北巡,以神為侍中。 又除殿中尚書,仍行相州事。 車駕還宮,改封安康郡公。 普泰元年,進驃騎大將軍、儀同三司、相州大中正。 薨,贈司徒公,冀州刺史。 子士。 齊受禪,例降。 第44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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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
第44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