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獸草木,母子相依,吾有何罪,與汝分隔,今復何福,還望見汝。 世間所有,求皆可得,母子異國,何處可求!假汝貴極公王,富過山海;有一老母,八十之年,飄在千里,死亡旦夕,不得一朝暫見,不得一日同處,寒不得汝衣,饑不得汝食,汝雖窮榮極盛,光耀世間,汝何用為?于吾何益?吾今日之前,汝既不得申其供養,事往何論。 今日以後,吾之殘命,唯系于汝。 戴天履地,中有鬼神,勿雲冥昧,而可欺負。 楊氏姑今雖炎暑,猶能先發。 關、河阻遠,隔絶多年,書依常體,慮汝致惑,是以每存款質,兼亦載吾姓名,當識此理,勿以為怪。 護性至孝,得書悲不自勝,左右莫能仰視。 報書云: 區宇分崩,遭遇災禍,違離膝下,三十五年。 受形稟氣,皆知母子,誰知薩保,如此不孝!宿殃積戾,唯應賜鍾,豈悟綱羅,上嬰慈母。 但立身立行,不負一物,明神有識,宜先哀憐。 而子為公侯,母為俘隷,熱不見母熱,寒不見母寒,衣不知有無,食不知饑飽,泯如天地之外,無由暫聞。 晝夜悲號,繼之以血,分懷冤酷,終此一生,死若有知,冀奉見于泉下耳。 不謂齊朝解綱,惠以德音,摩敦、四姑,並許哀放。 初聞此旨,魂爽飛越,號天叩地,不能自勝。 四姑即蒙禮送,平安入境,以今月十八日于河東拜見。 遙奉顏色,崩慟肝腸。 但離絶多年,存亡阻隔,相見之始,口未忍言。 唯敘齊朝寬弘,每存大德,雲與摩敦雖處宮禁,常蒙優禮,今者來鄴,恩遇彌隆。 重降矜哀,聽許摩敦垂敕,曲盡悲酷,備述家事。 伏讀未周,五情屠割。 書中所道,無一事敢忘。 摩敦年尊,又加憂苦,常謂寢食貶損,或多遺漏。 伏奉論述,次第分明。 一則以悲,一則以喜。 當鄉裡破敗之日,薩保年以十餘歲,鄰曲舊事,猶自記憶;況家門禍難,親戚流離?奉辭時節,先後慈訓,刻肌刻骨,常纏心府。 天長喪亂,四海橫流,太祖乘時,齊朝撫運,兩河三輔,各遇神機。 源其事蹟,非相負背。 太祖升遐,未定薩保,薩保屬當猶子之長,親受顧命。 雖身居重任,職當憂責,至于歲時稱慶,子孫在庭,顧視悲摧,心情斷絶,胡顏履戴,負愧神明。 齊朝霈然之恩,既已沾洽,愛敬之至,施及傍人。 草木有心,禽魚感澤,況在人倫,而不銘戴?有國有家,信義為本,伏度來期,已應有日。 一得奉見慈顏,永畢生願。 生死肉骨,豈過今恩,負山戴岳,未足勝荷。 二國分隔,理無書信,主上以彼朝不絶母子之恩,亦賜許奉答。 不期今日,得通家問,伏紙嗚咽,言不宣心。 蒙寄薩保別時所留錦袍表,年歲雖久,宛然猶識,抱此悲泣,至于拜見,事歸忍死,知復何心! 齊朝不即發遣,更令重與護書,要護重報。 護覆書,往返至于再三,而母竟不至。 朝議以其失信,令有司移齊,移未送而母至。 舉朝慶悅,大赦天下。 護與母暌隔多年,一朝聚集,凡所資奉,窮極華盛。 每四時伏臘,武帝率諸親戚,行家人禮,稱觴上壽,榮貴之極,振古未聞。 是年,突厥復率眾赴期。 護以齊氏初送國親,未欲即行,復慮失信蕃夷,不得已,遂請東征。 九月,詔征二十四軍及左右廂散隷、秦隴巴蜀兵、諸蕃國眾二十萬人。 十月,帝于廟庭授護斧鋮。 出軍至潼關,乃遣柱國尉遲迥為前鋒,大將軍權景宣率山南兵出豫州,少師楊標出軹關。 護連營漸進,屯軍弘農。 迥圍洛陽,柱國齊王憲、鄭公達奚武等營芒山。 護性無戎略,此行又非本心,故師出雖久,無所克獲。 以無功,與諸將稽首請罪,帝弗之責。 天和二年,護母薨,尋詔起令視事。 五年,詔賜護軒懸之樂,六佾之舞。 護性甚寬和,然暗於大體。 自恃建立功,久當權軸,所任皆非其人。 兼諸子貪殘,僚屬縱溢,莫不蠹政害人。 以其暴慢,密與衛王直圖之。 七年三月十八日,護自同州還,帝禦文安殿見護訖,引入含仁殿,朝皇太后。 先是,帝于禁中見護,常行家人禮。 護謁太后,太后必賜之坐,帝每立侍。 至是,護將入,帝謂曰:「太后春秋既尊,頗好酒,諸親朝謁,或廢引進。 喜怒有時乖爽。 比諫,未蒙垂納。 兄今願更啟請。 」因出懷中酒誥授護曰:「以此諫太后。 」護入,如帝所誡,讀示太后。 未訖,帝以玉珽自後擊之,踣地,又令宦者何泉以禦刀斫之。 泉懼,斫不能傷。 時衛王直先匿于戶內,乃出斬之。 初,帝欲圖護,王軌、宇文神舉、宇文孝伯頗預其謀。 是日,軌等並在外,更無知者。 殺護訖,乃召宮伯長孫覽等,即令收護子柱國譚國公會、大將軍莒國公至、崇業公靜、正平公乾嘉及乾基、乾蔚、乾祖、乾威等,並柱國侯伏侯龍恩、龍恩弟大將軍萬壽、大將軍劉勇、中外府司錄尹公正、袁傑、膳部下大夫李安等,于殿中殺之。 齊王憲曰:「安出自阜隷,所典庖廚而已,未足加戮。 」帝曰:「汝不知耳,世宗之崩,安所為也。 」十九日,乃詔暴護等罪,大赦,改天和七年為建德元年。 護世子訓為蒲州刺史,其夜遣柱國越公盛乘傅鎮蒲州,征訓赴京師,至同州賜死。 護長史叱羅協、司錄馮遷及所親任者皆除名。 護子昌城公深使突厥,遣開府宇文德齊璽書就殺之。 三年,詔復護及諸子先封,謚護曰蕩,並改葬之。 叱羅協,代郡人,本名與武帝諱同,後改焉。 少寒微,嘗為州小吏,以恭謹見知。 竇泰為御史中尉,以協為書侍御史。 泰向潼關,協為監軍。 泰死,協見獲。 文帝授大丞相東合祭酒,累遷相府屬、從事中郎。 協歷事二京,詳練故事,又深自克勵,文帝頗委任之。 然猶以家屬在東,疑其戀本。 及河橋戰敗,協隨軍還。 文帝知協不貳,封冠軍縣男,進爵為侯。 後為大將軍尉遲迥長史,率兵伐蜀,行潼州事。 魏恭帝三年,文帝征協入朝,論蜀中事,乃賜姓宇文氏。 晉公護既殺孫恆、李植等,欲委腹心于司會柳慶、司憲令狐整等,二人並辭,俱薦協。 護遂征協入朝,引與同宿,深寄託之。 協誓以軀命自效。 護大悅,以為得協之晚。 稍遷護府長史,進爵為公,常在護側。 明帝知其材識庸淺,每按抑之,數謂曰:「汝何知也!」猶以護所親任,每含容之。 及明帝崩,便授協司會中大夫、中外府長史。 協形貌瘦小,舉措偏急,既以得志,每自矜高;及其所言,多乖事衷,當時莫不笑之。 護以其忠己,每提獎之。 協既受護重委,冀得婚連帝室,乃求複舊姓叱羅氏,許之。 又進位柱國。 護以協年老,許其致仕,而協貪榮,未肯告退。 及護誅,除名。 建德三年,以協宿齒,授儀同三司、賜爵南陽郡公。 卒,子金剛嗣。 馮遷字羽化,弘農人。 少修謹,有干能,為護府司錄。 性質直,小心畏慎,兼明練時事,善於斷決,每校閲文簿,孜孜不倦,以此甚為護委任。 後授陝州刺史。 遷本寒微,不為時輩所重。 一旦刺舉本州,唯以廉恭接待鄉邑,人無怨者。 復入為司錄,累遷小司空。 自天和後,以年老,委任稍衰。 及護誅,猶除名。 卒於家。 子恕,位儀同三司。 杞簡公連,幼而謹厚,臨敵果毅。 隨德皇帝遇定州軍于唐河,俱戰歿。 保定初,追贈太傅、柱國大將軍、大司徒,封杞國公,謚曰簡。 子元寶,為齊神武所害。 保定初,追贈大將軍、小司徒,襲封杞國公,謚曰烈,以章武公導子亮嗣。 第32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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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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