硃修之者,仕宋為司徒從事中郎。 守滑台,為安頡所禽。 太武善其固守,以宗室女妻之,以為雲中鎮將。 後奔馮弘。 弘送之江南。 頡之克滑,宋陳留太守嚴稜戍倉垣。 及山陽公奚斤軍至潁川,稜率文武五百人詣斤降。 明元嘉其誠款,賜爵郃陽侯,假荊州刺史。 隨駕南討,還為上客。 及太武踐阼,以歸化之功,除中山太守,有清廉稱。 卒於家。 子幼玉襲。 稜舊書有傳,今附之雲。 修之在宋顯達,事並具《南史》。 唐和,字幼起,晉西宜安人也。 父繇,以涼土喪亂,推涼武昭王霸于河右。 及涼亡,和與兄契攜其甥武昭王孫寶,避難伊吾。 招集人眾二千餘家,臣于蠕蠕。 蠕蠕以契為伊吾王。 經二十年,和與契遣使降魏,為蠕蠕所逼,遂擁部至高昌。 蠕蠕遣部帥阿若討和,至白力城。 和先攻高寧。 契與阿若戰沒,和收餘眾,奔前部國。 時沮渠安周屯橫截城,和攻拔之。 斬安周兄子樹,又克高寧、白力二城。 遣使表狀。 太武嘉之,屢賜之璽書。 後和與前部王車伊洛破安周。 太武使周公萬度歸討焉耆,詔和與伊洛率所領赴度歸,喻下柳驢以東六城。 因共擊波居羅城,拔之。 後同征龜茲,度歸令和鎮焉耆。 時柳驢戍主乙真伽將叛,和徑入其城,禽斬乙真伽。 由是西域克平,和有力焉。 正平元年,和詣闕。 太武優寵之,待以為上客。 文成以和歸誠先朝,封酒泉公。 太安中,為濟州刺史,甚有稱績。 征為內都大官。 評決獄訟,不加捶楚,察疑獲實者甚多,世以是稱之。 卒,贈征西大將軍、太常卿、酒泉王,謚曰宣。 子欽,字孟真,位陝州刺史。 降爵為侯。 卒,子景宣襲爵。 卒於東都太守。 契子玄達,性果毅,有父風。 與叔父和歸闕,俱為上客,封晉昌公。 獻文時,位華州刺史。 太和十六年,降為侯。 子崇,字繼祖,襲爵。 寇贊,字奉國,上谷人也,因難徙馮翊萬年。 父修之,字延期,苻堅東萊太守。 贊弟謙,有道術,太武敬重之,故追贈修之安西將軍、秦州刺史、馮翊公。 賜命服,謚曰哀公。 詔秦、雍二州為立碑墓。 又贈修之母為馮翊夫人,及宗從追贈太守、縣令、侯、子、男者十六人,其臨職者七郡、五縣。 贊少以清潔知名。 身長八尺,姿容嚴嶷,非禮不動。 苻堅仆射韋華,州裡高達,雖年時有異,恆以風味相待。 華為馮翊太守,召為功曹。 後除襄邑令。 姚泓滅,秦、雍人千餘家推贊為主,歸魏。 拜河南郡太守。 其後秦、雍人來奔河南、滎陽、河內者,戶至萬數,拜贊南雍州刺史、軹縣侯,于洛陽立雍州之郡縣以撫之。 由是流人襁負,自遠而至,參倍于前。 進贊爵河南公,加安南將軍,領南蠻校尉,仍刺史。 分洛、豫二州之僑郡以益之。 雖位高爵重,接待不倦。 初,贊之未貴,嘗從相者唐文相。 文曰:「君額上黑子入幘,位當至方伯,封公。 」及其貴也,文以百姓禮拜謁曰:「明公憶疇昔言乎?」延文坐曰:「往時卿言杜瓊不得官長,人咸謂不然。 及瓊為盩厔令,卿猶言相中不見,而瓊果以暴疾,未拜而終。 昔魏舒見主人兒死,自知己必至公。 吾恆以卿言瓊之驗,亦復不息此望也。 」乃賜文衣服良馬。 贊在州十七年,甚收公私之譽。 年老,求致仕。 卒,遺令薄葬,斂以時服。 太武悼惜之,謚曰宣穆。 子元寶襲爵。 元寶弟臻,字仙勝。 年十二,遭父憂,居喪以孝稱。 輕財好士。 獻文末,為中川太守。 時馮熙為洛州刺史,政號貪虐,仙勝微能附之,甚得其意。 後為弘農太守。 坐受納,為御史所彈,遂廢,卒於家。 子祖訓,順陽太守。 祖訓弟祖禮。 兄弟並孝友敦穆,白首同居。 父母亡雖久,猶于平生所處堂宇,備設幃帳几杖,以時節開堂列拜;垂涕陳薦,若宗廟焉。 吉凶之事,必先啟告,遠出行反亦如之。 祖禮,宣武末為河州刺史。 在任數年,遇郤鐵匆反,又為城人詣都列其貪狀十六條。 會赦免。 久之,兼廷尉卿,又兼尚書。 畏避勢家,承顏候色,不能有所執據。 後蠻反于三鴨,為都督追討,戰歿。 贈衛大將軍、七兵尚書、雍州刺史、昌平男。 祖禮弟俊。 俊字祖俊。 性寬雅,幼有識量,好學強記。 性又廉恕,不以財利為心。 家人曾賣物與人,而利得絹一匹。 俊于後知之,乃曰:「得財失行,吾所不取。 」訪主還之。 以選為孝文帝輓郎,除奉朝請。 大乘賊起,燕、趙擾亂,俊參護軍事東討,以功授員外散騎侍郎。 累遷司空府主簿。 時靈太后臨朝,減食祿官十分之一,造永寧佛寺,令俊典之。 資費巨萬,主吏不能欺隱。 寺成,又極壯麗。 靈太后嘉之,除左軍將軍。 孝昌中,朝議以國用不足,乃置鹽池都將,秩比上郡。 前後居職者多有侵隱,乃以俊為之,仍主簿。 永安初,華州人史底與司徒楊椿訟田。 長史以椿勢貴,皆言椿直,欲以田給椿。 俊曰:「史底窮人,楊公橫奪其地,若欲損不足以給有餘,見使雷同,未敢聞命。 」遂以地還史底。 孝莊帝后知之,嘉俊守正不撓,拜司馬;其附椿者咸責焉。 二年,出為梁州刺史。 人俗荒獷,多為盜賊。 俊乃令郡縣為立庠序,勸其耕桑,敦以禮讓。 數年之中,風俗頓革。 梁遣其將曹琰之鎮魏興,繼日板築。 琰之屢擾疆場,邊人患之。 俊遣長史杜林道攻克其城,並禽琰之。 琰之即梁大將景宗之季弟也。 於是梁人懼焉。 屬魏室多故,州又僻遠,梁人知無外援,遂大兵頓魏興,志圖攻取。 俊撫厲將士,人思效命。 梁人知其得眾心也,弗之敢逼。 俊在州清苦,不事產業,其子等並徒步而還。 吏人送俊,留連于道,久之乃得出界。 大統三年,東魏授俊洛州刺史,俊因此乃謀歸闕。 五年,將家及親屬四百口入關,拜秘書監。 時軍國草創,墳典散逸,俊始選置令史,抄集經籍,四部群書,稍得周備。 加鎮東將軍,封安西縣男。 十七年,加散騎常侍,遂稱篤疾,不復朝覲。 恭帝三年,賜姓若口引氏。 孝閔帝踐阼,進爵為子。 武成元年,進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 俊年齒雖高,而志識未衰。 教授子孫,必先典禮。 明帝尚儒重德,特欽賞之,數加思賜,思與相見。 俊不得已,乃入朝,帝與同席而坐,顧訪洛陽故事。 俊身長八尺,鬚鬢皓然,容止端詳,音韻清朗。 帝與之談論,不覺屢為之前膝。 及俊辭還,帝親執其手,曰:「公年德俱尊,朕所欽尚。 乞言之事,所望于公。 宜數相見,以慰虛想。 」以禦輿令于帝前乘出。 顧謂左右曰:「如此事,唯積善者可以致之。 何止見重於今,亦將傳之萬古。 」時人咸以為榮。 卒年八十二。 武帝嘆惜之,贈本官,加冀定瀛三州諸軍事、冀州刺史,謚曰元。 俊篤于仁義,期功之中有孤幼者,衣食豐約,並與之同。 少為司徒崔光所知,光命其子勵與俊結友。 俊每造光,常清談移日。 小宗伯盧辯以俊業行俱崇,待以師友之禮。 每有閒暇,輒詣俊宴語彌日。 恆謂人曰:「不見安西君,煩憂不遣。 」其為通人所敬重如此。 子奉,位至儀同大將軍、順陽郡守、洵州刺史、昌國縣公。 奉弟顒,少好學,最知名。 居喪哀毀。 位儀同大將軍,掌朝、布憲、典祀下大夫,小納言,濩澤郡公。 第15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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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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