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春正月戊戌,帝禦申訟車,親理冤訟。 二月丙辰朔,振恤京師貧人。 甲戌,以六鎮大饑,開倉拯贍。 己卯,進太尉、高陽王雍位太保。 閏月辛丑,以苑牧地賜代遷人無田者。 是春,人饑,死者數萬口。 夏四月庚子,以絹十五萬疋振河南郡人。 五月甲寅朔,日有蝕之。 是月,壽春大水。 遣平東將軍奚康生等步騎數千赴之。 六月乙酉,青州人饑,詔使者開倉振恤。 甲午,曲赦揚州。 辛亥,帝禦申訟車,親理冤訟。 是夏,十三郡大水。 秋八月辛卯,詔以水旱饑儉,百姓多陷罪辜,降死以下刑。 九月丙辰,以貴族豪門,崇習奢侈,詔尚書嚴立限級,節其流宕。 冬十月,詔以恆、肆地震,人多死傷,重丐一年租賦。 十二月丙戌,丐洛陽、河陰二縣租賦。 乙巳,詔以恆、肆地震,人多離災,其有課丁沒盡,老幼單立,家無受復者,各賜廩粟,以接來稔。 是歲,東夷、西域十餘國並遣使朝貢。 三年春二月乙未,詔曰:「肆州秀容郡敷城縣、雁門郡原平縣並自去年四月以來,山鳴地震,于今不已。 告譴彰咎,朕甚懼焉。 可恤瘼寬刑,以答災譴。 」夏四月,青州人饑。 辛巳,開倉振恤。 乙巳,上禦申訟車,親理冤訟。 秋八月甲申,帝臨朝堂,考百司而加黜陟。 冬十一月辛亥,詔司徒高肇為大將軍、平蜀大都督,步騎十五萬,西伐益州。 丁巳,幽州沙門劉僧紹聚眾反,自號淨居國明法王。 州郡捕斬之。 十二月庚寅,詔立明堂。 是歲,東夷、西域八國並遣使朝貢。 四年春正月甲寅,帝不豫。 丁巳,崩于式乾殿,時年三十三。 二月甲戌朔,上尊謚曰宣武皇帝,廟號世宗。 甲午,葬景陵。 帝幼有大度,喜怒不形于色,雅性儉素。 初,孝文欲觀諸子志尚,大陳寶物,任其所取。 京兆王愉等皆競取珍玩,帝唯取骨如意而已。 孝文大奇之。 及庶人恂失德,孝文謂彭城王勰曰:「吾國疑此兒有非常志相,今果然矣!」乃見立為儲貳。 雅愛經史,尤長釋氏之義,每至講論,連夜忘疲。 善風儀,美容貌,臨朝深默,端嚴若神,有人君之量矣。 肅宗孝明皇帝諱詡,宣武皇帝之第二子也。 母曰胡充華。 永平三年三月丙戌,生於宣光殿之東北,有光照于庭中。 延昌元年十月乙亥,立為皇太子。 四年正月丁巳,宣武帝崩。 是夜,太子即皇帝位。 戊午,大赦。 己未,征下西討東防諸軍。 庚申,詔太保、高陽王雍入居西栢堂決庶政,以任城王澄為尚書令,百官總己以聽二王。 二月庚辰,尊皇后高氏為皇太后。 辛巳,司徒高肇至京師,以罪賜死。 癸未,進太保、高陽王雍位太傅,領太尉。 以司空、清河王懌為司徒,以驃騎大將軍、廣平王懷為司空。 乙亥,尊胡充華為皇太妃。 三月甲辰朔,皇太后出俗為尼,徙禦金墉城。 丙辰,詔進宮臣位一級。 乙丑,進文武群官位一級。 夏六月,沙門法慶聚眾反于冀州,殺阜城令,自稱大乘。 秋八月乙亥,領軍于忠矯詔殺左仆射郭祚、尚書裴植,免太傅、高陽王雍官,以王還第。 丙子,尊皇太妃為皇太后。 戊子,帝朝太后于宣光殿。 大赦。 己丑,進司徒、清河王懌為太傅,領太尉。 以司空、廣平王懷為太保,領司徒。 任城王澄為司空。 庚寅,以車騎大將軍于忠為尚書令,特進崔光為車騎大將軍,並儀同三司。 壬辰,復江陽王繼本國,復濟南王彧先封為臨淮王。 群臣奏請皇太后臨朝稱制。 九月乙巳,皇太后親覽萬機。 甲寅,征西大將軍元遙破斬法慶,傳首京師。 安定王燮薨。 冬十二月辛丑,以高陽王雍為太師。 己酉,鎮南將軍崔亮破梁將趙祖悅軍,遂圍硤石。 丁卯,帝、皇太后謁景陵。 是歲,東夷、西域、北狄十八國並遣使朝貢。 熙平元年春正月戊辰朔,大赦,改元。 荊沔都督元志大破梁軍。 以吏部尚書李平為行台,節度討硤石諸軍。 二月乙巳,鎮東將軍蕭寶夤大破梁將於淮北。 癸亥,初聽秀才對策,第中上已上敘之。 乙丑,鎮南崔亮、鎮軍李平等克硤石,斬趙祖悅,傳首京師,盡俘其眾。 三月戊辰朔,日有蝕之。 夏四月戊戌,以瀛州人饑,開倉振恤。 五月丁卯朔,以炎旱,命厘察獄訟,權停作役。 庚午,詔放華林野獸于山澤。 秋七月庚午,重申殺牛禁。 八月丙午,詔古帝諸陵四面各五十步,勿聽耕稼。 九月丁丑,淮堰破,梁緣淮城戍村落十餘萬口,皆漂入海。 是歲,吐谷渾、宕昌、鄧至、高昌、陰平等國並遣使朝貢。 二年春正月,大乘餘賊,復相聚攻瀛州,刺史宇文福討平之。 甲戌,大赦。 庚寅,詔遣大使巡行四方,問疾苦,恤孤寡,黜陟幽明。 二月丁未,封御史中尉元匡為東平王。 三月丁亥,太保、領司徒、廣平王懷薨。 夏四月丁酉,詔京尹所統年高者,板賜郡各有差。 戊申,以開府儀同三司胡國珍為司徒。 乙卯,皇太后幸伊闕石窟寺,即日還宮。 改封安定王超為北平王。 五月庚辰,重申天文禁,犯者以大闢論。 秋七月乙亥,儀同三司、汝南王悅坐殺人免官,以王還第。 己巳,享太廟。 八月戊戌,宴道武以來宗室年十五以上于顯陽殿,申家人禮。 己亥,詔庶族子弟年未十五,不聽入仕。 庚子,詔咸陽、京兆二王子女,還附屬籍。 丁未,詔太師、高陽王雍入居門下,參決尚書奏事。 冬十月,以幽、冀、滄、瀛、光五州饑,遣使巡撫,開倉振恤。 是歲,東夷、西域、氐、羌等十一國並遣使朝貢。 神龜元年春正月甲子,詔以氐酋楊定為陰平王。 壬申,詔給京畿及諸州老人板郡縣各有差,及賜鰥寡孤獨粟帛。 庚辰,詔以雜役戶或冒入清流,所在職人,皆令五人相保。 無人任保者,奪官還役。 乙酉,秦州羌反。 幽州大饑,死者三千七百九十人。 詔刺史開倉振恤。 二月己酉,詔以神龜表瑞,大赦,改元。 東益州氐反。 三月,南秦州氐反。 夏四月丁酉,司徒胡國珍薨。 甲辰,改封江陽王繼為京兆王。 六月,自正月不雨,是月辛卯,澍雨乃降。 秋七月,河州人卻鐵匆聚眾反,自稱水池王。 閏月甲辰,開恆州銀山禁。 八月癸丑朔,詔京師見囚殊死以下,悉減一等。 甲子,卻鐵匆詣行台源子恭降。 九月戊申,皇太后高氏崩于瑤光寺。 冬十月丁卯,以尼禮葬高太后于芒山。 十二月辛未,詔曰:「人生有終,下歸兆域。 京邑隱振,口盈億萬,貴賤攸憑,未有定所。 今制乾脯山以西,擬為九原。 」是歲,東夷、西域、北狄十一國並遣使朝貢。 二年春正月辛巳朔,日有蝕之。 丁亥,詔曰:「皇太后捴挹自居,稱號弗備。 宜遵舊典,稱詔宇內,以副黎蒸元元之望。 」是月,改葬文昭皇太后高氏。 二月乙丑,齊郡王祐薨。 庚午,羽林千餘人焚征西將軍張彞第,毆傷彞,燒殺其子均。 乙亥,大赦。 丁丑,詔求直言。 壬寅,詔以旱故,命依舊雩祈,察理冤獄,掩胔埋骼,振窮恤寡。 三月甲辰,澍雨大洽。 夏五月戊戌,以司空、任城王澄為司徒,京兆王繼為司空。 秋八月乙未,御史中尉、東平王匡坐事削除官爵。 九月庚寅,皇太后幸嵩高山。 癸巳,還宮。 冬十二月癸丑,司徒、任城王澄薨。 庚申,大赦。 詔除淫祀,焚諸雜神。 是歲,吐谷渾、宕昌、嚈噠等國並遣使朝貢。 第2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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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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