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個屋子裡沒發現有任何東西被拿走。 那張放著被吹熄的蠟燭的桌子正在廚房的門和我姐姐之間,蠟燭應在我姐姐身後,她自己正面對著火爐站着,就在這時被人擊倒了。 廚房裡並沒有發現什麼混亂的痕跡,即使有也是她自己在被擊倒下時造成的,地上留有一些血跡。 但是,行兇的現場有一件有力的證據。 她是被某種沉重的鈍器擊倒的,兇器敲在她的腦袋上和脊骨上。 兇手把她面朝下地擊倒在地後又把一個很重的東西狂暴地扔在她的身上。 喬回來後在抱起她時,發現她身旁的地上有一副逃犯的腳鐐,看上去是被人用銼子銼開的。 當時,喬檢查了這副腳鐐。 作為一個鐵匠,他斷定這副腳鐐被銼開已有一段時期了。 這件事情追問到監獄船上,他們派人來檢查,認為喬的判斷是千真萬確的。 他們不敢保證究竟什麼時候這副腳鐐從監獄船上給弄到了這裡,但無疑這東西本來是監獄船上的。 他們還確定這鐐銬肯定不是昨夜兩個逃犯所戴的。 再說,這兩個逃犯中有一個已經又被捉回來了,他腿上的鐐銬並沒有被銼開。 弄清了這些情況後,我自己便得出一個結論。 我認為這副鐐銬一定是我過去認識的那個逃犯的,記得在沼澤地上我親眼看到、親耳聽到他在銼腳鐐。 當然,這次用鐐銬行兇我不認為是他干的。 我認為有兩個人和這鐐銬有關,鐐銬落在了他們當中的一個人手上,這回便成為他作案的兇器了。 這兩個人就是奧立克和那個在酒店裡對我擺弄銼子的陌生人。 至于奧立克,他確確實實到鎮上去過,與我們在關口上遇到他時他親口告訴我們的一樣,因為有人見到過他,整個晚上都在鎮上閒逛。 他曾到過幾家酒館,和各式各樣的人一起飲酒,而且他是和我及沃甫賽先生一起回來的。 沒有任何理由懷疑到他,除了上午的爭吵。 事實上,我姐姐和每一個人都爭吵,就說和他爭吵也有成千上萬次了。 至于那位擺弄銼刀的陌生人,無非是想來取回他的兩張一英鎊的紙幣的,但這件事不會引起爭吵,因為我姐姐早就準備把錢歸還他的。 此外,根本沒有發生過爭執,這個兇手是悄悄地進來的,而且是突然襲擊,在我姐姐還沒有來得及掉頭望一下時,就把她擊倒在地。 一想到竟然是我自己提供的這件兇器,雖然不是故意的,也不得不感到毛骨悚然;如果我不這麼想又難以成理。 我忍受着無言的痛苦,考慮來考慮去,究竟該不該把從童年時起就壓在身上的魔咒全部驅除,把所遇的一切都告訴喬。 此後一連數月,每天我都一再為此問題煩惱,最後作出否定的決定,千萬不能講。 但是,第二天早晨,我又重新開始考慮,展開內心鬥爭。 鬥爭的最終結果得出如下結論:這一個內心秘密由來已久,愈陷愈深,已經和我的血肉合于一處,成為身體的一個必需部分,還是把它留在心中,不把它從我身上撕走。 由於它已招致了如此巨大的不幸,所以我的擔心不是偶然的。 首先,如果一旦讓喬知道,他就會相信它,也就會和我疏遠,因為今天的情況和往昔不能相比;其次,我更擔心的是萬一他不相信它,說這和小狗及小牛肉片一樣,全是荒謬的捏造。 最後,我還是採取了姑息手段,不說為妙。 往往錯事犯下之後,人就不得不在是非之間徘徊,我也是如此。 當然,如果今後遇到機會,可以協助把兇手查個水落石出,我一定會把所有情況都講明。 一些地方警察和倫敦弓街派來的警察在我家四周作了一兩個星期的調查。 當時倫敦的警察都穿著現已絶跡的紅背心,一看就知道是從倫敦來的。 我聽說過並且也在書上看到過,政府當局辦這類案件都是如此,幹得挺賣力。 他們速了幾個人,可顯然都逮錯了,因為他們的思想方法都不對。 他們堅持讓實際情況符合他們的思維方式,而不願意從實際情況中得出正確的思想。 他們還在三個快樂的船伕酒店的門口佈下崗哨,面部表情顯出他們十分靈敏和謹慎,使所有這一帶的人對他們都讚歎不絶。 他們喝酒時也表現得神秘莫測,與他們捉犯人的手法同樣高明。 其實也不盡然,因為他們根本沒有逮住兇手。 第5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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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程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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