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帝即位,使掌國史。 除竟陵王征北諮議,領記室,愈不得志。 超宗爲子娶張敬兒女爲婦,帝甚疑之。 及敬兒誅,超宗謂丹陽尹李安人曰:「往年殺韓信,今年殺彭越,君欲何計?「安人具啓之。 上積懷超宗輕慢,使兼中丞袁彖奏超宗請付廷尉。 武帝雖可其奏,以彖言辭依違,使左丞王逡之奏彖「輕文略奏,撓法容非,請免彖所居官」。 詔「彖匿情欺國,愛朋罔主,免官,禁錮十年」。 超宗下廷尉,一宿發白皓首。 詔徙越嶲,行至豫章,上敕豫章內史虞悰賜盡,勿傷其形骸。 明年,超宗門生王永先又告超宗子才卿死罪二十餘條。 上疑其妄,以才卿付廷尉辯,以不實見原。 永先於獄盡之。 才卿弟幾卿,清辯,時號神童。 超宗徙越嶲,詔家人不得相隨。 幾卿年八歲,別父于新亭,不勝其慟,遂投于江。 超宗命估客數人入水救之,良久湧出,得就岸,瀝耳目口鼻,出水數斗,十餘日乃裁能言。 居父憂哀毀過禮。 年十二,召補國子生。 齊文惠太子自臨策試,謂王儉曰:「幾卿本長玄理,今可以經義訪之。 」儉承旨發問,幾卿辯釋無滯,文惠大稱賞焉。 儉謂人曰:「謝超宗爲不死矣。 」及長,博學有文采。 仕齊爲大尉晉安王主簿。 梁天監中,自尚書三公郎爲書侍御史。 舊郎官轉爲此職者,世謂之南奔。 幾卿頗失志,多陳疾,台事略不復理。 累遷尚書左丞。 幾卿詳悉故實,仆射徐勉每有凝滯,多詢訪之。 然性通脫,會意便行,不拘朝憲。 嘗預樂游苑宴,不得醉而還,因詣道邊酒壚,停車褰幔,與車前三騶對飲。 時觀者如堵,幾卿處之自若。 後以在省署夜着犢鼻褌,與門生登閣道飲酒酣呼,爲有司糾奏,坐免。 普通六年,詔西昌侯藻督衆軍北侵,幾卿啓求行,擢爲藻軍師長史。 將行,與仆射徐勉別,勉云:「淮、淝之役,前謝已着奇功,未知今謝何如?」幾卿應聲曰:「已見今徐勝於前徐,後謝何必愧於前謝。 」勉默然。 軍至渦陽退敗,幾卿坐免官。 居白楊石井宅,朝中交好者載酒從之,客恆滿坐。 時左丞庾仲容亦免歸,二人意相得,並肆情誕縱,或乘露車歷游郊野,醉則執鐸輓歌,不屑物議。 湘東王繹在荊鎮與書慰勉之。 後爲太子率更令。 放達不事容儀。 性不容非,與物多忤,有乖己者,輒肆意罵之,退無所言。 遷左丞。 仆射省嘗議集公卿,幾卿外還,宿醉未醒,取枕高臥,傍若無人。 又嘗于閣省裸袒酣飲,及醉小遺,下沾令史,爲南司所彈,幾卿亦不介意。 轉左光祿長史。 卒,文集行于世。 幾卿雖不持檢操,然于家門篤睦。 兄才卿早卒,子藻幼孤,幾卿撫養甚至。 及藻成立,歷清官,皆幾卿獎訓之力也。 論曰:謝晦以佐命之功,當顧托之重,殷憂在日,黜昏啓聖,于社稷之計,蓋爲大矣。 但廬陵之殞,事非主命,昌門之覆,有乖臣道。 博陸所慎,理異於斯。 加以身處上流,兵權總己,將欲以外製內,豈人主所久堪乎。 向令徐、傅不亡,道濟居外,四權制命,力足相侔,劉氏之危,則有逾累卵。 以此論罰,豈曰妄誅。 宣遠所爲寒心,可謂睹其萌矣。 然謝氏自晉以降,雅道相傳,景恆、景仁以德素傳美,景懋、景先以節義流譽。 方明行己之度,玄暉藻繢之奇,各擅一時,可謂德門者矣。 靈運才名,江左獨振;而猖獗不已,自致覆亡。 人各有能,茲言乃信,惜乎! 卷二十 列傳第十 謝弘微 弘微年十歲,繼從叔峻,名犯所繼內諱,故以字行。 童幼時精神端審,時然後言。 所繼叔父混名知人,見而異之,謂思曰:「此兒深中夙敏,方成佳器,有子如此足矣。 」峻司空琰子也,于弘微本服緦,親戚中表,素不相識,率意承接,皆合禮衷。 義熙初,襲爵建昌縣侯。 弘微家素貧儉,而所繼豐泰,唯受數千卷書,國吏數人而已,遺財祿秩,一不關預。 混聞而驚嘆,謂國郎中令漆凱之曰:「建昌國祿本應與北舍共之,國侯既不厝意,今可依常分送。 弘微重違混言,乃少有所受。 北舍,弘微本家也。 混風格高峻,少所交納,唯與族子靈運、瞻、晦、曜、弘微以文義賞會,常共宴處,居在烏衣巷,故謂之烏衣之遊。 混詩所言「昔爲烏衣游,慼慼皆親姓」者也。 其外雖復高流時譽,莫敢造門。 瞻等才辭辯富,弘微每以約言服之,混特所敬貴,號曰微子。 謂瞻等曰:「汝諸人雖才義豐辯,未必皆愜衆心,至于領會機賞,言約理要,故當與我共推微子。 常言「阿遠剛躁負氣,阿客博而無檢,曜仗才而持操不篤,晦自知而納善不周。 設復功濟三才,終亦以此爲恨。 至如微子,吾無間然」。 又言「微子異不傷物,同不害正,若年造六十,必至公輔」。 嘗因酣燕之餘,爲韻語以獎勸靈運、瞻等曰:「康樂誕通度,實有名家韻,若加繩染功,剖瑩乃瓊瑾。 宣明體遠識,穎達且沈俊,若能去方執,穆穆三才順。 阿多標獨解,弱冠纂華胤,質勝誡無文,其尚又能峻。 通遠懷清悟,采采摽蘭訊,直轡鮮不躓,抑用解偏吝。 微子基微尚,無倦由慕藺,勿輕一簣少,進往必千仞。 數子勉之哉,風流由爾振。 如不犯所知,此外無所慎。 」靈運、瞻等並有誡厲之言,唯弘微獨盡褒美。 曜,弘微兄,多其小字。 通遠即瞻字。 客兒,靈運小名也。 晉世名家身有國封者,起家多拜員外散騎侍郎,弘微亦拜員外散騎侍郎、琅邪王大司馬參軍。 義熙八年,混以劉毅黨見誅,混妻晉陵公主改適琅邪王練。 公主雖執意不行,而詔與謝氏離絶。 公主以混家事委之弘微。 混仍世宰相,一門兩封,田業十餘處,僮役千人,唯有二女,年並數歲。 弘微經紀生業,事若在公,一錢尺帛出入,皆有文簿。 宋武受命,晉陵公主降封東鄉君。 以混得罪前代,東鄉君節義可嘉,聽還謝氏。 自混亡至是九年,而室宇修整,倉廩充盈,門徒不異平日。 田疇墾闢,有加于舊。 東鄉君嘆曰:「仆射生平重此子,可謂知人,仆射爲不亡矣。 」中外姻親、道俗義舊見東鄉之歸者,入門莫不嘆息,或爲流涕,感弘微之義也。 性嚴正,舉止必循禮度,事繼親之黨,恭謹過常。 伯叔二母,歸宗兩姑,晨夕瞻奉,盡其誠敬。 內外或傳語通訊,輒正其衣冠。 婢仆之前,不妄言笑。 由是尊卑大小,敬之若神。 時有蔡湛之者,及見謝安兄弟,謂人曰:「弘微貌類中郎,而性似文靖。 」 文帝初封宜都王,鎮江陵,以琅邪王球爲友,弘微爲文學。 母憂去職,居喪以孝稱。 服闋,蔬素踰時。 文帝即位,爲黃門侍郎,與王華、王曇首、殷景仁、劉湛等,號曰五臣。 遷尚書吏部郎,參機密。 尋轉右衛將軍,諸故吏臣佐,並委弘微選擬。 居身清約,器服不華,而飲食滋味盡其豐美。 兄曜歷御史中丞,彭城王義康驃騎長史,卒官。 弘微哀戚過禮,服雖除猶不噉魚肉。 沙門釋慧琳嘗與之食,見其猶蔬素,謂曰:「檀越素既多疾,即吉猶未復膳。 若以無益傷生,豈所望于得理。 」弘微曰:「衣冠之變,禮不可踰,在心之哀,實未能已。 」遂廢食歔欷不自勝。 弘微少孤,事兄如父。 友睦之至,舉世莫及。 口不言人短,見兄曜好臧否人物,每聞之,常亂以他語。 歷位中庶子,加侍中。 志在素宦,畏忌權寵,固讓不拜,乃聽解中庶子。 每獻替及陳事,必手書焚草,人莫之知。 上以弘微能膳羞,每就求食,弘微與親舊經營。 及進之後,親人問上所禦,弘微不答,別以余語酬之,時人比之漢世孔光。 第8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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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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