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土國,扶南之別種也。 在南海中,水行百餘日而達所都。 土色多赤,因以為號。 東波羅刺國,西婆羅娑國,南訶羅旦國,北拒大海,地方數千里。 其王姓瞿曇氏,名利富多塞,不知有國近遠。 稱其父釋王位出家為道,傳位於利富多塞,在位十六年矣。 有三妻,並鄰國王之女也。 居僧祗城,有門三重,相去各百許步。 每門圖畫飛仙、仙人、菩薩之像,縣金花鈴毦,婦女數十人,或奏樂,或捧金花。 又飾四婦人,容飾如佛塔邊金剛力士之狀,夾門而立。 門外者持兵仗,門內者執白拂。 夾道垂素網,綴花。 王宮諸屋悉是重閣,北戶,北面而坐。 坐三重之榻。 衣朝霞布,冠金花冠,垂雜寶瓔珞。 四女子立侍,左右兵衛百餘人。 王榻後作一木龕,以金銀五香木雜鈿之。 龕後懸一金光焰,夾榻又樹二金鏡,鏡前並陳金甕,甕前各有金香爐。 當前置一金伏牛,牛前樹壹寶蓋,蓋左右皆有寶扇。 婆羅門等數百人,東西重行,相向而坐。 其官有薩陀迦羅一人,陀拏達義二人,迦利蜜迦三人,共掌政事;俱羅末帝一人,掌刑法。 每城置那邪迦一人,鉢帝十人。 其俗等皆穿耳剪髮,無跪拜之禮。 以香油涂身。 其俗敬佛,尤重婆羅門。 婦人作髻于項後。 男女通以朝霞、朝雲雜色布為衣。 豪富之室,恣意華靡,唯金鎖非王賜不得服用。 每婚嫁,擇吉日,女家先期五日,作樂飲酒,父執女手以授婿,七日乃配焉。 既娶則分財別居,唯幼子與父同居。 父母兄弟死則剔發素服,就水上構竹木為棚,棚內積薪,以屍置上。 燒香建幡,吹蠡擊鼓以送之,縱火焚薪,遂落于水。 貴賤皆同。 唯國王燒訖,收灰貯以金瓶,藏於廟屋。 冬夏常溫,雨多霽少,種植無時,特宜稻、穄、白豆、黑麻,自餘物產,多同於交阯。 以甘蔗作酒,雜以紫瓜根。 酒色黃赤,味亦香美。 亦名椰漿為酒。 煬帝即位,募能通絶域者。 大業三年,屯田主事常駿、虞部主事王君政等請使赤土。 帝大悅,賜駿等帛各百匹,時服一襲而遣。 賫物五千段,以賜赤土王。 其年十月,駿等自南海郡乘舟,晝夜二旬,每值便風。 至焦石山而過,東南泊陵伽鉢拔多洲,西與林邑相對,上有神祠焉。 又南行,至師子石,自是島嶼連接。 又行二三日,西望見狼牙須國之山,於是南達鷄籠島,至于赤土之界。 其王遣婆羅門鳩摩羅以舶三十艘來迎,吹蠡擊鼓,以樂隋使,進金鎖以纜駿船。 月餘,至其都,王遣其子那邪迦請與駿等禮見。 先遣人送金盤,貯香花並鏡鑷,金合二枚,貯香油,金瓶八枚,貯香水,白疊布四條,以擬供使者盥洗。 其日未時,那邪迦又將象二頭,持孔雀蓋以迎使人,並致金花、金盤以藉詔函。 男女百人奏蠡鼓,婆羅門二人導路,至王宮。 駿等奉詔書上閣,王以下皆坐。 宣詔訖,引駿等坐,奏天竺樂。 事畢,駿等還館,又遣婆羅門就館送食,以草葉為盤,其大方丈。 因謂駿曰:「今是大國中人,非復赤土國矣。 飲食疏薄,願為大國意而食之。 」後數日,請駿等入宴,儀衛導從如初見之禮。 王前設兩床,床上並設草葉盤,方一丈五尺,上有黃白紫赤四色之餅,牛、羊、魚、鱉、豬、蝳蝐之肉百餘品。 延駿升床,從者坐于地席,各以金鐘置酒,女樂迭奏,禮遺甚厚。 尋遣那邪迦隨駿貢方物,並獻金芙蓉冠、龍腦香。 以鑄金為多羅葉,隱起成文以為表,金函封之,令婆羅門以香花奏蠡鼓而送之。 既入海,見綠魚群飛水上。 浮海十餘日,至林邑東南,並山而行。 其海水闊千餘步,色黃氣腥,舟行一日不絶,雲是大魚糞也。 循海北岸,達于交止。 駿以六年春與那邪迦于弘農謁帝,大悅,賜駿等物二百段,俱授秉義尉,那邪迦等官賞各有差。 ○真臘 真臘國,在林邑西南,本扶南之屬國也。 去日南郡舟行六十日,而南接車渠國,西有硃江國。 其王姓剎利氏,名質多斯那。 自其祖漸已強盛,至質多斯那,遂兼扶南而有之。 死,子伊奢那先代立。 居伊奢那城,郭下二萬餘家。 城中有一大堂,是王聽政之所。 總大城三十,城有數千家,各有部帥,官名與林邑同。 其王三日一聽朝,坐五香七寶床,上施寶帳。 其帳以文木為竿,象牙、金鈿為壁,狀如小屋,懸金光焰,有同於赤土。 前有金香爐,二人侍側。 王着朝霞古貝,瞞絡腰腹,下垂至脛,頭戴金寶花冠,被真珠瓔珞,足履革屣,耳懸金璫。 常服白疊,以象牙為屩。 若露發,則不加瓔珞。 臣人服制,大抵相類。 有五大臣,一曰孤落支,二曰高相憑,三曰婆何多陵,四曰舍摩陵,五曰髯多婁,及諸小臣。 朝于王者,輒以階下三稽首。 王喚上階,則跪,以兩手抱膊,繞王環坐。 議政事訖,跪伏而去。 階庭門閣,侍衛有千餘人,被甲持仗。 其國與參半、硃江二國和親,數與林邑、陀桓二國戰爭。 其人行止皆持甲仗,若有征伐,因而用之。 其俗非王正妻子,不得為嗣。 王初立之日,所有兄弟並刑殘之,或去一指,或劓其鼻,別處供給,不得仕進。 人形小而色黑。 婦人亦有白者。 悉拳發垂耳,性氣捷勁。 居處器物,頗類赤土。 以右手為淨,左手為穢。 每旦澡洗,以楊枝淨齒,讀誦經咒。 又澡灑乃食,食罷還用楊枝淨齒,又讀經咒。 飲食多蘇酪、沙糖、秔粟、米餅。 欲食之時,先取雜肉羹與餅相和,手擩而食。 娶妻者,唯送衣一具,擇日遣媒人迎婦。 男女二家各八日不出,晝夜燃燈不息。 男婚禮畢,即與父母分財別居。 父母死,小兒未婚者,以余財與之。 若婚畢,財物入官。 其喪葬,兒女皆七日不食,剔發而哭,僧尼、道士、親故皆來聚會,音樂送之。 以五香木燒屍,收灰以金銀瓶盛,送於大水之內。 貧者或用瓦,而以彩色畫之。 亦有不焚,送屍山中,任野獸食者。 其國北多山阜,南有水澤,地氣尤熱,無霜雪,饒瘴癘毒蟲。 土宜粱稻,少黍粟,果菜與日南、九真相類。 異者有婆那娑樹,無花,葉似柿,實似冬瓜;奄羅樹,花葉似棗,實似李;毗野樹,花似木瓜,葉似杏,實似楮;婆田羅樹,花葉實並似棗而小異;歌畢佗樹,花似林檎,葉似榆而厚大,實似李,其大如升。 自余多同九真。 海中有魚名建同,四足,無鱗,其鼻如象,吸水上噴,高五六十尺。 有浮胡魚,其形似且,嘴如鸚鵡,有八足。 多大魚,半身出水,望之如山。 每五六月中,毒氣流行,即以白豬、白牛、白羊于城西門外祠之。 不然者,五穀不登,六畜多死,人眾疾疫。 近都有陵伽鉢婆山,上有神祠,每以兵五千人守衛之。 城東有神名婆多利,祭用人肉。 其王年別殺人,以夜祀禱,亦有守衛者千人。 其敬鬼如此。 多奉佛法,尤通道士,佛及道士並立像于館。 大業十二年,遣使貢獻,帝禮之甚厚,其後亦絶。 ○婆利 婆利國,自交阯浮海,南過赤土、丹丹,乃至其國。 國界東西四月行,南北四十五日行。 王姓剎利邪伽,名護濫那婆。 官曰獨訶邪挐,次曰獨訶氏挐。 國人善投輪刀,其大如鏡,中有竅,外鋒如鋸,遠以投人,無不中。 其餘兵器,與中國略同。 俗類真臘,物產同於林邑。 其殺人及盜,截其手,奸者鎖其足,期年而止。 祭祀必以月晦,盤貯酒餚,浮之流水。 每十一月,必設大祭。 海出珊瑚。 有鳥名舍利,解人語。 大業十二年,遣使朝貢,後遂絶。 于時南荒有丹丹、盤盤二國,亦來貢方物,其風俗物產,大抵相類雲。 第31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隋書》
第31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