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楚,涿郡范陽人也。 祖景祚,魏司空掾。 楚少有才學,鯁急口吃,言語澀難。 大業中,為尚書右司郎,當朝正色,甚為公卿所憚。 及帝幸江都,東都官僚多不奉法,楚每存糾舉,無所迴避。 越王侗稱尊號,以楚為內史令、左備身將軍、攝尚書左丞、右光祿大夫,封涿郡公,與元文都等同心戮力以輔幼主。 及王充作亂,兵攻太陽門,武衛將軍皇甫無逸斬關逃難,呼楚同去。 楚謂之曰:「仆與元公有約,若社稷有難,誓以俱死,今捨去不義。 」及兵入,楚匿于太官署,賊黨執之,送於充所。 充奮袂令斬之,於是鋒刃交下,肢體糜碎。 ○劉子翊 劉子翊,彭城叢亭裡人也。 父徧,齊徐州司馬。 子翊少好學,頗解屬文,性剛謇,有吏干。 仕齊殿中將軍。 開皇初,為南和丞,累轉秦州司法參軍事。 十八年,入考功,尚書右仆射楊素見而異之,奏為侍御史。 時永寧令李公孝四歲喪母,九歲外繼,其後父更別娶後妻,至是而亡。 河間劉炫以無撫育之恩,議不解任。 子翊駁之曰: 《傳》云:「繼母如母,與母同也。 」當以配父之尊,居母之位,齊杖之制,皆如親母。 又「為人後者,為其父母期」。 報期者,自以本生,非殊親之與繼也。 父雖自處傍尊之地,于子之情,猶須隆其本重。 是以令云:「為人後者,為其父母並解官,申其心喪。 父卒母嫁,為父後者雖不服,亦申心喪。 其繼母嫁不解官。 」此專據嫁者生文耳。 將知繼母在父之室,則制同親母。 若謂非有撫育之恩,同之行路,何服之有乎?服既有之,心喪焉可獨異?三省令旨,其義甚明。 今言令許不解,何其甚謬!且後人者為其父母期,未有變隔以親繼,親繼既等,故知心喪不殊。 《服問》云:「母出則為繼母之黨服。 」豈不以出母族絶,推而遠之,繼母配父,引而親之乎?子思曰:「為伋也妻,是為白也母。 有為亻及也妻,是不為白也母。 」定知服以名重,情因父親,所以聖人敦之以孝慈,弘之以名義。 是使子以名服,同之親母,繼以義報,等之己生。 如謂繼母之來,在子出之後,制有淺深者,考之經傳,未見其文。 譬出後之人,所後者初亡,後之者始至,此復可以無撫育之恩而不服重乎?昔長沙人王毖,漢末為上計詣京師,既而吳、魏隔絶,毖于內國更娶,生子昌。 毖死後為東平相,始知吳之母亡,便情系居重,不攝職事。 于時議者,不以為非。 然則繼母之與前母,於情無別。 若要以撫育始生服制,王昌復何足雲乎?又晉鎮南將軍羊祜無子,取弟子伊為子。 祜薨,伊不服重,祜妻表聞,伊辭曰:「伯生存養己,伊不敢違。 然無父命,故還本生。 」尚書彭權議:「子之出養,必由父命,無命而出,是為叛子。 」於是下詔從之。 然則心服之制,不得緣恩而生也。 論云:「禮者稱情而立文,仗義而設教。 」還以此義,諭彼之情。 稱情者,稱如母之情,仗義者,仗為子之義。 名義分定,然後能尊父順名,崇禮篤敬。 苟以母養之恩始成母子,則恩由彼至,服自己來,則慈母如母,何得待父命?又云:「繼母慈母,本實路人,臨己養己,同之骨血。 」若如斯言,子不由父,縱有恩育,得如母乎?其慈繼雖在三年之下,而居齊期之上,禮有倫例,服以稱情。 繼母本以名服,豈藉恩之厚薄也。 至于兄弟之子猶子也,私昵之心實殊,禮服之制無二。 彼言「以」輕「如」重,自以不同。 此謂如重之辭,即同重法,若使輕重不等,何得為「如」?律雲「準枉法」者,但準其罪,「以枉法論」者,即同真法。 律以弊刑,禮以設教,準者準擬之名,以者即真之稱。 「如」「以」二字,義用不殊,禮律兩文,所防是一。 將此明彼,足見其義,取譬伐柯,何遠之有。 又論云:「取子為後者,將以供承祧廟,奉養己身,不得使宗子歸其故宅,以子道事本父之後妻也。 」然本父後妻,因父而得母稱,若如來旨,本父亦可無心喪乎?何直父之後妻。 論又云:「禮言舊君,其尊豈復君乎?已去其位,非復純臣,須言『舊』以殊之。 別有所重,非復純孝,故言『其』已見之。 目以其父之文,是名異也。 」此又非通論。 何以言之?「其“舊」訓殊,所用亦別,舊者易新之稱,其者因彼之辭,安得以相類哉?至如《禮》云:「其父析薪,其子不克負荷。 」《傳》云:「衛雖小,其君在焉。 」若其父而有異,其君復有異乎?斯不然矣,斯不然矣。 今炫敢違禮乖令,侮聖干法,使出後之子,無情於本生,名義之分,有虧于風俗。 徇飾非于明世,強媒櫱于禮經,雖欲揚己露才,不覺言之傷理。 事奏,竟從子翊之議。 仁壽中,為新豐令,有能名。 大業三年,除大理正,甚有當時之譽。 擢授治書侍御史,每朝廷疑議,子翊為之辯析,多出眾人意表。 從幸江都。 值天下大亂,帝猶不悟,子翊因侍切諫,由是忤旨,令子翊為丹陽留守。 尋遣于上江督運,為賊吳棋子所虜。 子翊說之,因以眾首。 復遣領首賊清江。 遇煬帝被殺,賊知而告之。 子翊弗信,斬所言者。 賊又欲請以為主,子翊不從。 群賊執子翊至臨川城下,使告城中,雲「帝已崩」。 子翊反其言,於是見害,時年七十。 堯君素陳孝意 張季珣 松贇 堯君素,魏郡湯陰人也。 煬帝為晉王時,君素以左右從。 及嗣位,累遷鷹擊郎將。 大業之末,盜賊蜂起,人多流亡,君素所部獨全。 後從驍衛大將軍屈突通拒義兵于河東。 俄而通引兵南遁,以君素有膽略,署領河東通守。 義師遣將呂紹宗、韋義節等攻之,不克。 及通軍敗,至城下呼之。 君素見通,歔欷流涕,悲不自勝,左右皆哽咽,通亦泣下沾衿,因謂君素曰:「吾軍已敗,義旗所指,莫不響應。 事勢如此,卿當早降,以取富貴。 」君素答曰:「公當爪牙之寄,為國大臣,主上委公以關中,代王付公以社稷,國祚隆替,懸之於公。 奈何不思報效,以至于此。 縱不能遠慚主上,公所乘馬,即代王所賜也,公何面目乘之哉!」通曰:「籲!君素,我力屈而來。 」君素曰:「方今力猶未屈,何用多言。 」通慚而退。 時圍甚急,行李斷絶,君素乃為木鵝,置表於頸,具論事勢,浮之黃河,沿流而下。 河陽守者得之,達于東都。 越王侗見而嘆息,於是承製拜君素為金紫光祿大夫,密遣行人勞苦之。 監門直閣龐玉、武衛將軍皇甫無逸前後自東都歸義,俱造城下,為陳利害。 大唐又賜金券,待以不死。 君素卒無降心。 其妻又至城下謂之曰:「隋室已亡,天命有屬,君何自苦,身取禍敗。 」君素曰:「天下事非婦人所知。 」引弓射之,應弦而倒。 君素亦知事必不濟,然要在守死不易,每言及國家,未嘗不歔欷。 嘗謂將士曰:「吾是籓邸舊臣,累蒙獎擢,至于大義,不得不死。 今谷支數年,食盡此谷,足知天下之事。 必若隋室傾敗,天命有歸,吾當斷頭以付諸君也。 」時百姓苦隋日久,及逢義舉,人有息肩之望。 然君素善於統領,下不能叛。 歲余,頗得外生口,城中微知江都傾覆。 又糧食乏絶,人不聊生,男女相食,眾心離駭。 白虹降于府門,兵器之端,夜皆光見。 月餘,君素為左右所害。 第28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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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書》
第28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