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集群官于廣陽門外,宣詔以戮之。 廣平王雄答詔曰:「至尊為百姓割骨肉之恩,廢黜無德,實為大慶,天下幸甚!」乃移勇于內史省,立晉王廣為皇太子,仍以勇付之,復囚于東宮。 賜楊素物三千段,元冑、楊約並千段,楊難敵五百段,皆鞫勇之功賞也。 時文林郎楊孝政上書諫曰:「皇太子為小人所誤,宜加訓誨,不宜廢黜。 」上怒,撻其胸。 尋而貝州長史裴肅表稱:「庶人罪黜已久,當克己自新,請封一小國。 」高祖知勇之黜也,不允天下之情,乃征肅入朝,具陳廢立之意。 時勇自以廢非其罪,頻請見上,面申冤屈。 而皇太子遏之,不得聞奏。 勇於是升樹大叫,聲聞于上,冀得引見。 素因奏言:「勇情志昏亂,為癲鬼所著,不可復收。 」上以為然,卒不得見。 素誣陷經營,構成其罪,類皆如此。 高祖寢疾于仁壽宮,征皇太子入侍醫藥,而奸亂宮闈,事聞于高祖。 高祖抵床曰:「枉廢我兒!」因遣追勇。 未及發使,高祖暴崩,秘不發喪。 遽收柳述、元岩,系于大理獄,偽為高祖敕書,賜庶人死。 追封房陵王,不為立嗣。 勇有十男:雲昭訓生長寧王儼、平原王裕、安城王筠,高良娣生安平王嶷、襄城王恪,王良媛生高陽王該、建安王韶,成姬生潁川王煚,後宮生孝實、孝范。 長寧王儼,勇長子也。 誕乳之初,以報高祖,高祖曰:「此即皇太孫,何乃生不得地?」雲定興奏曰:「天生龍種,所以因雲而出。 」時人以為敏對。 六歲,封長寧郡王。 勇敗,亦坐廢黜。 上表乞宿衛,辭情哀切,高祖覽而憫焉。 楊素進曰:「伏願聖心同於螫手,不宜復留意。 」煬帝踐極,儼常從行,卒於道,實鴆之也。 諸弟分徙嶺外,仍敕在所皆殺焉。 秦孝王俊,字阿祗,高祖第三子也。 開皇元年立為秦王。 二年春,拜上柱國、河南道行台尚書令、洛州刺史,時年十二。 加右武衛大將軍,領關東兵。 三年,遷秦州總管。 隴右諸州盡隷焉。 俊仁恕慈愛,崇敬佛道,請為沙門,上不許。 六年,遷山南道行台尚書令。 伐陳之役,以為山南道行軍元帥,督三十總管,水陸十餘萬,屯漢口,為上流節度。 陳將周羅、荀法尚等,以勁兵數萬屯鸚鵡洲,總管崔弘度請擊之。 俊慮殺傷,不許。 羅亦相率而降。 於是遣使奉章詣闕,垂泣謂使者曰:「謬當推轂,愧無尺寸之功,以此多慚耳。 」上聞而善之。 授揚州總管四十四州諸軍事,鎮廣陵。 歲余,轉并州總管二十四州諸軍事。 初頗有令問,高祖聞而大悅,下書獎勵焉。 其後俊漸奢侈,違犯制度,出錢求息,民吏苦之。 上遣使按其事,與相連坐者百餘人。 俊猶不悛,於是盛治宮室,窮極侈麗。 俊有巧思,每親運斤斧,工巧之器,飾以珠玉。 為妃作七寶】,又為水殿,香塗粉壁,玉砌金階。 樑柱楣棟之間,周以明鏡,間以寶珠,極榮飾之美。 每與賓客妓女絃歌于其上。 俊頗好內,妃崔氏性妒,甚不平之,遂於瓜中進毒。 俊由是遇疾,征還京師。 上以其奢縱,免官,以王就第。 左武衛將軍劉升諫曰:「秦王非有他過,但費官物營舍而已。 臣謂可容。 」上曰:「法不可違。 」升固諫,上忿然作色,升乃止。 其後楊素復進諫曰:「秦王之過,不應至此,願陛下詳之。 」上曰:「我是五兒之父,若如公意,何不別制天子兒律?以周公之為人,尚誅管、蔡,我誠不及周公遠矣,安能虧法乎?」卒不許。 俊疾篤,未能起,遣使奉表陳謝。 上謂其使曰:「我戮力關塞,創茲大業,作訓垂範,庶臣下守之而不失。 汝為吾子,而欲敗之,不知何以責汝!」俊慚怖,疾甚。 大都督皇甫統上表,請復王官,不許。 歲余,以疾篤,復拜上柱國。 二十年六月,薨于秦邸。 上哭之數聲而已。 俊所為侈麗之物,悉命焚之。 敕送終之具,務從儉約,以為後法也。 王府僚佐請立碑,上曰:「欲求名,一卷史書足矣,何用碑為?若子孫不能保家,徒與人作鎮石耳。 」 妃崔氏以毒王之故,下詔廢絶,賜死於其家。 子浩,崔氏所生也。 庶子曰湛。 群臣議曰:「《春秋》之義,母以子貴,子以母貴。 貴既如此,罪則可知。 故漢時慄姬有罪,其子便廢,郭後被廢,其子斯黜。 大既然矣,小亦宜同。 今秦王二子,母皆罪廢,不合承嗣。 」於是以秦國官為喪主。 俊長女永豐公主,年十二,遭父憂,哀慕盡禮,免喪,遂絶魚肉。 每至忌日,輒流涕不食。 有開府王延者,性忠厚,領親信兵十餘年,俊甚禮之。 及俊有疾,延恆在閤下,衣不解帶。 俊薨,勺飲不入口者數日,羸頓骨立。 上聞而憫之,賜以禦藥,授驃騎將軍,典宿衛。 俊葬之日,延號慟而絶。 上嗟異之,令通事舍人弔祭焉。 詔葬延于俊墓側。 煬帝即位,立浩為秦王,以奉孝王嗣。 封湛為濟北侯。 後以浩為河陽都尉。 楊玄感作逆之際,左翊衛大將軍宇文述勒兵討之。 至河陽,修啟于浩,浩復詣述營,兵相往複。 有司劾浩,以諸侯交通內臣,竟坐廢免。 宇文化及殺逆之始,立浩為帝。 化及敗於黎陽,北走魏縣,自僭偽號,因而害之。 湛驍果,有膽烈。 大業初,為滎陽太守,坐浩免,亦為化及所害。 庶人秀,高祖第四子也。 開皇元年,立為越王。 未幾,徙封于蜀,拜柱國、益州刺史、總管,二十四州諸軍事。 二年,進位上柱國、西南道行台尚書令,本官如故。 歲余而罷。 十二年,又為內史令、右領軍大將軍。 尋復出鎮于蜀。 秀有膽氣,容貌瑰偉,美鬚髯,多武藝,甚為朝臣所憚。 上每謂獻皇后曰:「秀必以惡終。 我在當無慮,至兄弟必反。 」兵部侍郎元衡使于蜀,秀深結于衡,以左右為請。 既還京師,請益左右,上不許。 大將軍劉噲之討西爨也,高祖令上開府楊武通將兵繼進。 秀使嬖人萬智光為武通行軍司馬,上以秀任非其人,譴責之。 因謂群臣曰:「壞我法者,必在子孫乎?譬如猛獸,物不能害,反為毛間蟲所損食耳。 」於是遂分秀所統。 秀漸奢侈,違犯制度,車馬被服,擬于天子。 及太子勇以讒毀廢,晉王廣為皇太子,秀意甚不平。 皇太子恐秀終為後變,陰令楊素求其罪而譖之。 仁壽二年,征還京師,上見,不與語。 明日,使使切讓之。 秀謝曰:「忝荷國恩,出臨籓岳,不能奉法,罪當萬死。 」皇太子及諸王流涕庭謝。 上曰:「頃者秦王糜費財物,我以父道訓之。 今秀蠹害生民,當以君道繩之。 」於是付執法者。 開府慶整諫曰:「庶人勇既廢,秦王已薨,陛下兒子無多,何至如是?然蜀王性甚耿介,今被重責,恐不自全。 」上大怒,欲斷其舌。 因謂群臣曰:「當斬秀于市,以謝百姓。 」乃令楊素、蘇威、牛弘、柳述、趙綽等推治之。 太子陰作偶人,書上及漢王姓字,縛手釘心,令人埋之華山下,令楊素髮之。 又作檄文曰:「逆臣賊子,專弄威柄,陛下唯守虛器,一無所知。 」陳甲兵之盛,雲「指期問罪」。 置秀集中,因以聞奏。 上曰:「天下寧有是耶!」於是廢為庶人,幽內侍省,不得與妻子相見,令給獠婢二人驅使。 與相連坐者百餘人。 第20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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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書》
第20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