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三月辛亥,長星見西方,竟天,干歷奎婁、角亢而沒;至九月辛未,轉見南方,亦竟天,又幹角亢,頻掃太微帝座,干犯列宿,唯不及參、井。 經歲乃滅。 占曰:「去穢布新,天所以去無道,建有德,見久者災深,星大者事大,行遲者期遠。 兵大起,國大亂而亡。 餘殃為水旱饑饉,土功疾疫。 」其後,築長城,討吐谷渾及高麗,兵戎歲駕,略無寧息。 水旱饑饉疾疫,土功相仍,而有群盜並起,邑落空虛。 九年五月,禮部尚書楊玄感於黎陽舉兵反。 丁未,熒惑逆行入南鬥,色赤如血,如三斗器,光芒震耀,長七八尺,于鬥中句巳而行。 占曰:「有反臣,道路不通,國大亂,兵大起。 」鬥,吳、越分野,玄感父封于越,後徙封楚地,又次之,天意若曰,使熒惑句巳之,除其分野。 至七月,宇文述討平之。 其兄弟悉梟首車裂,斬其黨與數萬人。 其年,硃燮、管崇亦于吳郡擁眾反。 此後群盜屯聚,剽略郡縣,屍橫草野,道路不通,賫詔敕使人,皆步涉夜行,不敢遵路。 十一年六月,有星孛于文昌東南,長五六寸,色黑而鋭,夜動搖,西北行,數日至文昌,去宮四五寸,不入,卻行而滅。 占曰:「為急兵。 」其八月,突厥圍帝于雁門,從兵悉馮城禦寇,矢及帝前。 七月,熒惑守羽林。 占曰:「衛兵反。 」十二月戊寅,大流星如斛,墜賊盧明月營,破其沖輣,壓殺十餘人。 占曰:「奔星所墜,破軍殺將。 」其年,王充擊盧明月城,破之。 十二年五月丙戌朔,日有食之,既。 占曰:「日食既,人主亡,陰侵陽,下伐上。 」其後宇文化及等行殺逆。 癸巳,大流星隕于吳郡,為石。 占曰:「有亡國,有死王,有大戰,破軍殺將。 」其後大軍破逆賊劉元進于吳郡,斬之。 八月壬子,有大流星如鬥,出王良閣道,聲如隕牆;癸丑,大流星如甕,出羽林。 九月戊午,有枉矢二,出北斗魁,委曲蛇形,注于南鬥。 占曰:「主以兵去,天之所伐。 」亦曰:「以亂伐亂,執矢者不正。 」後二年,化及殺帝僭號,王充亦于東都殺恭帝,篡號鄭。 皆殺逆無道,以亂代亂之應也。 十三年五月辛亥,大流星如甕,墜於江都。 占曰:「其下有大兵戰,流血破軍殺將。 」六月,有星孛于太微五帝座,色黃赤,長三四尺所,數日而滅。 占曰:「有亡國,有殺君。 」明年三月,宇文化及等殺帝也。 十一月辛酉,熒惑犯太微,日光四散如流血。 占曰:「賊入宮,主以急兵見伐。 」又曰:「臣逆君。 」明年三月,化及等殺帝,諸王及幸臣並被戮。 志第十七 五行上 《易》以八卦定吉凶,則庖犧所以稱聖也。 《書》以九疇論休咎,則大禹所以為明也。 《春秋》以災祥驗行事,則仲尼所以垂法也。 天道以星象示廢興,則甘、石所以先知也。 是以祥符之兆可得而言 ,妖訛之占所以徵驗。 夫神則陰陽不測,天則欲人遷善,均乎影響,殊致同歸。 漢時有伏生、董仲舒、京房、劉向之倫,能言災異,顧盼六經,有足觀者。 劉向曰:「君道得則和氣應,休征生。 君道違則乖氣應,咎徵發。 」夫天有七曜,地有五行。 五事愆違則天地見異,況于日月星辰乎?況于水火金木土乎?若梁武之降號伽藍,齊文宣之盤遊市裡,陳則蔣山之鳥呼曰「奈何」,周則陽武之魚集空而鬥,隋則鵲巢黼帳,火炎門闕,豈唯天道,亦曰人妖,則祥眚呈形,于何不至?亦有脫略政教,張羅樽糈,崇信巫史,重增愆罰。 昔懷王事神而秦兵逾進,萇弘尚鬼而諸侯不來。 性者,生之靜也。 欲者,心之使也。 置情攸往,引類同歸。 雀乳于空城之側,鷮飛于鼎耳之上。 短長之制,既曰由人;黔隧崇山,同車共軫。 必有神道,裁成倚伏。 一則以為殃釁,一則以為休征。 故曰德勝不祥而義厭不惠。 是以聖王常由德義,消伏災咎也。 《洪範五行傳》曰:「木者東方,威儀容貌也。 古者聖王垂則,天子穆穆,諸侯皇皇。 登輿則有鸞和之節,降車則有佩玉之度,田狩則有三驅之制,飲食則有享獻之禮。 無事不出境。 此容貌動作之得節,所以順木氣也。 如人君違時令,失威儀,田獵馳騁,不反宮室,飲食沉湎,不顧禮制,縱慾恣睢,出入無度,多徭役以奪人時,增賦稅以奪人財,則木不曲直。 」 齊後主武平五年,鄴城東青桐樹,有如人狀。 京房《易傳》曰:「王德衰,下人將起,則有木生為人狀。 」是時後主怠于國政,耽荒酒色,威儀不肅,馳騁無度,大發徭役,盛修宮室,後二歲而亡。 木不曲直之效也。 七年,宮中有樹,大數圍,夜半無故自拔。 齊以木德王,無故自拔,亡國之應也。 其年,齊亡。 開皇八年四月,幽州人家以白楊木懸灶上,積十餘年,忽生三條,皆長三尺餘,甚鮮茂。 仁壽二年春,盩厔人以楊木為屋樑,生三條,長二尺。 京房《易傳》曰:「妃後有顓,木仆反立,斷枯復生。 」獨孤後專恣之應也。 仁壽元年十月,蘭州楊樹上松生,高三尺,六節十二枝,《宋志》曰:「松不改柯易葉,楊者危脆之木,此永久之業,將集危亡之地也。 」是時帝惑讒言,幽廢塚嫡,初立晉王為皇太子。 天戒若曰,皇太子不勝任,永久之業,將致危亡。 帝不悟。 及帝崩,太子立,是為煬帝,竟以亡國。 仁壽四年八月,河間柳樹無故枯落,既而花葉復生。 京房《易飛候》曰:「木再榮,國有大喪。 」是歲,宮車晏駕。 《洪範五行傳》曰:「金者西方,萬物既成,殺氣之始也。 古之王者,興師動眾,建立旗鼓,以誅殘賊,禁暴虐,安天下,殺伐必應義,以順金氣。 如人君樂侵陵,好攻戰,貪城邑之賂,以輕百姓之命,人皆不安,外內騷動,則金不從革。 」 陳禎明二年五月,東冶鐵鑄,有物赤色,大如鬥,自天墜熔所。 隆隆有聲,鐵飛破屋而四散,燒人家。 時後主與隋雖結和好,遣兵度江,掩襲城鎮,將士勞敝,府藏空竭。 東冶者,陳人鑄兵之所。 鐵飛為變者,金不從革之應。 天戒若曰,陳國小而兵弱,當以和好為固,無鑄兵而黷武,以害百姓。 後主不悟,又遣偽將陳紀、任蠻奴、蕭摩訶數寇江北,百姓不堪其役。 及隋師渡江,而二將降款,卒以滅亡。 《洪範五行傳》曰:「火者南方,陽光為明也。 人君向南,蓋取象也。 昔者聖帝明王,負扆攝袂,南面而聽斷天下。 攬海內之雄俊,積之於朝,以續聰明,推邪佞之偽臣,投之於野,以通壅塞,以順火氣。 夫不明之君,惑于讒口,白黑雜揉,代相是非,眾邪併進,人君疑惑。 棄法律,間骨肉,殺太子,逐功臣,以孽代宗,則火失其性。 」 梁天監元年五月,有盜入南、北掖,燒神武門總章觀。 時帝初即位,而火燒觀闕,不祥之甚也。 既而太子薨,皇孫不得立。 及帝暮年,惑于硃異之口,果有侯景之亂,宮室多被焚燒。 天誡所以先見也。 普通二年五月,琬琰殿火,延燒後宮三千餘間。 中大通元年,硃雀航華表災。 明年,同泰寺災。 大同三年,硃雀門災。 水沴火也。 是時帝崇尚佛道,宗廟牲牷,皆以面代之,又委萬乘之重,數詣同泰寺,捨身為奴,令王公已下贖之。 初陽為不許,後為默許,方始還宮。 天誡若曰,梁武為國主,不遵先王之法,而淫于佛道,橫多糜費,將使其社稷不得血食也。 天數見變而帝不悟,後竟以亡。 及江陵之敗,闔城為賤隷焉,即捨身為奴之應也。 陳永定三年,重雲殿災。 第10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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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書》
第10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