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京兆郡丞樂運亦以直言數諫于帝。 運字承業,南陽淯陽人,晉尚書令廣之八世孫。 祖文素,齊南郡守。 父均,梁義陽郡守。 運少好學,涉獵經史,而不持章句。 年十五而江陵滅,運隨例遷長安。 其親屬等多被籍,而運積年為人傭保,皆贖免之。 又事母及寡嫂甚謹。 由是以孝義聞。 梁故都官郎琅邪王澄美之,為次其行事,為孝義傳。 性方直,未嘗求媚於人。 天和初,起家夏州總管府倉曹參軍,轉柱國府記室參軍。 尋而臨淄公唐瑾薦為露門學士。 前後犯顏屢諫高祖,多被納用。 建德二年,除萬年縣丞。 抑挫豪右,號稱強直。 高祖嘉之,特許通籍,事有不便于時者,令鉅細奏聞。 高祖嘗幸同州,召運赴行在所。 既至,高祖謂運曰 :「卿來日見太子不?」運曰:「臣來日奉辭 。 」高祖曰:「卿言太子何如人?」運曰:「中人也。 」時齊王憲以下,並在帝側。 高祖顧謂憲等曰:「百官佞我,皆云太子聰明睿知,唯運獨雲中人,方驗運之忠直耳 。 」於是因問運中人之狀。 運對曰 :「班固以齊桓公為中人,管仲相之則霸,豎貂輔之則亂。 謂可與為善,亦可與為惡也 。 」高祖曰:「我知之矣 。 」遂妙選宮官,以匡弼之。 仍超拜運京兆郡丞。 太子聞之,意甚不悅。 及高祖崩,宣帝嗣位。 葬訖,詔天下公除。 帝及六宮,便議即吉。 運上疏曰 :「三年之喪,自天子達于庶人。 先王制禮,安可誣之。 禮,天子七月而葬,以俟天下畢至。 今葬期既促, 事訖便除,文軌之內,奔赴未盡;鄰境遠聞,使猶未至。 若以喪服受弔,不可既吉更凶;如以玄冠對使,未知此出何禮。 進退無據,愚臣竊所未安 。 」書奏,帝不納。 自是德政不修,數行赦宥。 運又上疏曰 :「臣謹案周官曰:“國君之過市,刑人赦 。 」此謂市者交利之所,君子無故不遊觀焉。 若遊觀,則施惠以悅之也。 尚書曰:「眚災肆赦。 」此謂過誤為害,罪雖大,當緩赦之。 呂刑云:「五刑之疑,有赦。 」此謂(赦)〔刑〕疑從罰,罰疑從免。 論語曰:「赦小過,舉賢才。 」謹尋經典,未有罪無輕重,溥天大赦之文 。 逮茲末葉,不師古始,無益於治,未可則之。 故管仲曰 :「有赦者,奔馬之委轡。 不赦者,痤疽之礪石。 」又曰:「惠者,民之仇讎。 法者,民之父母。 」吳漢遺言,猶雲「唯願無赦」。 王符着論,亦云「赦者非明世之所宜 」。 豈可數施非常之惠,以肆奸宄之惡乎 。 ”帝亦不納,而昏暴滋甚。 運乃輿櫬詣朝堂,陳帝八失。 一曰:內史禦正,職在弼諧,皆須參議,共治天下。 大尊比來小大之事,多獨斷之。 堯舜至聖,尚資輔弼,比大尊未為聖主,而可專恣己心?凡諸刑罰爵賞,爰及軍國大事,請參諸宰輔,與眾共之。 二曰:內作色荒,古人重誡。 大尊初臨四海,德惠未洽,先搜天下美女,用實後宮;又詔儀同以上女,不許輒嫁。 貴賤同怨,聲溢朝野。 請姬媵非幸禦者,放還本族。 欲嫁之女,勿更禁之。 三曰:天子未明求衣,日旰忘食,猶恐萬機不理,天下擁滯。 大尊比來一入後宮,數日不出。 所須聞奏,多附內豎。 傳言失實,是非可懼。 事由宦者,亡國之征。 請準高祖,居外聽政。 四曰:變故易常,乃為政之大忌;嚴刑酷罰,非致治之弘規。 若罰無定刑,則天下皆懼;政無常法,則民無適從。 豈有削嚴刑之詔未及半祀,便即追改,更嚴前制?政令不定,乃至於是。 今宿衛之官,有一人夜不直者,罪至削除;因而逃亡者,遂便籍沒。 此則大逆之罪,與十杖同科。 雖為法愈嚴,恐人情愈散。 一人心散,尚或可止,若天下皆散,將如之何。 秦網密而國亡,漢章疏而祚永。 請遵輕典,並依大律。 則億兆之民,手足有所措矣。 五曰:高祖斲雕為樸,本欲傳之萬世。 大尊朝夕趣庭,親承聖旨。 豈有崩未踰年,而遽窮奢麗,成父之志,義豈然乎。 請興造之制,務從卑儉。 雕文刻鏤,一切勿營。 六曰:都下之民,徭賦稍重。 必是軍國之要,不敢憚勞。 豈容朝夕徵求,唯供魚龍爛漫,士民從役,祇為俳優角抵。 紛紛不已,財力俱竭,業業相顧,無復聊生。 凡此無益之事,請並停罷。 七曰:近見有詔,上書字誤者,即治其罪。 假有忠讜之人,欲陳時事,尺有所短,文字非工,不密失身,義無假手,脫有舛謬,便陷嚴科。 嬰徑尺之鱗,其事非易,下不諱之詔,猶懼未來,更加刑戮,能無箝口!大尊縱不能采誹謗之言,無宜杜獻書之路。 請停此詔,則天下幸甚。 八曰:昔桑谷生朝,殷王因之獲福。 今玄象垂誡,此亦興周之祥。 大尊雖減膳撤懸,未盡銷譴之理。 誠願諮諏善道,修布德政,解兆民之慍,引萬方之罪,則天變可除,鼎業方固。 大尊若不革茲八事,臣見周廟不血食矣。 帝大怒,將戮之。 內史元岩紿帝曰 :「樂運知書奏必死,所以不顧身命者,欲取後世之名。 陛下若殺之,乃成其名也 。 」帝然之,因而獲免。 翌日,帝頗感悟。 召運謂之曰 :「朕昨夜思卿所奏,寔是忠臣。 先皇明聖,卿數有規諫。 朕既昏暗,卿復能如此 。 」乃賜禦食以賞之。 朝之公卿,初見帝盛怒,莫不為運寒心。 後見獲宥,皆相賀以為倖免虎口。 內史鄭譯嘗以私事請託運而弗之許,因此銜之。 及隋文帝為丞相,譯為長史,遂左遷運為廣州滍陽令。 開皇五年,轉毛州高唐令。 頻歷二縣,並有聲績。 運常願處一諫官,從容諷議。 而性訐直,為人所排抵,遂不被任用。 乃發憤,錄夏殷以來諫諍事,集而部之,凡六百三十九條,合四十一卷,名曰諫苑。 奏上之。 隋文帝覽而嘉焉。 史臣曰:士有不因學藝而重,不待爵祿而貴者何?亦云忠孝而已。 若乃竭力以奉其親者,人子之行也;致身以事其君者,人臣之節也。 斯固彌綸三極,囊括百代。 當宣帝之在東朝,凶德方兆,王軌、宇文孝伯、神舉志惟無隱,盡言于父子之間。 淫刑既逞,相繼夷滅。 隋文之將登庸,人懷去就。 顏之儀風烈懍然,正辭以明節,崎嶇雷電之下,僅而獲濟。 斯數子者,豈非社稷之臣歟。 或人以為不忠,則天下莫之信也。 自古以外戚而居重任,多藉一時之恩,至若尉遲運者,可謂位以才升,爵由功進。 美矣哉。 卷四十一 列傳第三十三 王褒 庾信 王褒字子淵,琅邪臨沂人也。 曾祖儉,齊侍中、太尉、南昌文憲公。 祖騫,梁侍中、金紫光祿大夫、南昌安侯。 父規,梁侍中、左民尚書、南昌章侯。 並有重名于江左。 褒識量淵通,志懷沉靜。 美風儀,善談笑,博覽史傳,尤工屬文。 梁國子祭酒蕭子云,褒之姑夫也,特善草隷。 褒少以姻戚,去來其家,遂相模範。 俄而名亞子云,並見重於世。 梁武帝喜其才藝,遂以弟鄱陽王恢之女妻之。 起家秘書郎,轉太子舍人,襲爵南昌縣侯。 稍遷秘書丞。 宣成王大器,簡文帝之塚嫡,即褒之姑子也。 于時盛選僚佐,乃以褒為文學。 尋遷安成郡守。 及侯景渡江,建業擾亂,褒輯寧所部,見稱于時。 梁元帝承製,轉智武將軍、南平內史。 及嗣位於江陵,欲待褒以不次之位。 褒時猶在郡,敕王僧辯以禮發遣。 褒乃將家西上。 元帝與褒有舊,相得甚歡。 拜侍中,累遷吏部尚書、左仆射。 褒既世冑名家,文學優贍,當時咸相推挹,故旬月之間,位升端右。 寵遇日隆,而褒愈自謙虛,不以位地矜人,時論稱之。 第9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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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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