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右將軍、太中大夫,進爵為侯,增邑一千戶。 累遷持節、撫軍將軍、通直散騎常侍。 魏廢帝二年,授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大都督,進爵安武縣公,增邑一千四百戶。 魏恭帝元年,進授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大都督,改封永安縣公,出為幽州刺史。 孝閔帝踐阼,進爵神武郡公,增邑通前五千戶。 保定三年,征還朝,治左宮伯,轉小宗伯,尋拜大將軍。 時與齊人爭衡,戎車歲動,並交結突厥,以為外援。 在太祖之時,突厥已許納女於我,齊人亦甘言重幣,遣使求婚。 狄 固貪婪,便欲有悔。 朝廷乃令楊薦等累使結之,往反十餘,方復前好。 至是,雖期往逆,猶懼改圖。 以毅地兼勛戚,素有威重,乃命為使。 及毅之至,齊使亦在焉。 突厥君臣,猶有貳志。 毅抗言正色,以大義責之,累旬乃定,卒以皇后歸。 朝議嘉之,別封成都縣公,邑一千戶,進位柱國。 出為同州刺史,遷蒲州總管,徙金州總管,加授上柱國,入為大司馬。 隋開皇初,拜定州總管。 累居藩鎮,鹹得民和。 二年,薨于州,年六十四。 贈襄郢等六州刺史,謚曰肅。 毅性溫和,每以謹慎自守,又尚太祖第五女襄陽公主,特為朝廷所委信。 雖任兼出入,未嘗有矜惰之容,時人以此稱焉。 子賢嗣。 賢字托賢,志業通敏,少知名。 天和二年,策拜神武國世子。 宣政元年,授使持節儀同大將軍。 隋開皇中,襲爵神武公,除遷州刺史。 〔毅〕(有)〔第〕二女即唐太穆皇后。 武德元年,詔贈司空、穆總管荊郢硤夔復沔岳沅(灃)〔澧〕鄂十州諸軍事、荊州刺史,封杞國公。 並追贈賢,金遷房直均五州諸軍事、金州刺史,襲杞國公。 又追贈賢子紹宣秦州刺史,並襲賢爵。 紹宣無子,仍以紹宣兄孝宣子德藏為嗣。 于翼字文若,太師、燕公謹之子。 美風儀,有識度。 年十一,尚太祖女平原公主,拜員外散騎常侍,封安平縣公,邑一千戶。 大統十六年,進爵郡公,加大都督,領太祖帳下左右,禁中宿衛。 遷鎮南將軍、金紫光祿大夫、散騎常侍、武衛將軍。 謹平江陵,所贈得軍實,分給諸子。 翼一無所取,唯簡賞口內名望子弟有士風者,別待遇之。 太祖聞之,特賜奴婢二百口,翼固辭不受。 尋授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加侍中、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 六官建,除左宮伯。 孝閔帝踐阼,出為渭州刺史。 翼兄寔先蒞此州,頗有惠政。 翼又推誠布信,事存寬簡,夷夏感悅,比之大小馮君焉。 時吐谷渾入寇河右,涼鄯河三州咸被攻圍,使來告急。 秦州都督遣翼赴援,不從。 寮屬咸以為言。 翼曰 :「攻取之術,非夷俗所長。 此寇之來,不過抄掠邊牧耳。 安能頓兵城下,久事攻圍!掠而無獲,勢將自走。 勞師以往,亦無所及。 翼揣之已了,幸勿復言 。 」居數日問至,果如翼所策。 賀蘭祥討吐谷渾,翼率州兵先鋒深入。 以功增邑一千二百戶。 尋征拜右宮伯。 世宗雅愛文(士)〔史〕,立麟趾學,在朝有藝業者,不限貴賤,皆預聽焉。 乃至蕭撝、王褒等與卑鄙之徒同為學士。 翼言于帝曰 :「蕭撝,梁之宗子;王褒,梁之公卿。 今與趨走同儕,恐非尚賢貴爵之義 。 」帝納之,詔翼定其班次,於是有等差矣。 世宗崩,翼與晉公護同受遺詔,立高祖。 保定元年,徙軍司馬。 三年,改封常山(縣)〔郡 〕公,邑二千九百戶。 天和初,遷司會中大夫,增邑通前三千七百戶。 三年,皇后阿史那氏至自突厥,高祖行親迎之禮,命翼總司儀制。 狄人雖蹲踞無節,然咸憚翼之禮法,莫敢違犯。 遭父憂去職,居喪過禮,為時輩所稱。 尋有詔,起令視事。 高祖又以翼有人倫之鑒,皇太子及諸王等相傅以下,並委翼選置。 其所擢用,皆民譽也,時論僉謂得人。 遷大將軍,總中外宿衛兵事。 晉公護以帝委翼腹心,內懷猜忌。 轉為小司徒,加拜柱國。 雖外示崇重,實疏斥之。 及誅護,帝召翼,遣往河東取護子中山公訓,仍代鎮蒲州。 翼曰 :「塚宰無君陵上,自取誅夷。 元惡既除,餘孽宜殄。 然皆陛下骨肉,猶謂疏不間親。 陛下不使諸王而使臣異姓,非直物有橫議,愚臣亦所未安 。 」帝然之,乃遣越王盛代翼。 先是,與齊陳二境,各修邊防,雖通聘好,而每歲交兵。 然一彼一此,不能有所克獲。 高祖既親萬機,將圖東討,詔邊城鎮,並益儲偫,加戍卒。 二國聞之,亦增修守禦。 翼諫曰:「宇文護專制之日,興兵至洛,不戰而敗,所喪實多。 數十年委積,一朝麋散。 雖為護無制勝之策,亦由敵人之有備故也。 且疆埸相侵,互有勝敗,徒損兵儲,非策之上者。 不若解邊嚴,減戎防,繼好息民,敬待來者。 彼必(善 )〔喜〕于通和,懈而少備,然後出其不意,一舉而山東可圖。 若猶習前蹤,恐非蕩定之計 。 」帝納之。 建德二年,出為安隨等六州五防諸軍事、安州總管。 時屬大旱,溳水絶流。 舊俗,每逢亢陽,禱白兆山祈雨。 高祖先禁群祀,山廟已除。 翼遣主簿祭之,即日澍雨沾洽,歲遂有年。 民庶感之,聚會歌舞,頌翼之德。 四年,高祖將東伐,朝臣未有知者,遣納言盧韞等前後乘驛,三詣翼問策焉。 翼贊成之。 及軍出,詔翼率荊、楚兵二萬,自宛、葉趣襄城,大將軍張光洛、鄭恪等並隷焉。 旬日下齊一十九城。 所部都督,輒入民村,即斬以徇。 由是百姓欣悅,赴者如歸。 屬高祖有疾,班師,翼亦旋鎮。 五年,轉陝熊等七州十六防諸軍事、宜陽總管。 翼以宜陽地非襟帶,請移鎮于陝。 詔從之,仍除陝州刺史,總管如舊。 其年,大軍復東討,翼自陝入九曲,攻拔造澗等諸城,徑到洛陽。 齊洛州刺史獨孤永業開門出降,河南九州三十鎮,一時俱下。 襄城民庶等喜復見翼,並壺漿塞道。 尋即除洛懷等九州諸軍事、河陽總管。 尋徙豫州總管,給兵五千人、馬千疋以之鎮,並配開府及儀同等二十人。 仍敕河陽、襄州、安州、荊州(泗)州總管內有武干者,任翼征牒,不限多少。 儀同以下官爵,承製先授後聞。 陳將魯天念久圍光州,聞翼到汝南,望風退散。 霍州蠻首 田元顯,負險不賓,於是,送質請附。 陳將任蠻奴悉眾攻顯,顯立柵拒戰,莫有異心。 及翼還朝,元顯便叛。 其得殊俗物情,皆此類也。 大象初,征拜大司徒。 詔翼巡長城,立亭鄣。 西自鴈門,東至碣石,創新改舊,鹹得其要害雲。 仍除幽定七州六鎮諸軍事、幽州總管。 先是,突厥屢為寇掠,居民失業。 翼素有威武,兼明斥候,自是不敢犯塞,百姓安之。 及尉遲迥據相州舉兵,以書招翼。 翼執其使,並書送之。 于時隋文帝執政,賜翼雜繒一千五百段、粟麥一千五百石,並珍寶服玩等,進位上柱國,封任國公,增邑通前五千戶,別食任城縣一千戶,收其租賦。 翼又遣子讓通表勸進,並請入朝。 隋文帝許之。 開皇初,拜太尉。 或有告翼,雲往在幽州欲同尉遲迥者,隋文召致(凊)〔清〕室,遣理官按驗。 尋以無實見原,仍複本位。 三年五月,薨。 贈本官、加蒲晉懷絳邵汾六州諸軍事、蒲州刺史,謚曰穆。 翼性恭儉,與物無競,常以滿盈自戒,故能以功名終。 子璽,官至上大將軍、軍司馬、黎陽郡公。 璽弟詮,上儀同三司、吏部下大夫、常山公。 詮弟讓,儀同三司。 第6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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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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