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樞:樞要。 道樞:大道的關鍵之處;莊子認為,彼和此是事物對立的兩個方面,如果彼和此都失去了相對立的一面,那麼這就是道的樞要,即齊物以至齊論的關鍵。 一切都出自虛無、一切都歸於虛無,還有不「齊物」和「齊論」的嗎? (20)環中:環的中心;「得其環中」喻指抓住要害。 (21)應:適應,順應。 窮:盡。 (22)指:不宜講作手指之指,戰國名家學派公孫龍子著《指物論》,這裏應是針對該篇內容而言,所謂「指」,即組成事物的要素。 聯繫下一句,事物的要素並非事物本身,而事物的要素只有在事物內才有它的存在,故有「指之非指」的說法。 喻:說明。 (23)馬:跟上句的「指」一樣,同是當時論辯的主要論題。 名家公孫龍子就曾作《白馬篇》,闡述了「白馬非馬」的觀點。 (24)謂:稱謂、稱呼。 然:這樣。 (25)然:對的、正確的。 (26)以上十二句歷來認為有錯簡或脫落現象,句子序列暫取較通行的校勘意見。 (27)莛(tíng):草莖。 楹(yíng):廳堂前的木柱。 「莛」、「楹」對文,代指物之細小者和巨大者。 (28)厲:通作「癘」,指皮膚潰爛,這裏用表醜陋的人。 西施:吳王的美姬,古代著名的美人。 (29)恢:寬大。 恑(guǐ):奇變。 憰(jué):詭詐。 怪:怪異。 恢恑憰怪四字連在一起,概指千奇百怪的各種事態。 (30)一:渾一,一體。 聯繫上文,莊子認為世上一切小與大、醜與美、千差萬別的各種情態或各種事物,都是相通而又處在對立統一體內,從這一觀點出發,世上一切事物就不會不「齊」,不會不具有某種共同性。 (31)分:分開、分解。 (32)成:生成、形成。 「成」和「分」也是相對立的,一個事物被分解了,這就意味生成一新的事物。 (33)毀:毀滅,指失去了原有的狀態。 「毀」與「成」也是相對立的,一個新事物通過分解而生成了,這就意味原事物的本有狀態必定走向毀滅。 (34)達:通達,「達者」這裏指通曉事理的人。 (35)為是不用:為了這個緣故不用固執己見;「不用」之後有所省略,即一定把物「分」而「成」的觀點,也就是不「齊」的觀點。 寓:寄託。 諸:講作「之於」。 庸:指平常之理。 一說講作「用」,含有功用的意思。 (36)以下四句至「適得而幾矣」,有人認為是衍文,是前人作注的語言,並非莊子的原文。 姑備一說。 (37)得:中,合乎常理的意思。 一說自得。 (38)適:恰。 幾:接近。 (39)因:順應。 是:此,這裏指上述「為一」的觀點,即物之本然而不要去加以分別的觀點。 (40)已:這裏是一種特殊的省略,實指前面整個一句話,「已」當講作「因是已」。 (41)勞:操勞、耗費。 神明:心思,指精神和才智。 為一:瞭解、認識事物渾然一體、不可分割的道理。 言外之意,事物本來就是渾然一體,並不需要去辨求。 同:具有同一的性狀和特點。 (42)朝三:「朝三」、「暮四」的故事《列子.黃帝篇》亦有記載。 朝是早晨,暮是夜晚,三和四表示數量,即三升、四升。 「朝三」、「暮四」或者「朝四」、「暮三」,其總和皆為「七」,這裏借此譬喻名雖不一,實卻無損,總都歸結為「一」。 (43)狙(jū):猴子。 狙公:養猴子的人。 賦:給予。 芧(xù):橡子。 (44)虧:虧損。 為用:為之所用,意思是喜怒因此而有所變化。 (45)和:調和、混用。 「和之以是非」即「以是非和之」,把是和非混同起來。 休:本指休息,這裏含有優遊自得地生活的意思。 鈞:通作「均」;「天鈞」即自然而又均衡。 (46)兩行:物與我,即自然界與自我的精神世界都能各得其所,自行發展。 (47)至:造極,最高的境界。 第1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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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子註譯》
第1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