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古者聖王之為政若此,今王公大人之為刑政則反此。 政以為便譬宗族、於父兄故舊,以為左右,置以為正長。 民知上置正長之非正以治民也,是以皆比周隱匿,而莫肯尚同其上,是故上下不同義。 若苟上下不同義,賞譽不足以勸善,而刑罰不足以沮暴。 何以知其然也?曰:上唯毋立而為政乎國家,為民正長,曰:「人可賞,吾將賞之。 」若苟上下不同義,上之所賞,則眾之所非。 曰:人眾與處,於眾得非。 則是雖使得上之賞,未足以勸乎!上唯毋立而為政乎國家,為民正長,曰:「人可罰,吾將罰之。 」若苟上下不同義,上之所罰,則眾之所譽,曰:人眾與處,於眾得譽。 則是雖使得上之罰,未足以沮乎!若立而為政乎國家,為民正長,賞譽不足以勸善,而刑罰不足以沮暴,則是不與鄉吾本言「民始生,未有正長之時」同乎?若有正長與無正長之時同,則此非所以治民一眾之道。 故古者聖王,唯而審以尚同,以為正長,是故上下情請為通。 上有隱事遺利,下得而利之。 下有蓄怨積害,上得而除之。 是以數千萬里之外,有為善者,其室人未遍知,鄉里未遍聞,天子得而賞之。 數千萬里之外,有為不善者,其室人未遍知,鄉里未遍聞,天子得而罰之。 是以舉天下之人,皆恐懼振動惕栗,不敢為淫暴,曰天子之視聽也神。 先王之言曰:「非神也,夫唯能使人之耳目,助己視聽。 使人之吻,助己言談。 使人之心,助己思慮。 使人之股肱,助己動作。 」助之視聽者眾,則其所聞見者遠矣。 助之言談者眾,則其德音之所撫循者博矣。 助之思慮者眾,則其謀度速得矣。 助之動作者眾,即其舉事速成矣。 故古者聖人之所以濟事成功、垂名於後世者,無他故異物焉,曰唯能以尚同為政者也。 是以先王之書《周頌》之道之曰:「載來見彼王,聿求厥章。 」則此語古者國君諸侯之以春秋來朝聘天子之廷,受天子之嚴教,退而治國,政之所加,莫敢不賓。 當此之時,本無有敢紛天子之教者。 《詩》曰:「我馬維駱,六轡沃若。 載馳載驅,周爰咨度、」又曰:「我馬維騏,六轡若絲。 載馳載驅,周爰咨謀。 」即此語也。 古者國君諸侯之聞見善與不善也,皆馳驅以告天子。 是以賞當賢,罰當暴,不殺不辜,不失有罪,則此尚同之功也。 是故子墨子曰:今天下之王公大人士君子,請將欲富其國家,眾其人民,治其刑政,定其社稷,當若尚同之不可不察,此之本也。 ○尚同下第十三 第3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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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
第3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