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景武公楊素,雖有大功,特為帝所猜忌,外示殊禮,內情甚薄。 太史言隋分野有大喪,乃徙素為楚公,意言楚與隋同分,欲以厭之。 素寢疾,帝每令名醫診候,賜以上藥,然密問醫者,恆恐不死。 素亦自知名位已極,不肯餌藥,亦不將慎,謂弟約曰:「我豈須更活邪!」乙亥,素薨,贈太尉公、弘農等十郡太守,葬送甚盛。 八月,辛卯,封皇孫倓為燕王,侗為越王,侑為代王,皆昭之子也。 九月,乙丑,立秦孝王子浩為秦王。 帝以高祖末年,法令峻刻,冬,十月,詔改修律令。 置洛口倉于鞏東南原上,築倉城,周回二十餘裡,穿三千窖,窖容八千石以還,置監官並鎮兵千人。 十二月,置回洛倉于洛陽北七里,倉城周回十里,穿三百窖。 初,齊溫公之世,有魚龍、山車等戲,謂之散樂,周宣帝時,鄭譯奏征之。 高祖受禪,命牛弘定樂,非正聲清商及九部四舞之色,悉放遣之。 帝以啟民可汗將入朝,欲以富樂誇之。 太常少卿裴藴希旨,奏括天下周、齊、梁、陳樂家子弟皆為樂戶;其六品以下至庶人,有善音樂者,皆直太常。 帝從之。 於是四方散樂,大集東京,閲之於芳華苑積翠池側。 有舍利獸先來跳躍,激水滿衢,黿鼉、龜鱉、水人、蟲魚,遍覆于地。 又有鯨魚噴霧翳日,倏忽化成黃龍,長七八丈。 又二人戴竿,上有舞者,焱然騰過,左右易處。 又有神鰲負山,幻人吐火,千變萬化。 伎人皆衣錦繡繒彩,舞者鳴環珮,綴花毦;課京兆、河南制其衣,兩京錦彩為之空竭。 帝多制艷篇,令樂正白明達造新聲播之,音極哀怨。 帝甚悅,謂明達曰:「齊氏偏隅,樂工曹妙達猶封王;我今天下大同,方且貴汝,宜自修謹!」 高祖文皇帝下大業三年(丁卯,公元六零七年) 春,正月,朔旦,大陳文物。 時突厥啟民可汗入朝,見而慕之,請襲冠帶,帝不許。 明日,又帥其屬上表固請,帝大悅,謂牛弘等曰:「今衣冠大備,致單于解辮,卿等功也。 」各賜帛甚厚。 三月,辛亥,帝還長安。 癸丑,帝使羽騎尉朱寬入海求訪異俗,至流求國而還。 初,雲定興、閻毘坐媚事太子勇,與妻子皆沒官為奴婢。 上即位,多所營造,聞其有巧思,召之,使典其事,以毘為朝請郎。 時宇文述用事,定興以明珠絡帳賂述,並以奇服新聲求媚于求;述大喜,兄事之。 上將有事四夷,大造兵器,述薦定興可使監造,上從之。 述謂定興曰:「兄所作器仗,併合上心,而不得官者,為長寧兄弟猶未死耳。 」定興曰:「此無用物,何不勸上殺之。 」述因奏:「房陵諸子年並成立,今欲興兵征討,若使之從駕,則守掌為難;若留于一處,又恐不可。 進退無用,請早處分。 」帝然之,乃鴆殺長寧王儼,分徙其七弟于嶺表,仍遣間使于路盡殺之。 襄城王恪之妃柳氏自殺以從恪。 夏,四月,庚辰,下詔欲安輯河北,巡省趙、魏。 牛弘等造新律成,凡十八篇,謂之《大業律》;甲申,始頒行之。 民久厭嚴刻,喜于寬政。 其後征役繁興,民不堪命。 有司臨時迫脅以求濟事,不復用律令矣。 旅騎尉劉炫預修律令,弘嘗從容問炫曰:「《周禮》士多而府史少,今令史百倍于前,減則不濟,其故何也?」炫曰:「古人委任責成,歲終考其殿最,案不重校,文不繁悉,府史之任,掌要目而已。 今之文簿,恆慮覆治,若鍛鍊不密,則萬里追證百年舊案。 故諺云:『老吏抱案死。 』事繁政弊,職此之由也。 」弘曰:「魏、齊之時,令史從容而已,今則不遑寧處,何故?」炫曰:「往者州唯置綱紀,郡置守、丞,縣置令而已。 其餘具僚則長官自闢,受詔赴任,每州不過數十。 今則不然,大小之官,悉由吏部,纖介之跡,皆屬考功。 省官不如省事,官事不省而望從容,其可得乎!」弘善其言而不能用。 壬辰,改州為郡;改度量權衡,並依古式。 改上柱國以下官為大夫;置殿內省,與尚書、門下、內史、秘書為五省;增謁者、司隷台,與御史為三台;分太府寺置少府監,與長秋、國子、將作、都水為五監;又增改左、右翊衛等為十六府;廢伯、子、男爵,唯留王、公、侯三等。 第5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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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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