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國復奏曰:「臣聞兵以計為本,故多算勝少算。 先零羌精兵,今餘不過七八千人,失地遠客分散,饑凍畔還者不絶。 臣愚以為虜破壞可日月冀,遠在來春,故曰兵決可期月而望。 竊見北邊自敦煌至遼東萬一千五百餘裡,乘塞列地有吏卒數千人,虜數以大眾攻之而不能害。 今騎兵雖罷,虜見屯田之士精兵萬人,從今盡三月,虜馬羸瘦,必不敢捐其妻子于它種中,遠涉山河而來為寇;亦不敢將其累重,還歸故地。 是臣之愚計所以度虜且必瓦解其處,不戰而自破之冊也。 至于虜小寇盜,時殺人民,其原未可卒禁。 臣聞戰不必勝,不苟接刃;攻不必取,不苟勞眾。 誠令兵出,雖不能滅先零,但能令虜絶不為小寇,則出兵可也。 即今同是,而釋坐勝之道,從乘危之勢,往終不見利,空內自罷敝,貶重以自損,非所以示蠻夷也。 又大兵一出,還不可復留,湟中亦未可空,如是,徭役復更發也。 臣愚以為不便。 臣竊自惟念:奉詔出塞,引軍遠擊,窮天子之精兵,散車甲于山野,雖亡尺寸之功。 偷得避嫌之便,而亡後咎餘責,此人臣不忠之利,非明主社稷之福也!」 充國奏每上,輒下公卿議臣。 初是充國計者什三;中什五;最後什八。 有詔詰前言不便者,皆頓首服。 魏相曰:「臣愚不習兵事利害。 後將軍數畫軍冊,其言常是,臣任其計必可用也。 」上於是報充國,嘉納之;亦以破羌、強弩將軍數言當擊,以是兩從其計,詔兩將軍與中郎將卬出擊。 強弩出,降四千餘人;破羌斬首二千級;中郎將卬斬首降者亦二千餘級;而充國所降復得五千餘人。 詔罷兵,獨充國留屯田。 大司農朱邑卒。 上以其循吏,閔惜之,詔賜其子黃金百斤,以奉其祭祀。 是歲,前將軍、龍頟侯韓增為大司馬、車騎將軍。 丁令比三歲鈔盜匈奴,殺略數千人。 匈奴遣萬餘騎往擊之,無所得。 中宗孝宣皇帝中神爵二年(辛酉,公元前六零年) 春,二月,以鳳皇、甘露降集京師,赦天下。 夏,五月,趙充國奏言:「羌本可五萬人軍,凡斬首七千六百級,降者三萬一千二百人,溺河湟、饑餓者五六千人,定計遺脫與煎鞏、黃羝俱亡者不過四千人。 羌靡忘等自詭必得,請罷屯兵!」奏可。 充國振旅而還。 所善浩星賜迎說充國曰:「眾人皆以破羌、強弩出擊,多斬首、生降,虜以破壞。 然有識者以為虜勢窮困,兵雖不出,必自服矣。 將軍即見,宜歸功于二將軍出擊,非愚臣所及。 如此,將軍計未失也。 」充國曰:「吾年老矣,爵位已極,豈嫌伐一時事以欺明主哉!兵勢,國之大事,當為後法。 老臣不以餘命壹為陛下明言兵之利害,卒死,誰當復言之者!」卒以其意對。 上然其計,罷遣辛武賢歸酒泉太守官,充國復為後將軍。 秋,羌若零、離留、且種、兒庫共斬先零大豪猶非、楊玉首,及諸豪弟澤、陽雕、良兒、靡忘皆帥煎鞏、黃羝之屬四千餘人降。 漢封若零、弟澤二人為帥眾王,餘皆為侯、為君。 初置金城屬國以處降羌。 詔舉可護羌校尉者。 時充國病,四府舉辛武賢小弟湯。 充國遽起,奏:「湯使酒,不可典蠻夷。 不如湯兄臨眾。 」時湯已拜受節,有詔更用臨眾。 後臨眾病免,五府復舉湯。 湯數醉句羌人,羌人反畔,卒如充國之言。 辛武賢深恨充國,上書告中郎將卬泄省中語,下吏,自殺。 司隷校尉魏郡蓋寬饒,剛直公清,數干犯上意。 時上方用刑法,任中書官,寬饒奏封事曰:「方今聖道浸微,儒術不行,以刑餘為周、召,以法律為《詩》、《書》。 」又引《易傳》言:「五帝官天下,三王家天下。 家以傳子孫,官以傳賢聖。 」書奏,上以為寬饒怨謗,下其書中二千石。 時執金吾議,以為「寬饒旨意欲求禪,大逆不道!」諫大夫鄭昌愍傷寬饒忠直憂國,以言事不當意而為文吏所詆挫,上書訟寬饒曰:「臣聞山有猛獸,藜藿為之不採;國有忠臣,奸邪為之不起。 司隷校尉寬饒,居不求安,食不求飽;進有憂國之心,退有死節之義;上無許、史之屬,下無金、張之托;職在司察,直道而行,多仇少與。 上書陳國事,有司劾以大闢。 臣幸得從大夫之後,官以諫為名,不敢不言!」上不聽。 九月,下寬饒吏。 寬饒引佩刀自剄北闕下,眾莫不憐之。 第16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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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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