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奴來請和親,天子下其議。 大行王恢,燕人也,習胡事,議曰:「漢與匈奴和親,率不過數歲,即復倍約;不如勿許,興兵擊之。 」韓安國曰:「匈奴遷徙鳥舉,難得而制,自上古不屬為人。 今漢行數千里與之爭利,則人馬罷乏;虜以全制其敝,此危道也。 不如和親。 」群臣議者多附安國。 於是上許和親。 世宗孝武皇帝上之上元光元年(丁未,公元前一三四年) 冬,十一月,初令郡國舉孝廉各一人,從董仲舒之言也。 衛尉李廣為驍騎將軍,屯雲中;中尉程不識為車騎將軍,屯雁門。 六月,罷。 廣與不識俱以邊太守將兵,有名當時。 廣行無部伍、行陳,就善水草舍止,人人自便,不擊刁斗以自衛,莫府省約文書;然亦遠斥候,未嘗遇害。 程不識正部曲、行伍、營陳,擊刁斗,士吏治軍簿至明,軍不得休息;然亦未嘗遇害。 不識曰:「李廣軍極簡易,然虜卒犯之,無以禁也。 而其士卒亦佚樂,咸樂為之死。 我軍雖煩擾,然虜亦不得犯我。 」然匈奴畏李廣之略,士卒亦多樂從李廣而苦程不識。 臣光曰:《易》曰:「師出以律,否臧凶。 」言治眾而不用法,無不凶也。 李廣之將,使人人自便。 以廣之材,如此焉可也;然不可以為法。 何則?其繼者難也,況與之並時而為將乎!夫小人之情,樂於安肆而昧于近禍,彼既以程不識為煩擾而樂於從廣,且將仇其上而不服。 然則簡易之害,非徒廣軍無以禁虜之倉卒而已也。 故曰「兵事以嚴終」,為將者,亦嚴而已矣。 然則效程不識,雖無功,猶不敗;效李廣,鮮不覆亡哉! 夏,四月,赦天下。 五月,詔舉賢良、文學,上親策之。 秋,七月,癸未,日有食之。 【漢紀十】起著雍灘,盡柔兆執徐,凡九年。 世宗孝武皇帝上之下元光二年(戊申,公元前一三三年) 冬,十月,上行幸雍,祠五畤。 李少君以祠灶卻老方見上,上尊之。 少君者,故深澤侯舍人,匿其年及其生長,其游以方遍諸侯,無妻子。 人聞其能使物及不死,更饋遺之,常餘金錢、衣食。 人皆以為不治生業而饒給,又不知其何所人,愈信,爭事之。 少君善為巧發奇中。 嘗從武安侯飲,坐中有九十餘老人,少君乃言與其大父游射處;老人為兒時從其大父,識其處,一坐盡驚。 少君言上曰:「祠灶則致物,致物而丹沙可化為黃金,壽可益,蓬萊仙者可見;見之,以封禪則不死,黃帝是也。 臣嘗游海上,見安期生,食臣棗,大如瓜。 安期生仙者,通蓬萊中,合則見人,不合則隱。 」於是天子始親祠灶,遣方士入海求蓬萊安期生之屬,而事化丹沙諸藥齊為黃金矣。 居久之,李少君病死,天子以為化去,不死;而海上燕、齊怪迂之方士多更來言神事矣。 亳人謬忌奏祠太一。 方曰:「天神貴者太一,太一佐曰五帝。 」於是天子立其祠長安東南郊。 雁門馬邑豪聶壹,因大行王恢言:「匈奴初和親,親信邊,可誘以利致之,伏兵襲擊,必破之道也。 」上召問公卿。 王恢曰:「臣聞全代之時,北有強胡之敵,內連中國之兵,然尚得養老、長幼,種樹以時,倉廩常實,匈奴不輕侵也。 今以陛下之威,海內為一,然匈奴侵盜不已者,無他,以不恐之故耳。 臣竊以為擊之便。 」韓安國曰:「臣聞高皇帝嘗圍于平城,七日不食;及解圍反位,而無忿怒之心。 夫聖人以天下為度者也,不以己私怒傷天下之功,故遣劉敬結和親,至今為五世利。 臣竊以為勿擊便。 」恢曰:「不然。 高帝身被堅執鋭,行幾十年,所以不報平城之怨者,非力不能,所以休天下之心也。 今邊境數驚,士卒傷死,中國槥車相望,此仁人之所隱也。 故曰擊之便。 」安國曰:「不然。 臣聞用兵者以飽待饑,正治以待其亂,定舍以待其勞;故接兵覆眾,伐國墮城,常坐而役敵國,此聖人之兵也。 今將卷甲輕舉,深入長驅,難以為功;從行則迫脅,衡行則中絶,疾則糧乏,徐則後利,不至千里,人馬乏食。 《兵法》曰:『遺人,獲也』,臣故曰勿擊便。 」恢曰:「不然。 臣今言擊之者,固非發而深入也。 將順因單于之慾,誘而致之邊,吾選梟騎、壯士陰伏而處以為之備,審遮險阻以為其戒。 吾勢已定,或營其左,或營其右,或當其前,或絶其後,單于可禽,百全必取。 」上從恢議。 第11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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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上》
第11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