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守秘密而成功,泄露秘密而失敗,英明的君主沒有這種事。 袒露真情而成功,隱瞞真相而失敗,昏暗的君主沒有這種事。 統治人民的君主如果講求隱蔽周密,那麼譭謗的話就來了,正直的話就縮回去了,小人接近而君子遠離了。 《詩》云:「你把黑暗當光明,他說狐狸呈深藍。 」這是說君主昏庸愚昧,那麼臣民就會險惡。 統治人民的君主如果開誠佈公,那麼正直的話就來了,而譭謗的話就縮回去了,君子接近而小人遠離了。 《詩》云:「皎潔明亮在下方,光輝燦爛在上方。 」這是說君主光明正大,那麼臣民就會被感化。 卷十六 正名第二十二 [題解] 本篇主要論述了名稱與它所反映的實際內容之間的關係以及如何制定名稱的問題。 它是中國古代邏輯學中的重要篇章之一。 荀子認為,事物的名稱是「約定俗成」的,但這種「約定俗成」又是以客觀事物的實際內容為基礎的,所以確定名稱時要「稽實」。 另一方面,名稱雖然受制於實際內容,但它一經確定,又能對實際內容發生影響,即「名定而實辨」;而在社會政治領域內,「正名」能「明貴賤」、「辨同異」、「率民而一」,這也就是荀子強調「正名」的政治內涵。 從正名出發,篇中還論述了辯說的問題,並批判了有關慾望方面的異端邪說。 第342講: 22.1後王之成名:刑名從商,爵名從周,文名從《禮》(1),散名之加于萬物者則從諸夏之成俗曲期(2)。 遠方異俗之鄉,則因之而為通(3)。 散名之在人者:生之所以然者謂之性。 性之和所生、精合感應、不事而自然謂之性(4)。 性之好、惡、喜、怒、哀、樂謂之情。 情然而心為之擇謂之慮。 心慮而能為之動謂之偽。 慮積焉、能習焉而後成謂之偽。 正利而為謂之事。 正義而為謂之行。 所以知之在人者謂之知。 知有所合謂之智。 智所以能之在人者謂之能(5)。 能有所合謂之能。 性傷謂之病。 節遇謂之命(6)。 是散名之在人者也,是後王之成名也。 【註釋】 (1)文:見1.8注(8)。 《禮》:見1.8注(2)。 (2)散:分散,零碎。 散名:指各種零碎的具體 事物的名稱。 曲:即「曲當」(8.17)、「曲成」(13.1)之「曲」,委曲周遍的意思。 期:會合, 約定。 曲期:多方約定。 (3)之:指代「後王之成名」,它相當於現代所謂的普通話,所以各個習俗不 同、方言不同的地區可「因之而為通」。 (4)和:見17.3注(4)。 合:會合,接觸。 感應:被感動而產 生的反應。 不事:無為,不作主觀的人為努力。 然:成。 參見《廣雅·釋詁》。 (5)「智」字為衍文。 (6)節:制約,限制。 遇:遭遇,不期而會。 【譯文】 現代聖王確定名稱:刑法的名稱依從商朝的,爵位的名稱依從周朝的,札儀制度的名稱依從《禮經》,賦予萬物的各種具體名稱則依從中原地區華夏各諸侯國已經形成的習俗與各方面的共同約定。 遠方不同習俗的地區,就依靠這些名稱來進行交流。 在人事方面的各種具體名稱:人生下來之所以這樣叫做天性。 天性的和氣所產生的、精神接觸外物感受的反應、不經人為努力而自然形成的東西叫做本性。 本性中的愛好、厭惡、喜悅、憤怒、悲哀、快樂叫做感情。 感情是這樣,而心靈給它進行選擇,叫做思慮。 心靈思慮後,官能為之而行動,叫做人為。 思慮不斷積累,官能反覆練習,而後形成一種常規,也叫做人為。 為了功利去做叫做事業。 為了道義去做叫做德行。 在人身上所具有的用來認識事物的能力叫做知覺。 知覺和所認識的事物有所符合叫做智慧。 在人身上所具有的用來處置事物的能力叫做本能。 本能和處置的事物相適合叫做才能。 天性受到傷害叫做疾病。 制約人生的遭遇叫做命運。 這些就是在人事方面的各種具體名稱,這些就是現代聖王確定的名稱。 第343講: 22.2故王者之制名,名定而實辨,道行而志通,則慎率民而一焉。 故析辭擅作名以亂正名,使民疑惑,人多辨訟(1),則謂之大奸,其罪猶為符節、度量之罪也(2)。 故其民莫敢托為奇辭以亂正名,故其民慤。 慤則易使,易使則公(3)。 其民莫敢托為奇辭以亂正名,故壹于道法而謹于循令矣(4)。 如是,則其跡長矣(5)。 跡長功成,治之極也。 是謹于守名約之功也。 【註釋】 (1)辨:通「辯」。 訟:爭辯。 (2)符節:見8.18注(19)。 度:量長短的標準器具。 量:量多少 的標準器具。 度量:泛指度、量、衡等標準器械。 (3)公:通「功」。 (4)道:由,遵行。 與「循」意 第18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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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註譯》
第185頁